民法老師壓題

2022-11-25 07:45:02 字數 1726 閱讀 6041

表見**的構成要件

須行為人無**權

須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有**權的特徵

須相對人主觀是善意的,無過錯的

須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具備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有效的要件

表見**的法律後果直接屬於被**人

善意取得制度的構成要件

無處分權力人將無處分之物轉讓給受讓人

受讓人是善意的取得該財產

以合理**轉讓的

轉移的動產或不動產根據法律應當登記的以登記,應當交付的已交付

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物權擔保的幾種形式

物權的擔保形勢有三種:

抵押:不轉移占有的動產或不動產,在不履行或約定的情況,債權人有優先受償約定

質押留置法定

留置權的構成要件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沒有法律依據

一方獲得利益

一方受到損失

取得利益和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

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

沒有約定和法定的義務

有替他人謀利益的意思

為他人管理事物

合同成立的構成要件

合同生效的構成要件

侵權行為的免責規定

論述題民法的基本原則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貫穿於合同法制度和規範中對合同各個具體制度起指導作用的原則。它是合同法基本精神的集中體現,也是制定、解釋、執行合同法的基礎。我國合同法確定了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

1.平等原則

我國《合同法》第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放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這一原則具有三個含義:第一,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二,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第三,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一致。

2.自願原則

《合同法》第4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干預。自願原則具有以下含義:第一,有訂與不訂合同的自由。

第二,有決定於誰訂合同的自由。第三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第四,變更合同的自由。

第五,解除合同的自由。第六,追究違約責任以及選擇違約處理方式的茲有。

3.公平原則

《合同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權利和義務。公平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要大體上平衡。具體包括:

第一,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二,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第三,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4.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6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要講誠實、將信用,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時,也要保護對方利益,不得有欺詐或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

5.公序良俗原則

《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該原則要求合同的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追求自己的個人利益時,也要符合社會利益。

債的分類

案例分析

買賣合同的成立,生效,承諾撤銷,撤銷權,解除權,所有權轉移,風險轉移,孳息轉移

繼承法:遺產、代為繼承、轉繼承、遺囑遺贈、遺贈撫養協議,遺產還債。

以上是民法考試的熱點,考試之前務必全面掌握。

易混的知識

民事法律關係和民事法律行為

附條件的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訴訟時效的終止和中斷

濫用**權和無權**

善意取得和撤銷權的關係

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老師的教學方法 老師的第七步

老師的教學方法 老師的第七步湖南桃江鸕鶿渡鎮中學張赫在經過了n次努力而不能感化 轉變我們之後,老班不得已把我們這些不可雕琢的 朽木 編到了後排,於是,在我們教室裡,第六排第七排就生存著這樣乙個 差生營 這裡,儼然成了 鐵達尼號 的下等艙,是遲到 曠課 打架 上等除了不愛學習其他什麼都愛者的樂園。對 ...

第六章合同法老師專用

1.下列合同中,不適用我國 合同法 調整的是 a.融資租賃合同 b.收養合同 c.財產贈與合同 d.借款合同 2.甲準備將房屋租給乙使用,在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 如果甲的兒子大學畢業留在當地工作,則乙在10天內騰出房屋。這一協議屬於 a.附解除條件的合同 b.附停止條件的合同 c.附延緩期限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