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理論考題

2022-11-24 21:00:02 字數 4349 閱讀 7981

14.民族發展的基本趨勢,是民族在發展過程中發展(機制)不斷完善,民族內部生機與活力充分調動,促使民族長期穩定地向前發展。

15.民族(融合)是民族消亡的途徑和方式。

16.民族(消亡)是民族融合的實現結果。

17.自然同化是指不同民族在長期交往聯絡過程中,在生產、生活等方面相互影響下,乙個民族在完全自然的、自願的情況下接受另乙個民族的特徵,改變本民族特徵而變成其他民族一部分的現象。它是由不同民族之間(自然的)、(自由的)、(自願的)發生發展的。

18.民族關係既是一種(社會)現象,也是一種(歷史)現象,還是一種社會關係。

19.我們觀察不同民族的成員之間發生的關係是否能構成民族關係時,關鍵是這種關係中是否具有(民族性)的內容。

20.2023年5月27日,***同志《在**民族工作會議暨***第四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堅持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21.當今世界,(和平與發展)是國際民族關係的總的發展趨勢。

22.現階段我國民族關係的發展趨勢之一是民族平等的進一步完善與(民族間事實上不平等)

並存。23、民族問題是隨著(社會)而發展變化的,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

24.民族問題是當今世界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之一。民族問題對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對(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具有重要的意義。

25.民族問題是一種內容寬泛的社會問題。在(民族問題理論)中,有廣義的民族問題概念和狹義的民族問題概念。

26.只有通過社會主義革命,才能剷除民族壓迫的(階級)根源,實現民族平等。

27.只有進行(經濟)建設,才能不斷解決民族問題,實現民族的繁榮發展。

28.民族自身的特點所引起的民族之間的矛盾又通過民族的諸特徵及其具體形式,即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反映出來。

29.民族自身的發展狀況決定著民族之間交往的程度,因而也決定著民族之間(矛盾)的狀況,即民族問題。

30.民族間(經濟文化發展上的不平衡和明顯差距,是當前****和摩擦的主要原因。大多數****主要集中在經濟關係及與此密切相關的文化發展關係上,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則在於合理調節民族間經濟的發展、(利益的分配)、文化發展的需求。

31.在階級社會裡,民族鬥爭,說到底,是乙個(階級鬥爭)問題。

32.我國的民族分布特點是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交錯雜居)。

33.我國少數民族的分布特點是(大分散、小聚居)。

34.我國陸地邊境線的90%強在少數民族地區,有(19000)公里。

35.新中國成立前,少數民族中存在不同的政治制度,如封建宗法制度、(政教合一)制度、(土司)制度、封建王公制度、血緣家長制度以及(原始民民主)制度等。

36.民族問題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之一,既表現在(民族發展)方面,又表現在(民族關係)方面。

37.從民族平等的主客體條件來說:主體條件包括(提高民族素質),增強民族平等的主體意識、能力;客體條件包括強化和建設民主的政治環境和制度以及(民主的組織形式)。

38.保障散居少數民族權利包括保障平等權利、(族籍權利)、(參政權利)、發展經濟文化權利、(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保持或改革風俗習慣自由的權利)、使用和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權利等。

39.馬克思主義最初提出民族平等原則的基本出發點是反對民族(壓迫),反對民族(歧視)。

民族平等的核心是同等的(地位)和(權利)。

40.民族平等是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乙個口號,是十七十八世紀由小資產階級和資產階級治家提出來的,後來成為資產階級(民主)運動的乙個原則。

41.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

42.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有兩個基本問題:一是自治機關的(設立和建設);二是自治機關的(自治權行使的問題)。

43.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和自治縣(旗)三個行政級別。

44.自治權不僅包括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也包括管理(本地區事務)的權利。

45.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把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同表述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三大形式。

46.少數民族幹部所具有的特點,使他們能夠在實際民族工作中,依靠(自身優勢),發揮出重要的作用。

47.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只有通過各民族幹部的努力,才能同各民族群眾的革命和建設的積極性很好地結合起來,才能產生變革社會的巨大物質力量。

48.少數民族幹部具有漢族幹部所無法取代的優勢和作用,培養和任用少數民族幹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49.2023年,**人民**根據少數民族地區建黨建政、進行社會改革、推動民族區域自治等中心工作急切需要幹部的情況,確定了以「培養(普通政治幹部)為主,迫切需要的專業技術幹部為輔」和盡量吸收培養(知識分子),以及「既要培養少數民族出身的幹部,又要培養適當數量的(從事民族工作)的漢族幹部」的原則。

50.迅速大量地培養(科技)專業人才,是民族地區經濟騰飛的希望所在。

51.在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建設中,要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堅持因地制宜。

52.在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建設中,要堅持國家幫助和(少數民族自力更生)相結合的方針。

53.在國家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建設和開發利用少數民族地區自然資源的時候,必須堅持(國家利益)和(當地民族的實際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54.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堅持(開發式)式扶貧。

55.民族地區應轉變過去那種主要靠高投入、高消耗的外延式經濟增長方式,應採用(集約型)的、(素質和效益較高型)的經濟增長方式。

56.民族教育是乙個民族的經濟發展和文化發展的(標誌)和反映,同時又是民族經濟文化將來發展的可能性的預示,也是實際發展的(前提)。因此,乙個民族的教育在這一民族發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57.民族教育政策、法制是指我國(民族教育專門法)和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等,就我國少數民族教育的性質、地位、任務、方針、學制、(辦學形式)、內容、師資隊伍建設、學校管理等諸方面的規定及其制度。

58.民族教育政策、法制是為民族教育發展提供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的法律規定,使民族教育發展得到相應的物質保證。

59.少數民族文化主要是指精神文化方面,包括語言、(文學)、科學、(藝術)、哲學、(宗教)、風俗、節日等。

60.民族文化既是民族發展的內容之一,又是民族發展的(條件)之一,而且文化發展常常是政治發展和經濟發展的(先導),因而對整個民族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61.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性是指民族語言文字作為民族的主要特點所體現(語言意識)和(語言感情),即通過語言來表現民族特徵、民族心理和民族感情。

62.民族語言文字的穩定性是指民族語言文字保持其(基本成分)和(表現形式)的長期穩定。

63.民族語言文字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有其產生和發展的客觀規律。這種規律可分為民族語言文字(形成)規律、(發展變化)規律和(發展繁榮)規律。

64.民族語言文字的發展受到民族本身(發展水平)和(分布狀況)以及民族關係狀況的影響。

65.民族語言文字發展的最終結果是(語言的融合)和(文字的統一)。

66.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承認和堅持)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這是我們黨和國家對待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一貫政策。

67.民族風俗習慣是指各民族在(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廣泛流傳的風尚、習俗,是各民族經濟、政治和文化生活的一種反映。

68.民族風俗習慣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變化的,它又反過來給經濟基礎以影響;它帶有較大的穩定性,它的改變常常落後於(生活條件)的改變;它集中反映了組成乙個民族的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

69.民族風俗習慣與各民族的社會生活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絡,並以巨大的、有形(無形)

的力量對各民族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產生著深刻的影響。

70.民族風俗習慣中的陳規陋習,是民族風俗習慣中的糟粕,它對社會生活所產生的消極和(

阻礙)作用,正是移風易俗的必要所在。

71.民族風俗習慣的形成與民族居住地區的自然環境、自然條件和(氣候)條件有密切的聯絡。

72.民族風俗習慣的(人為改革)與自然變異是相輔相成的,不能把自然變異形式絕對化,而必須從這一特徵的積極意義出發,科學地加以應用,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不失時機地進行改革。

73.佛教、(**教)和(伊斯蘭教)是世界性的三大宗教,對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有重大影響。

74.我國少數民族大都信仰宗教,特別是(佛教)、(伊斯蘭教)和(道教)等宗教在許多少數民族中有廣泛和更為深入的信仰。

75.宗教作為一種遠離其經濟基礎的意識形態,有著較強的(適應性),這是決定宗教長期性的內在因素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宗教有著賴以存在的(社會根源)和(認識根源),這是決定宗教長期性的外在條件。

76.宗教的複雜性突出表現在(信仰問題)問題與(政治問題)問題常常聯絡在一起,而且兩種不同性質的矛盾常常錯綜複雜地同時並存。

77.所謂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是指宗教的(唯心主義)思想體系與(唯物主義)

民主理財制度

第一條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堅持開展民主理財,以保障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財務的參與權 知情權 決策權和監督權。第二條村級民主理財由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民主理財小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或代表 會議推選3至7人組成。村級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接受業務培訓。第三條村級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

民主理財制度

一 強化村級財務民主管理與監督,實行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二 村務監督委員會具體負責民主理財工作。其職責為 審核本村財務收支票據 賬目,否決不合理開支,監督村級財務計畫和財務制度的執 況,徵求 反映和解釋群眾建議 意見和問題。三 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活動。每月的28日為理財日。其審核內容為 收入 是否真實...

民主理財制度

一 民主理財由學校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所有教師進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教師會議推選產生。二 民主理財小組向教師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三 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本校的財務計畫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有權檢查 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當事人對否決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