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規定
為切實加強衛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加大年輕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教育、管理力度,為加快衛生改革和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證,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結合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資格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紀律,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
2、現任或曾任醫療衛生單位中層幹部;
3、具有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局屬醫療衛生單位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後備幹部年齡一般要求在40周歲以下(特殊情況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
二、選拔
1、後備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局黨委審定等程式產生;
2、後備幹部選拔,一般為兩年調整一次。
三、培養
1、堅持把提高後備幹部思想政治素質擺在首位,著重加強黨性修養、理論學習和實踐鍛鍊;
2、後備幹部培訓採取定期、不定期開設培訓班、研討班、專題講座、進修學習等形式進行;
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對後備幹部實行培訓制度;
4、各單位在組織人員學習、進修、培訓時,應優先考慮後備幹部。
四、考核
1、強化後備幹部的考核。每年結合年度局管幹部考核,對後備幹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對考核中群眾公認度低和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後備幹部,經組織調查核實後,取消後備幹部資格;
2、對後備幹部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幹部調整及考核情況等,及時進行調整充實,不斷優化後備幹部的數量和結構,確保隊伍的生機和活力。
五、任用
對德才兼備、成績突出、群眾公認、各方面條件成熟的後備幹部,根據工作需要,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程式予以任用。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及時取消後備幹部資格: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出現問題,經組織調查核實的;
2、因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3、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4、作風不實、威信不高、群眾意見較大的;
5、由於年齡、健康原因,不能擔負工作任務的;
6、因其它原因不宜繼續作為後備幹部培養物件的。
衛生系統領導幹部防利益衝突
關於衛生系統領導幹部 防止利益衝突的若干規定 衛政法發 2011 92號二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衛生系統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範權力行使,防止利益衝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領導幹部包括下列人員 一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班子成員 二...
松滋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實施方案
為認真落實衛生部 關於2011 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的決定 確保2011 年實現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菸目標,打造清新 優美 健康的醫療衛生工作環境,保護廣大患者及家屬免受菸草煙霧危害,充分發揮醫療衛生工作者控菸表率作用,根據 省衛生廳省愛衛辦關於2011 年起在全省醫療衛生系統實行全面禁菸工作...
咸寧市衛生系統控菸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 衛生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總後勤部衛生部 武警部隊後勤部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的決定 衛婦社發 2009 48號 實現2011年全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的目標,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標 到2011年10月底,全市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具體包括 衛生行政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