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對分包單位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2022-11-04 16:21:02 字數 3978 閱讀 1918

甲方: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臨電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專案的臨電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專案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專案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此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一.說明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3.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二.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臨電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臨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體系。三.甲方責任: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現場所有施工單位遵照執行。2.

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裝置進行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用電電源及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設施,負責組織臨電施工人員按照規範要求安裝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組織其驗收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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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電氣安全主管部門。

4.因甲方提供配電設施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裝置和線路電氣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現場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裝置、線路的執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執行,並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6.

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所用電單位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7.甲方定期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常識教育。

8.甲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四.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定等要求,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2.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並設定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執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裝置、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裝置、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範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並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周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准後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准或批准後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5.乙方必須在進場後一周內負責將本單位臨電人員名單及低壓電工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所有臨電人員必須持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未經專案批准,乙方不得隨意挪動現場臨時用電設施,不得亂接拉電源。一經發現,甲方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處理。

7.建築物內不得隨意設定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電設施,如需設定,必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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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向甲方報請用途及批准後方可設定。

8.乙方宿舍、廚房、庫房等場所照明用電嚴格按照臨電規範和專案規章制度,禁止隨意使用220/380v電壓照明,其他生活用電在經甲方同意並有用電批准單後方可使用。乙方負責本單位節約用電工作,人走燈滅,杜絕裝置空載、超載執行。

乙方未經甲方批准就使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9.甲方在乙方每間宿舍內安裝了漏電配電箱及220v插座1個,此插座用途為提供手機充電及夏天電風扇、冬季電暖器用電,限定負荷上限為1kw(單相),此插座嚴禁改變使用用途,嚴禁用於電爐、電熱水器、電熱毯、電飯鍋等用電,嚴禁超負荷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插座位置,嚴格遵守《生活區宿舍用電管理規定》。

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內容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10.乙方不得私自移動、改動現場的一切用電設施、裝置和線路。

不得隨意亂拉亂接線路及裝置,防止觸電及火災的發生。如確有需要,必須經甲方電氣專業工程師檢視同意後,通知臨電電工接線安裝,按批准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人員不得砸撬破壞配電設施和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服從甲方專案及臨電人員的監督管理。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由臨電專業人員巡迴檢查,發現電氣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甲方,確保安全用電。

12.施工現場配電箱、櫃周圍3公尺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一切材料和物品。13.乙方負責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1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臨電負責人負責。乙方領導及現場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每個在場人員用電的安全教育,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甲方的用電規定。

15.乙方在完工退場前,必須把從甲方領取的裝置和剩餘材料按收發記錄量退回,如有丟失和損壞,按實物採購**的兩倍扣罰。

16.各種施工機械、電氣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經機修人員及電工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7.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得大於3公尺,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於30公尺。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

電源線採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8.現場每台電氣裝置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乙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台及兩台以上用電裝置(含插座)。配電室至各支路均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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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五線制,接地保護。

19.施工現場照明用的流動性碘鎢燈應採用封閉式碘鎢燈,採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於0.2公尺的絕緣材料隔離,嚴禁採用木棒作支架。

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20.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電焊機,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迴路地線。

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其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公尺,二次線應使用專門的焊把線且必須使用快速插頭,其長度不得超過30公尺,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施工現場設定配電箱,其前後2公尺範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防止影響電工的維護和操作。

22.配電箱、櫃放置應平穩,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於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0.6公尺,小於1.5公尺。

23.維修時應切斷電源,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如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等字樣)或一人工作、一人看護。

24.如發現電氣出現燒蝕、鬆動等情況,應立即進行檢修。任何人均不得將任何用電裝置的電源線直接勾掛在電氣裝置上,一經發現應立即加以制止。。

25.施工現場地下室、潮濕場所、施工作業面等處照明使用36v低壓,甲方僅提供樓層、樓梯低壓照明幹線,低壓照明支線、低壓燈泡及行燈由乙方自行解決。26.

現場配電箱需上鎖並由臨電人員負責維修及保養,所有施工人員不准擅自撬、拉、拽配電箱門,違者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罰款。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2023年7月20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放乙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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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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