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公升機安全

2022-10-14 14:24:12 字數 5206 閱讀 2027

1、物料提公升機在下列條件下應能正常作業:

(1)環境溫度為-20℃~+40℃;

(2)導軌架頂部風速不大於20m/s;

(3)電源電壓值與額定電壓值偏差為±5%,供電總功率不小於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值。

2、物料提公升機的可靠性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施工公升降機》gb/t10054的規定。

3、用於物料提公升機的材料、鋼絲繩及配套零部件產品應有出廠合格證。起重量限制器、防墜安全器應經型式檢驗合格。

4、傳動系統應設常閉式制動器,其額定制動力矩不應低於作業時額定力矩的1.5倍。不得採用帶式制動器。

5、具有自公升(降)功能的物料提公升機應安裝自公升平台,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兼做天梁的自公升平台在物料提公升機正常工作狀態時,應與導軌架剛性連線;

(2)自公升平台的導向滾輪應有足夠的剛度,並應有防止脫軌的防護裝置;

(3)自公升平台的傳動系統應具有自鎖功能,並應有剛性的停靠裝置;

(4)平台四周應設定防護欄杆,上欄杆高度宜為1.0m~1.2m,下欄杆高度宜為0.

5m~0.6m,在欄杆任一點作用1kn的水平力時,不應產生永久變形;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且宜採用厚度不小於1.5mm的冷軋鋼板;

(5)自公升平台應安裝漸進式防墜安全器。

6、當物料提公升機採用對重時,對重應設定滑動導靴或滾輪導向裝置,並應設有防脫軌保護裝置。對重應標明質量並塗成警告色。吊籠不應作對重使用。

7、在各停層平台處,應設定顯示樓層的標誌。

8、物料提公升機的製造商應具有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資格。

9、製造商應在說明書中對物料提公升機附牆架間距、自由端高度及纜風繩的設定作出明確規定。

10、物料提公升機額定起重量不宜超過160kn;安裝高度不宜超過30m。當安裝高度超過30m時,物料提公升機除應具有起重量限制、防墜保護、停層及限位功能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吊籠應有自動停層功能,停層後吊籠底板與停層平台的垂直高度偏差不應超過30mm;

(2)防墜安全器應為漸進式;

(3)應具有自公升降安拆功能;

(4)應具有語音及影像訊號。

11、物料提公升機的標誌應齊全,其附屬裝置、備件及專用工具、技術檔案均應與製造商的裝箱單相符。

12、物料提公升機應設定標牌,且應標明產品名稱和型號、主要效能引數、出廠編號、製造商名稱和產品製造日期。

1、物料提公升機的結構設計,應滿足製作、運輸、安裝、使用等各種條件下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要求,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設計規範》gb/t3811的規定。

2、結構設計時應考慮下列荷載:

(1)常規荷載:包括由重力產生的荷載,由驅動機構、制動器的作用使物料提公升機加(減)速運動產生的荷載及結構位移或變形引起的荷載;

(2)偶然荷載:包括由工作狀態的風、雪、冰、溫度變化及執行偏斜引起的荷載;

(3)特殊荷載:包括由物料提公升機防墜安全器試驗引起的衝擊荷載。

3、荷載的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設計規範》gb/t3811的規定。

4、物料提公升機的整機工作級別應為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設計規範》gb/t3811規定的a4~a5。

5、物料提公升機承重構件的截面尺寸應經計算確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管壁厚不應小於3.5mm;

(2)角鋼截面不應小於50mm×5mm;

(3)鋼板厚度不應小於6mm。

6、物料提公升機承重構件除應滿足強度要求,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物料提公升機導軌架的長細比不應大於150,井架結構的長細比不應大於180;

(2)附牆架的長細比不應大於180。

7、井架式物料提公升機的架體,在各停層通道相連線的開口處應採取加強措施。

8、吊籠結構除應滿足強度設計要求,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吊籠內淨高度不應小於2m,吊籠門及兩側立面應全高度封閉;

(2)吊籠門及兩側立面宜採用網板結構,孔徑應小於25mm。吊籠門的開啟高度不應低於1.8m;其任意500mm的面積上作用300n的力,在邊框任意一點作用1kn的力時,不應產生永久變形;

(3)吊籠頂部宜採用厚度不小於1.5mm的冷軋鋼板,並應設定鋼骨架;在任意0.01m2面積上作用1.5kn的力時,不應產生永久變形;

(4)吊籠底板應有防滑、排水功能;其強度在承受125%額定荷載時,不應產生永久變形;底板宜採用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板或不小於1.5mm的鋼板;

(5)吊籠應採用滾動導靴;

(6)吊籠的結構強度應滿足墜落試驗要求。

9、當標準節採用螺栓連線時,螺栓直徑不應小於m12,強度等級不宜低於8.8級。

10、物料提公升機自由端高度不宜大於6m;附牆架間距不宜大於6m。

11、物料提公升機的導軌架不宜兼作導軌。

1、製作前應按設計檔案和圖紙要求編制加工工藝,並應按工藝進行製作和檢驗。

2、承重構件應選用q235a,主要承重構件應選用q235b,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700的規定。

3、焊條、焊絲及焊劑的選用應與主體材料相適應。

4、焊縫應飽滿、平整,不應有氣孔、夾渣、咬邊及未焊透等缺陷。

5、當物料提公升機導軌架的底節採用鋼管製作時,宜採用無縫鋼管。

6、物料提公升機的製作精度應滿足設計要求,並應保證導軌架標準節的互換性。

1、捲揚機的設計及製作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捲揚機》gb/t1955的規定。

2、捲揚機的牽引力應滿足物料提公升機設計要求。

3、捲筒節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不應小於30。

4、捲筒兩端的凸緣至最外層鋼絲繩的距離不應小於鋼絲繩直徑的兩倍。

5、鋼絲繩在捲筒上應整齊排列,端部應與捲筒壓緊裝置連線牢固。當吊籠處於最低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不應少於3圈。

6、捲揚機應設定防止鋼絲繩脫出捲筒的保護裝置。該裝置與捲筒外緣的間隙不應大於3mm,並應有足夠的強度。

7、物料提公升機嚴禁使用摩擦式捲揚機。

1、曳引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不應小於40,包角不宜小於150°。

2、當曳引鋼絲繩為2根及以上時,應設定曳引力自動平衡裝置。

1、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不應小於30。

2、滑輪與吊籠或導軌架,應採用剛性連線。嚴禁採用鋼絲繩等柔性連線或使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1、鋼絲繩的選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絲繩》gb/t8918的規定。鋼絲繩的維護、檢驗和報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範》gb/t5972的規定。

2、自公升平台鋼絲繩直徑不應小於8mm,安全係數不應小於12。

3、提公升吊籠鋼絲繩直徑不應小於12mm,安全係數不應小於8。

4、安裝吊桿鋼絲繩直徑不應小於6mm,安全係數不應小於8。

5、纜風繩直徑不應小於8mm,安全係數不應小於3.5。

6、當鋼絲繩端部固定採用繩夾時,繩夾規格應與繩徑匹配,數量不應少於3個,間距不應小於繩徑的6倍,繩夾夾座應安放在長繩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定。

1、當荷載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時,起重量限制器應發出警示訊號;當荷載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10%時,起重量限制器應切斷上公升主電路電源。

2、當吊籠提公升鋼絲繩斷繩時,防墜安全器應制停帶有額定起重量的吊籠,且不應造成結構損壞。自公升平台應採用漸進式防墜安全器。

3、安全停層裝置應為剛性機構,吊籠停層時,安全停層裝置應能可靠承擔吊籠自重、額定荷載及運料人員等全部工作荷載。吊籠停層後底板與停層平台的垂直偏差不應大於50mm。

4、位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限位開關:當吊籠上公升至限定位置時,觸發限位開關,吊籠被制停,上部越程距離不應小於3m;

(2)下限位開關:當吊籠下降至限定位置時,觸發限位開關,吊籠被制停。

5、緊急斷電開關應為非自動復位型,任何情況下均可切斷主電路停止吊籠執行。緊急斷電開關應設在便於司機操作的位置。

6、緩衝器應承受吊籠及對重下降時相應衝擊荷載。

7、當司機對吊籠公升降執行、停層平台觀察視線不清時,必須設定通訊裝置,通訊裝置應同時具備語音和影像顯示功能。

1、防護圍欄應符合下列規定:

(1)物料提公升機地面進料口應設定防護圍欄;圍欄高度不應小於1.8m,圍欄立面可採用網板結構;

(2)進料口門的開啟高度不應小於1.8m;進料口門應裝有電氣安全開關,吊籠應在進料口門關閉後才能啟動。

2、停層平台及平台門應符合下列規定:

(1)停層平台的搭設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及其他相關標準的規定,並應能承受3kn/m2的荷載;

(2)停層平台外邊緣與吊籠門外緣的水平距離不宜大於100mm,與外腳手架外側立桿(當無外腳手架時與建築結構外牆)的水平距離不宜小於1m;

(3)平台門的高度不宜小於1.8m,寬度與吊籠門寬度差不應大於200mm,並應安裝在台口外邊緣處,與台口外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200mm;

(4)平台門下邊緣以上180mm內應採用厚度不小於1.5mm鋼板封閉,與台口上表面的垂直距離不宜大於20mm;

(5)平台門應向停層平台內側開啟,並應處於常閉狀態。

3、進料口防護棚應設在提公升機地面進料口上方,其長度不應小於3m,寬度應大於吊籠寬度。可採用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板搭設。

4、捲揚機操作棚應採用定型化、裝配式,且應具有防雨功能。操作棚應有足夠的操作空間。

1、選用的電氣裝置及元件,應符合物料提公升機工作效能、工作環境等條件的要求。

2、物料提公升機的總電源應設定短路保護及漏電保護裝置,電動機的主迴路應設定失壓及過電流保護裝置。

3、物料提公升機電氣受備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於0.5mω,電氣線路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於1mω。

4、物料提公升機防雷及接地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的規定。

5、攜帶式控制開關應密封、絕緣,控制線路電壓不應大於36v,其引線長度不宜大於5m。

6、工作照明開關應與主電源開關相互獨立。當主電源被切斷時,工作照明不應斷電,並應有明顯標誌。

7、動力裝置的控制開關嚴禁採用倒順開關。

8、物料提公升機電氣裝置的製作和組裝,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低壓成套開關裝置和控制裝置》gb7251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的規定。

1、物料提公升機的基礎應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條件下的全部荷載。30m及以上物料提公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計算。

2、對30m以下物料提公升機的基礎,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基礎土層的承載力,不應小於80kpa;

(2)基礎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0,厚度不應小於300mm;

(3)基礎表面應平整,水平度不應大於10mm;

(4)基礎周邊應有排水設施。

1、當導軌架的安裝高度超過設計的最大獨立高度時,必須安裝附牆架。

2、宜採用製造商提供的標準附牆架,當標準附牆架結構尺寸不能滿足要求時,可經設計計算採用非標附牆架,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附牆架的材質應與導軌架相一致;

(2)附牆架與導軌架及建築結構採用剛性連線,不得與腳手架連線;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公升機安全技術規範

一 單選題 1 物料提公升機的材料 鋼絲繩及配套零部件產品應有 b 起重量限制器 防墜安全器應經型式檢驗合格。a 出廠檢驗報告b 出廠合格證 c 產品說明書d 出廠檢驗證明 2 傳動系統應設常閉式制動器 其額定制動力矩不應低於作業時額定力矩的 c 倍。不得採用帶式制動器。a 0.5b 1.0 c 1...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公升機安全管理技術交底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提公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並符合下列規定 1 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公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 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並在閘箱處掛 禁止合閘 標誌,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 提公升機處於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

井架物料提公升機使用安全

1 本工程位於浙江省德清縣莫干山景區蔭山路,1965年建造,三層混合結構,總建築面積2871.8 原高11.05m,本次改造大修,區域性增加一層,斜屋面,沿高15.05m,總高17.75m。建築平面布置分東 西兩翼。西區長43.9m,東區39.67m,且坐落於高出蔭山路4.45m的高坡上。2 井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