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說明書保管和發放的標準操作程式

2022-09-27 20:30:07 字數 612 閱讀 1682

目的:建立標籤、使用說明書的保管和發放標準操作程式。

適用範圍:標籤、使用說明書和印有標籤文字內容的包裝材料。

責任:包裝材料倉管員對本程式的實施負責;質保部負責人對本程式的有效執行承擔監督責任。

程式:1.標籤、使用說明書保管。

1.1標籤、使用說明書必須保管在嚴密、不易進入的專門貯存房間內,並設鎖專人保管。

1.2標籤、使用說明書設專櫃或專架存放。並按品種、規格、批次整齊碼放。在櫃或架外應貼有該標籤的樣張,以便查詢發料。

1.3標籤、使用說明書設專帳收發,專帳管理。

2.標籤、使用說明書的發放。

2.1車間領料人員持《限額領料單》(編號:rec-wl-005-04)到倉庫領取標籤、說明書。

2.2倉庫按《限額領料單》進行備料。

2.3車間領料人員在接收時,首先核對領取的標籤、說明書是否與領料單的內容一致。

2.4領發料人員均應在領料單上簽字,將點好數的標籤、說明書放入適當容器中,密封後領回車間暫存。

2.5發料後,倉管員應詳細填寫標籤、使用說明書發放記錄,並在《貨位卡》(編號:rec-wl-020-04)上及《標籤、使用說明書收發臺帳》(編號:

rec-wl-014-04)上填寫標籤、說明書的去向及結存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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