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合同詐騙罪與合同糾紛的區別

2022-09-15 03:39:03 字數 827 閱讀 6087

作者:於欣卉

**:《博覽群書·教育》2023年第02期

一、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概念

所謂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於導致合同法律關係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係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

關於簽訂經濟合同的方法騙取財物的,應認定詐騙罪還是按經濟合同糾紛處理的問題:①個人明知自己並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或者擔保,以騙取財物為目的,採取欺詐手段與其他單位、經濟組織或個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應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個人有部分履行能力或者擔保,雖經過努力,但由於某些原因造成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經濟合同糾紛處理。

②國營單位或集體經濟組織,不具備履行合同能力,而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負責人員以騙取財物為目的,採取欺詐手段同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給對方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詐騙罪追究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負責人員的刑事責任。③國營單位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有部分履行合同能力,但其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負責人員用誇大履約能力的方法,取得對方信任與其簽訂合同,合同生效後,雖然為履行合同作了積極的努力,但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經濟合同糾紛處理。

二、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異同

1.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相同點

從合同詐騙罪與合同民事欺詐行為的構成要件上看,有很多相同點:主觀方面都具有欺詐的故意;客觀方面都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實施了欺詐行為;兩者行為發生時間都是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

2.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不通電

南京合同詐騙罪律師 合同詐騙罪緩刑成功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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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欺詐與合同詐騙罪分析

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糾紛是常常發生的,糾紛發生後大家應冷靜積極合法的處理糾紛以免使事態嚴重化。筆者撰寫此文,從民事欺詐與合同詐騙罪的聯絡與區別進行深入分析,從而力求為大家在處理糾紛時能提供乙個防範法律風險的方法。1 什麼是民事欺詐 民事欺詐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

合同詐騙罪立案標準和構成

二 本罪的構成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 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主要特徵 1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2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 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 為。刑法規定了五種犯罪行為方式。3 本罪的主體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