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優秀畢業生評比通知

2022-09-13 19:30:06 字數 1247 閱讀 3780

關於2011屆優秀畢業生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校區、各學部:

根據《北京城市學院學生手冊》的規定, 現將2011屆優秀畢業生評選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體獎項設定、評選比例

二、評選範圍

2011屆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符合我校畢業條件並按規定正式註冊的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學歷教育學生,且符合評選條件的,均可參選。

三、評選條件

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按照《北京城市學院學生手冊》中「優秀畢業生評獎條件及辦法」,北京城市學院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按照《北京城市學院學生手冊》中「優良畢業生評獎條件及辦法」進行,具體評選條件請參照《北京城市學院優秀畢業生評比標準》。

四、評選程式

1、5月20日——31日,學生申請、班級推薦階段

各學部應組織班主任嚴格按照評選條件的要求,積極開展工作,對申請的學生進行民主評議。

2、6月1日——7日,學部評選、上報階段

各學部應成立評審小組,對班級推薦者的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進行統一審核,審核無異議的,上報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3、6月8日——14日,學校審核階段

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對各學部上報學生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在學校範圍內公示五天,公示無異議的,最終確定為2011屆北京市優秀畢業生、北京城市學院優秀畢業生。學校審核後會統一進行表彰。

五、評選要求

1、各學部在評選過程中,要加強領導,做好動員工作和思想工作,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學校的有關檔案,明確獎項的評選條件,指導學生對在校期間的學習、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評選程式,嚴把條件關,寧缺毋濫,確保評選質量。

2、各學部要把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同優良學風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通過評優工作在學生中樹立榜樣,大力宣傳先進典型,鼓勵學生爭取優秀、發展特長、開拓創新,引導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建設優良的學風和校風。

六、上報材料

1、北京市優秀畢業生須提交《彙總表》、《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乙份,紙質版請用a4紙列印,並要求學部領導簽字。另外,須提交一張一寸**,**背面註明學生姓名及學部。

2、北京城市學院優秀畢業生須提交《彙總表》、《北京城市學院優秀畢業生登記表》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乙份,紙質版請用a4紙列印,並要求學部領導簽字。

評優工作及上述材料由各校區或學部就業指導中心主要負責及彙總,各校區學生處或學部學生科協助完成。

請將上述材料於2023年6月7日前上報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並將電子文件發往

北京城市學院學生處

北京城市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2023年5月20日

關於評選2019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各班級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 學風建設,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優秀學生典型在學風建設和人才培養中的作用,請按照相關檔案精神,認真做好2013屆 優秀畢業生 含本科生 研究生 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校級優秀畢業生 1.2012年12月14日 16日,各班級組織學習 長沙理工大學 優...

關於評選2019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各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 學風建設,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優秀學生典型在學風建設和人才培養中的作用,請各學院按照相關檔案精神,認真做好2015屆 優秀畢業生 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校級優秀畢業生 1.2014年12月5日 8日,各學院組織各畢業生班級學習 長沙理工大學 優秀畢...

優秀畢業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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