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裝置故障調查處理辦法

2022-09-03 05:54:02 字數 2575 閱讀 283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準確調查處理鐵路行車裝置故障(以下簡稱裝置故障),防止和減少行車裝置故障的發生,保障鐵路運輸安全暢通。根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鐵道部令第30號)、《鐵路行車裝置故障調查處理辦法》(鐵辦〔2007〕168號)和青藏鐵路公司《鐵路行車裝置故障調查處理辦法實施細則》(青藏鐵安〔2008〕203號)、《鐵路交通事故(裝置故障)概況表》管理辦法(青藏鐵安〔2009〕44號)及有關規定,制定《青藏鐵路公司工務行車裝置故障調查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管內的工務系統行車裝置管理單位發生裝置故障的調查處理。

第三條工務部負責組織按規定的許可權、時限和程式進行工務裝置故障的調查處理。行車裝置管理單位應建立裝置故障管理辦法及調查處理有關制度,做好裝置故障調查處理,召開裝置故障分析會,制定整改措施,避免同類故障重**生。

第四條工務部和裝置管理單位應建立設定故障應急處置預案。發生裝置故障時,迅速組織搶修,減少對運輸安全的影響,盡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第二章裝置故障調查處理

第五條成立由部長(副部長)任組長,安全大修室、線路室、橋路室、技術室的專業人員為成員的裝置故障調查組。裝置管理單位成立由段長(副段長)任組長,安全、技術、教育等相關專業人員為成員的裝置故障調查組,對裝置故障進行調查處理。

第六條工務裝置故障的調查處理由工務部或指定裝置管理單位負責。

第七條發生行車裝置故障涉及結合部及兩個以上部門(單位)時,按青藏鐵安〔2008〕203號《關於印發〈鐵路行車裝置故障調查處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一條辦理。

第八條裝置故障調查處理程式

一、接到發生裝置故障的通知,立即通知裝置故障調查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裝置故障調查。

二、對裝置故障進行全面調查,掌握裝置故障概況和裝置損壞程度等情況。

三、啟動裝置故障應急處置預案,裝置管理單位積極組織搶修。

四、對裝置故障產生的原因進行認真分析,制定防止類似裝置故障發生的措施。

第九條裝置故障調查組在故障發生後12小時內,應將裝置故障調查處理的初步情況(概況、原因、修復、損失等)向工務部、安全監察室書面報告。未能查清原因的裝置故障,應跟蹤調查,並隨時向工務部和安全監察室通報調查進展情況。

第十條裝置故障調查組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裝置故障發生經過、原因及損失,認定裝置故障的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和對責任單位的考核意見。故障發生後5日內寫出《行車裝置故障調查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報送公司工務部、安全監察室。裝置管理單位在故障發生後7日內,向公司工務部、安全監察室報送《行車裝置故障處理報告表》。

第十一條外局、外單位配屬的行車裝置在本公司管內發生工務裝置故障,由工務部裝置故障調查組負責進行調查,及時上報調查報告,並通知相關局及單位。

第十二條定他局、外單位責任的工務裝置故障,由工務部填寫《外轉行車裝置故障通知書》,經公司安全監察室會簽後,在故障發生後20日內向責任單位發出。未按時轉出定裝置管理單位責任。

第十三條工務部對轉出和外局、外單位轉入的《外轉行車裝置故障通知書》,應按時發出和給予回執,並抄送公司安全監察室核備。

第三章裝置故障責任判定

第十四條自輪運轉特種裝置故障;線路、橋隧裝置故障;線路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破損;水害、塌方、落石、倒樹等因裝置管理不善造成裝置故障,追究裝置管理單位責任。行車裝置發生故障時,因組織不當,搶修不及時,造成行車裝置故障公升級為事故的,定行車裝置管理單位事故。

第十五條營業線施工中因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裝置故障,定相關單位。施工管理和裝置管理單位監督不力,追究同等責任。

第十六條道岔故障:由於道岔幾何尺寸變化導致的道岔卡阻、無表示,定工務裝置管理單位責任。道岔清掃不良導致道岔卡阻,定負責清掃單位責任。

第十七條軌道電路故障:電務檢查發現尖軌連線杆、絕緣軌距杆絕緣不良,通知工務裝置管理單位整修,未及時整修,定工務裝置管理單位責任;其它聯接零配件使用不當造成軌道電路故障,定工務裝置管理單位責任。

第四章裝置故障統計、分析、總結

第十八條工務部每週五12點前將本週發生的工務裝置故障調查處理及定責情況向主管領導匯報,並抄送公司安全監察室。每月、季、年末3日內分析彙總工務系統行車裝置故障定責、處理情況,向主管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抄送公司安全監察室。

第十九條工務部、裝置管理單位按青藏鐵安〔2009〕44號《關於規範青藏鐵路公司〈鐵路交通事故(裝置故障)概況表〉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建立裝置故障管理臺帳,建立裝置故障管理考核辦法,加大對各類裝置故障考核力度,提公升裝置質量隱患超前防範和過程控制的能力。

第二十條工務部、裝置管理單位對每一件裝置故障在調查結束的5日內召開安全分析會,認真分析造成裝置故障的原因,制定防止類似裝置故障發生的措施,並督促有效落實;在每月的安全分析會、每季的安委會上要對裝置故障再分析,做到警鐘長鳴。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其他未盡事宜,按《鐵路行車裝置故障調查處理辦法》(鐵辦〔2007〕168號)、青藏鐵路公司《鐵路行車裝置故障調查處理辦法實施細則》(青藏鐵安〔2008〕203號)、《鐵路交通事故(裝置故障)概況表》管理辦法(青藏鐵安〔2009〕44號)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公司工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題詞:工務裝置故障調查處理通知

抄送:孫永寧副總經理、公司安全監察室、工務部各科室

青藏鐵路公司工務部11月30日印發

校對:吳廣栓共印20份)

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 發生事故時應對傷者急速搶救,保護好現場,還要迅速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二 組織三結合事故調查組,即由公司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 基層領導幹部及工人參加的事故調查組,另外要根據事故的情況 性質 增加專業部門上人員參加。三 必須按 四查 的要求進行調查,即查思想是否重視安全工作,查領導工作是否都做到,查...

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及時準確 客觀公正 實事求是 尊重科學的原則。2.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 事故原因和性質不查清不放過 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和職工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3.事故調查組因 事故等級不同而由不同的部門人員組...

安全調查處理程式

1 目的 使工廠內一切安全事件得到及時調查和處理,最大程式地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恐怖活動發生。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丁所有涉及安全的活動 3 職責 由安全主任負責策劃和安排執行 4 工作程式 4 1工廠定期進行內部安全檢查,將檢查結果匯報給安全主任,對其中存在安全問題的事項,安全主任要督促安 排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