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需要材料

2022-08-02 20:54:02 字數 3109 閱讀 8397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哪些事項改變時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住所,宗旨、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開辦資金增減,業務主管單位等變化的,都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變更登記程式

民辦非企業單位向業務主管單位申請變更→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後,作出准予或者不准變更的決定;准予變更的重新發給《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書》;不准變更的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1、辦理名稱變更

(1)加蓋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變更名稱的申請書(自製檔案,一式2份);

(2)加蓋公章的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變更事項的原始紀要(自製檔案,一式3份);

(3)《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變更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變更核准表.doc,一式3份);

(4)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doc》編寫,一式3份);

後附《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doc,一式3份);

(5)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檔案(原件1份,影印件1份);

(6)《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doc,一式3份);

(7)《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2、辦理住所變更

(1)加蓋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變更住所的申請書(自製檔案,一式2份);

(2)加蓋公章的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變更事項的原始紀要(自製檔案,一式3份);

(3)新住所的產權證明或使用權證明材料,要寫清楚使用面積、使用期限、所在位址、郵政編碼、聯絡**等(自製檔案,一式3份);

(4)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doc》編寫,一式3份);

後附《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doc,一式3份);

(5)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檔案(原件1份,影印件1份);

(6)《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doc,一式3份);

(7)《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3、辦理宗旨、業務範圍變更

(1)加蓋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變更宗旨、業務範圍的申請書(自製檔案,一式2份);

(2)加蓋公章的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變更事項的原始紀要(自製檔案,一式3份);

(3)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doc》編寫,一式3份);

後附《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doc,一式3份);

(4)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檔案(原件1份,影印件1份);

(5)《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doc,一式3份);

(6)《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4、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

(1)加蓋公章並有原法定代表人和擬新任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變更登記的申請書(自製檔案,一式2份);

(2)加蓋公章的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變更事項的原始紀要(自製檔案,一式3份);

(3)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1份,影印件1份);

(4)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doc》編寫,一式3份);

後附《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doc,一式3份);

(5)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檔案(原件1份,影印件1份);

(6)《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表.doc,一式3份);

(7)《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doc,一式3份);

(8)《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5、辦理開辦資金變更

(1)加蓋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變更開辦資金的申請書(自製檔案,一式2份);

(2)加蓋公章的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變更事項的原始紀要(自製檔案,一式3份);

(3)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doc》編寫,一式3份);

後附《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doc,一式3份);

(4)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影印件1份);

(5)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檔案(原件1份,影印件1份);

(6)《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doc,一式3份);

(7)《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6、辦理業務主管單位變更

(1)加蓋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變更業務主管單位的申請書(自製檔案,一式2份);

(2)加蓋公章的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變更事項的原始紀要(自製檔案,一式3份);

(3)原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不再擔任業務主管單位的檔案(原件1份,影印件1份);

(4)新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接收的檔案(原件1份,影印件1份);

(5)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doc》編寫,一式3份);

後附《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doc,一式3份);

(6)《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doc,一式3份);

(7)《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7、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修改(以上全部變更專案都涉及章程修改)

(1)修改程式:

a、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新修改的章程,並做好記錄;

b、在新章程完成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

c、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d、修改後的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2)需提交的材料(如果是辦理上述專案變更時,需提交的檔案一致的,可共用):

a、加蓋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變更申請書(自製檔案,一式2份);

b、加蓋公章的依照原章程規定程式通過變更事項的原始紀要(自製檔案,一式3份);

c、修改後的新章程及修改說明(新章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doc》編寫,一式3份);

d、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檔案(原件1份,影印件1份);

e、《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doc,一式3份);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

行政許可依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第251號令,1998年10月25日發布施行 行政許可條件 1 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所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2 民辦非企業單位已經不再具備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所規定的條件,無法存續的 3 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宗旨發生根本改變的 4 民辦非企業單位分...

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需明確的事項

一 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哪些事項改變時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住所,宗旨 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開辦資金增減,業務主管單位等變化的,都需要辦理變更登記。二 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變更登記程式 民辦非企業單位向業務主管單位申請變更 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登記...

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報告

民辦非企業單位 醫院 2021年工作報告 上海市民政局 2021年度,我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精神,嚴格按照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按程式辦理登記 變更等手續,按規定開展年檢及聯合檢查工作,保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 誠信 自我約束,規範 健康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