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裝卸工計件工資標準的規定

2022-06-15 20:06:05 字數 615 閱讀 3133

根據當前「臨港開發區」的快速發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了穩定職工隊伍,提高職工收入,經公司研究決定將裝卸工的計件工資做以下調整。

一、原材料化肥裝卸計件工資原4元/噸,現調整後化肥為4.5元/噸。紙盒包裝或者編織袋包裝的防結塊劑為每噸5元,成品包裝袋為每噸6.

5元,原料或者成品移庫為每噸4.5元。噸包原料人工每噸1元(叉車工工資另計)

鉀肥按五五堆放至25至30個高,其他原料材料按五五堆放至20至25個高。所有原材料不得雜亂堆放。

一、 成品肥料裝卸計件工資由每噸4元,調整後為4.5元。9公斤小包化肥為每噸6.5元,用叉車裝化肥中的人工裝車工資每噸3.7元,(叉車工工資另計)。

二、 原材料、成品肥料在裝卸過程中所發生的破包必須當場重新整理灌包,不得將散落的原材料混在堆碼中並及時蓋好篷布,違者每包肥罰款10元,每塊篷布罰款50元。

三、 裝卸輸送機由組長、小組長分別負責保管好電纜和每天加機油維護工作,如出現電纜遺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不加機油每次罰款20元。

四、 公司每月已給了組長、小組長津貼,組長、小組長不得再從裝卸計件工資中提取其他個人補貼,只拿裝卸員工計件平均月工資,否者公司給予處罰!

五、 以上調整後的工資標準從2023年2月1日開始執行。

江蘇化肥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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