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體交接工序管理規定

2022-05-28 02:57:04 字數 1546 閱讀 1213

聚酯與紡絲熔體交接工序管理規定

1. 熔體質量指標。

2.聚酯供紡絲熔體在增壓幫浦、交接點處的工藝引數控制範圍。

2.1紡絲增壓幫浦前壓力:>25kg/cm2

2.2紡絲增壓幫浦後壓力為:mp±0.5mpa

2.3紡絲冷卻器出口溫度為:mt±0.5℃,

2. 4交接點熔體溫度290℃±1.0℃,

2.5聚合送紡絲一次熱媒溫度mt1±2.0℃,

注:mp、mt、mt1值以工藝引數調整通知單為準,控制點的工藝引數偏離規定值時,由聚合部負全責

3.正常生產中的交接

3.1為了確保紡絲正常生產,聚酯必須提供紡絲符合上述質量指標的、穩定的合格熔體。紡絲各線以熔體交接點的檢測溫度壓力為準,熔體交接時,雙方互相配合,使交接點工藝引數達到規定的控制範圍。當質量指標不符合要求或交接點工藝引數波動時,聚酯中控必須通知紡絲部經理和當班值班長,直紡車間主任根據生產上情況向生技部領導匯報。

3.2紡絲系統在正常粘度下,p1、p2、p3 、p4、p5、p6、f1紡絲線元件溫度引數和元件壓力引數,各線線控制點元件溫度監測值和壓力監測值,在元件沒到更換週期、溫度引數沒有調正、元件壓力引數沒有調正情況下正常執行時元件壓力引數控制在m±0.2mpa範圍內波動。

3.3紡絲因修板、更換元件等工作,引起6個位以上停位時,紡絲值班長必須及時通知聚酯中控值班長。

3.4聚酯裝置切換熔體過濾器、調整切粒機等重大操作時必須事先通知紡絲部經理和值班長,注意熔體交接情況的控制。

3.5紡絲增壓幫浦後壓力或元件壓力在半小時內單向變化達0.5mpa時,紡絲、聚酯應加強聯絡,查明原因,採取措施,成品絲做隔離處理。並及時向生產部主管領導匯報。

3.6紡絲生產出現意外情況,不能按時接受熔體,紡絲部經理和值班長應及時與聚酯部經理或值班長聯絡,由紡絲決定是否公升降負荷或轉移負荷或在長絲一側排廢。

3.7紡絲在熔體在交接點後出現異常,值班長應及時通知聚酯中控值班長,雙方互相配合,按時提高紡絲的負荷。長絲裝置應做好工藝引數的調整工作。

3.8由於聚酯原因不能按時向紡絲增加熔體時,聚酯中控值班長及時通知紡絲值班長,由紡絲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推遲負荷的時間。

4.故障處理

4.1聚酯、紡絲當出現將影響對方裝置生產的故障時應立即與對方聚合值班長及進行聯絡,通知的內容包括:故障初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程度,初步估計造成的原因,需要預計恢復的時間。

4.2紡絲各線控制點元件壓力、聚酯過濾器後壓力、增壓幫浦後壓力、交接點壓力等在10min內波動達p±0.5mpa時,必須通知紡絲部經理和當班值班長。長絲要協同各裝置查清壓力波動原因及變化趨勢。

4.3紡絲部及聚合部有責任調查生產事情原因,並向各有關部門反饋資訊,做好崗位記錄。

4.4熔體輸送過程中各控制點的工藝引數偏離規定值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值班長(或中控),並將異常情況的資料記錄或列印下來。直紡長絲在本管制區之內如果沒有及時發現工藝引數偏離規定值,同聚酯負有同等責任,納入公司績效考核範疇內

4.5若生產車間發生異常應及時隔離相關產品,同時通知相關部門,品管部及時對隔離產品進行檢測定等。

4.6成檢車間根據紡絲部的定等通知單負責產品的隔離、標識、包裝。

4.7以上情況形成文字上報生產部,生產部根據事故原因意見以作統一歸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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