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電 焊工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2022-05-08 08:51:14 字數 4991 閱讀 1982

一、 目的

為加強焊接與氣割作業的安全管理,避免在實施焊接、切割操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焊接與切割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外包單位、外委施工單位的焊接、切割操作。

三、 基本要求

1、 按配發標準穿戴齊全勞保用品,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電焊面罩應無裂縫、孔洞,完好無損;

2、 必須選用無缺陷的電弧焊機;

3、 各導電部分之間要有良好的絕緣。初級與次級迴路之間的絕緣電阻值不得不小於5m,帶電部分與機殼、機架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得低於2.5m;

4、 安裝部位應與環境相適應,不得在潮濕及易燃易爆部位、妨礙其他作業或者人員的部位放置;

5、 外殼完好,避免受潮、觸電,防止異物進入;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地;

6、 接線樁,極板和接線端的隔離防護裝置應完好,切接線樁應牢固不鬆動;

7、 調節焊接電流、電壓表的手柄或旋鈕等,必須與焊機的帶電體有可靠的絕緣,且調節方便、靈活;

8、 焊接電纜的截面積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所用長度確定,按規定選用,以保證導線不致過熱而損壞絕緣層;導線應具備狼嚎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輕便柔軟、能任意彎曲和扭轉、便於操作。電纜芯必須用多股細紫銅線組成,外包膠皮絕緣套,絕緣電阻不得小於1m。用於高頻、高壓振盪器裝置的電纜,必須具有想用的絕緣性能;

9、 焊接電纜應具有較好的抗機械性損傷能力及耐油、耐熱和耐腐蝕性能;

10、 如果沒有電纜,可用具有相同導電能力的硬導線代替,但在焊鉗連線端至少要用2 ~3m長的軟線連線。

11、 電焊鉗應在所設定的任一角度都能夾緊焊條,而且更換焊條方便,能使焊工不必接觸帶點部分即可迅速更換焊條;電焊鉗的手柄等應有良好的絕緣和隔熱性能;手柄要有良好的絕熱層。氣體保護焊的焊槍頭應用隔熱材料包敷保護。焊鉗由焊夾條處至握柄連線處止間距為152mm左右;

12、 電焊鉗與焊接電纜的鏈結必須簡便牢靠,接觸良好,連線處不得外露,應有屏護裝置或將電纜的部分長度伸入到握柄內部,以防觸電;

13、 電焊鉗焊槍應輕便易於操作;

14、 作業環境嚴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先清理或將焊接工件移出此類區域進行焊接。工件不可移時,應將作業地點易燃物清除乾淨,或進行覆蓋、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現場應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作業前必須審判動火報告;

15、 作業環境潮濕、積雪、積冰,不利於安全作業時必須先採取安全措施,並由作業區安全管理人員確認同意後方可施焊;

16、 作業環境如有高空作業,必須適用安全帶;

17、 有其他作業人員交叉作業的現場施焊應採取電弧隔離防護措施;

18、 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特殊情況需動火時,必須制定可靠的遮雨擋風等安全措施,並確認動火條件後方可動火。

19、 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天然採光和區域性照明,保證工作面照度達到50-100lx;離焊機作業點5公尺以內及以下方不得有易燃物品;10公尺以內不得有乙炔、氧氣瓶;

20、 焊機的工作環境應與其技術說明書規定相符,安放在通風、乾燥、無碰撞或無劇烈震動、無高溫、無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特殊環境條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溫度、濕度、氣壓超出正常範圍或具有腐蝕、**危險的環境),必須對裝置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以保證其正常的工作效能;當特殊工藝需要高於規定的空載電壓值時,必須對裝置提供相應的絕緣方法(如:採用空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或其他措施;

21、 弧焊裝置外露的帶電部分必須設定完好的保護,以防人員或金屬物體(如:火車、起重機吊鉤等)與之相接觸;焊機與其他裝置以及焊機與牆之間應留有1m寬的通道;

22、 電焊機外殼應設有良好的保護接地(接零)裝置,並有明顯的接地(接零)標誌,接地(或接零)裝置必須連線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應做定期檢查;當電源為三相三線制或單相制系統時,應安設保護接地線(將焊機外殼與大地連線起來)。保護接地的接地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4安培,自然接地極的電阻值超過4安培時,應採用人工接地。接地線應採用導電性良好的整根導線,其中不得有接頭,更不允許設定熔斷器或開關。

導線的截面積不得小於12m平方。當電源為三相四線制系統時,應安設保護接零線(將電焊機外殼與零線相接),接零線要有足夠的截面積,在接零線中不准設定熔接器或者開關,也不得有接頭,以確保零線迴路不中斷;

23、 禁止使用氧氣、乙炔、煤氣等易燃易爆氣體管道、瓶體、支架、設施等作為接地裝置;

24、 在有接地(或接零)裝置的焊件上進行弧焊操作,或焊接與大地密切連線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屬支架等)時,應特別注意避免焊機和工件的雙重接地;

25、 電焊機的電源接線應由持證電工進行,焊工不得進行操作;焊機電源應使用專用檢修電源或接在指定的開關櫃(箱)上,不得私自亂接;焊機電源應有獨立的且容量足夠的控制裝置(開關或刀閘),不允許乙個控制裝置接多台焊機;焊機的電源線應設定在靠牆處,其長度一般不得超過2`3m,確需使用長導線時,應在焊機近旁2~3公尺處加設專用開關;電源接線不得順利敷設,需橫穿馬路、通道或門窗時,必須採取加裝護套、走地溝或架高等保護措施;空載電壓應滿足焊接工藝要求,手弧焊機的空載電壓小於或等於90v,

26、 鏈結焊機、焊鉗和工件的焊接迴路導線,應使用整根導線,盡量不帶連線接頭,其長度一般以20~30m為宜,過長則會增大電壓並使導線發熱。需要接長導線時,接頭處要連線牢固、絕緣良好;

27、 焊接電纜禁止搭在氣瓶、熱力管道或工作介質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道和容器上,也不得搭接在起重裝置、精密儀器裝置外殼上,禁止與油脂等易燃物質接觸;

28、 焊接電纜在經過通道、門窗、馬路或易損地段時必須採取保護措施(如使用保護套、架空或埋地敷設等),以避免碾壓損壞,但嚴禁與電源線共同敷設;

29、 嚴禁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暖氣裝置或其他金屬搭線物作為焊接迴路使用。

30、 不得利用鎖鏈、鋼絲繩、起重機、捲揚機、公升降機或者機電裝置來傳輸焊接電流;

31、 盤捲的焊接電纜在使用之前應展開免過熱及絕緣損壞。

32、 電焊機開關箱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不得面對刀閘開關;不得在易燃易爆管道、儀器裝置上打火試焊;需要交替使用不同長度電纜時應配備絕緣接頭,以確保不需要時無用的長度可被斷開;

33、 焊接過程中,禁止將過熱的電焊鉗放入水中冷卻後使用;不得將焊接電纜纏繞在身上;

34、 在裝置內部或受限空間操作時,一定要注意通風,必要時可採用機械強制通風措施和專人監護,特殊情況下還應佩戴空氣呼吸設施,也須輪換作業;受限空間內焊切作業除了正常的通風要求之外,通風時還要防止可燃混合氣的聚集及大氣中的富氧;受限空間內在未進行良好的通風之前禁止人員進入,如要進入,必須佩帶合適的供氣呼吸裝置並由戴有類似裝置的他人監護;必要時在進入之前,對受限空間要進行清掃置換,由相關單位。部門對毒氣、可燃氣、有害氣、氧含量等進行測試,確認無害後方可進入;在受限空間內作業時,如存在著嚴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氣體,受限空間外面必須設定監護人員;監護人員必須具備實施救援行動的能力,具有在緊急狀態下迅速救出或保護裡面作業人員的救護措施;並必須隨時監護裡面作業人員的狀態並與他們保持聯絡,備好救護裝置;

35、 在帶壓的容器或官道上施焊,應提前聯絡停氣、停熱、洩壓;必須帶壓施焊時,應採取相應的絕緣、防止噴濺等措施;特殊帶壓裝置(易燃易爆有毒管道、設施)的帶壓不置換動火應遵守以下標準:

a. 動火前應制定作業程式安全措施、事故搶救預案並經審批,消防、救護部門密切配合;

b. 動火作業過程應專人統一指揮;

c. 設專人監督控制系統壓力;

d. 專人化驗分析和控制含氧量

e. 正壓操作(系統保持不低於980.665(10mm水柱)正壓,低於此壓力應停止動火作業查明原因並採取措施後方可繼續動火作業,嚴禁負壓動火作業);

f. 動火作業現場應設定警戒區域,通排風要良好,以保證洩露的氣體能順暢排走,確保無危險氣體積聚;

g. 焊工應戴防毒面具,而且應在上風側操作;

h. 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i. 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系統生產不穩定,壓力不易保持時;裝置、管道等腐蝕嚴重。

36、 接近高壓線、裸導線排或距離低壓線小於2.5m時,應停電作業;

37、 高處作業應有監護人,焊切電源開關設在監護人近旁;高處焊切作業應使用符合標準的防火安全帶;所使用的焊條、工具等應裝在工具袋內,不得上、下投擲;在電焊火星所及的範圍內,應徹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結束後要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明確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焊把、電纜等不得纏在身上操作;不得利用油桶等儲存易燃易爆的物品作為登高、支墊物進行焊切作業;交叉作業時相關方要加強溝通或及時協調,必要時應設定專人進行聯絡。

38、 需要移動焊機時,必須首先切斷其輸入端的電源;工作暫停、間歇,應斷開焊機電源,開關櫃(箱)上鎖或拆除電源接線,同時還要將焊鉗、導線收好,掛在靠牆的架子上或存放在工具箱內;在禁火區域裝置作業中如臨時中斷作業時間超過30min時,必須重新辦理動火手續。

39、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等措施;

40、 焊切作業時,如附近牆體和地面上留有孔、洞、縫隙以及運輸皮帶連通孔口等部位留有孔洞,都應採取封閉或遮蔽措施;焊接現場應配有足夠的水源、乾砂、滅火工具和滅火器材,並根據撲救物料的燃燒效能選用合格的滅火器材;並根據撲救物料的燃燒效能選用合格的滅火器材;

41、 焊切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現場,清除火種,經專人檢查確認完全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不得在儲存汽油、煤油燈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施焊;焊接管子時,管子兩端應當開啟,並不得有易燃物品;不得帶壓焊接壓力容器;焊接盛過可燃氣體或液體的容器前,應先開啟蓋反覆清洗容器內殘留的危險物質;在鍋爐內、管道內、井下、地坑內焊接前,應先清除內殘留的危險物質。

42、 採用置換作業法時,應先化驗容器、管道內的空氣成分,應保證含氧量在19.5%~23%之間;焊工在容器、管道內焊切時,應有專人監護,實行輪換作業;在封閉容器或倉室內焊接時,應採用區域性通風;

43、 禁止焊條或焊鉗上帶點金屬部件與身體相接觸;改變焊接接頭、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迴路、轉移工作地點、更換保險絲及焊機發生故障需檢修等,應切斷電源後進行;

44、 在潮濕地點或金屬管道內工作,應採取站在絕緣膠版或木板上等絕緣措施,臨時拉接的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伏;焊切帶電的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雷雨時,應停止採場等露天焊切作業。

45、 所有的弧焊裝置必須隨時維護,保持在安全的工作狀態。當裝置存在缺陷或安全危害時必須中止使用,直到其安全性得到保證為止。

46、 焊機檢修維護檢查必須是在斷電情況下由持證電工進行;

47、 焊接電纜必須經常進行檢查。損壞的電纜必須及時更換或修復。

48、 工作完畢,應將焊機電源切斷,由持證電工拆除電源接線;收好焊線;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熄滅所以火種無著火危險。

電焊工管理規定

1.電氣焊工無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進行焊接 切割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崗前的安全防火教育,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持證上崗。禁止非焊工及不合格焊工進行電氣焊作業或玩弄焊接氣割工具和裝置,禁止徒工單獨操作。2.電氣焊作業前必須現場主管負責人批准,並辦理動火證,指定看火人,備足消防水或採取其他嚴格的安全措施...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定

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 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 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繫好安全帶。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雨 雪 風力六級 含六級 以上不得露天作業。雨 雪后應清除積水 積雪...

電焊工作業標準

班前準備 執行 通用標準 的有關要求。上班 一 進人工作地點 按規定時間進入工作地點。二 現場檢查 1 檢查焊接場地 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 是否備有消防器材 是否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2 檢查電焊機 變壓器等是否有可靠的接地 電焊機繞組絕緣是否有焦化 脆化 破損等缺陷。3 檢查焊條是否符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