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班奬評選標準

2022-04-30 08:15:03 字數 4811 閱讀 2390

中國建設工程魯班奬(國家優質工程)

評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加快我國建築業的技術進步,促進建築業企業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推動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規範中國建設工程魯班奬(國家優質工程)(以下簡稱魯班奬)的評選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魯班奬是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的最高獎,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第三條魯班奬的評選工作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導下由中國建築業協會組織實施,評選結果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第四條魯班奬的評選工作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精神,堅持「優中選優」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五條魯班奬每年評選一次,獲獎工程數額不超過100項。獲獎單位為獲獎工程的主要承建單位、參建單位。

第六條魯班奬由建築業企業自願申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築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或有關單位擇優推薦後進行評選。

有關單位是指沒有成立建築業(建設)協會,並與中國建築業協會商妥的歸口本系統申報工程的單位。

第二章評選工程範圍

第七條魯班奬的評選工程為我國境內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新(擴)建工程。

第八條魯班奬的評選工程分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築工程;

(三)工業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園林工程。

以上四類工程的評選範圍和規模應符合本辦法附件

一、二的規定。各類工程的獲獎比例視當年實際情況確定。

第九條已參加過魯班奬評選而未獲獎的工程,不再列入評選範圍。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十條中國建築業協會每年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行業和有關單位申報魯班奬工程的建議數量。

第十一條申報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法定建設程式、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有關省地、節能、環保的規定,工程設計先進合理,並已獲得本地區或本行業最高質量獎;

(二)工程專案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並經過一年使用沒有發現質量缺陷和質量隱患;

(三)工業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園林工程除符合本條(一)、(二)項條件外,其技術指標、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應達到本專業工程國內領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條(一)、 (二)項條件外,入住率應達到40%以上;

(五)申報單位應沒有不符合誠信的行為。自2023年起,申報工程原則上應已列入省(部)級的建築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

(六)積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其中有一項國內領先水平的創新技術或採用建設部「建築業10項新技術」不少於6項。

第十二條對於已開展優質結構工程評選的地區和行業,申報工程須獲得該地區或行業結構質量最高獎;尚未開展優質結構工程評選的地區、行業,對納入創魯班奬計畫的工程應設專人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組織3至5名相關專業的專家,對其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進行不少於二次的中間質量檢查,並有完備的檢查記錄和評價結論。

第十三條申報工程的主要承建單位,是指與申報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獨立法人單位。

(一)在工業建設專案中,應是承建主要生產裝置和管線、儀器、儀表的安裝單位或是承建主廠房和與生產相關的主要建築物、構築物的施工單位;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園林工程中,應是承建主體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單位;

(三)在公共建築和住宅工程中,應是承建主體結構的施工單位。

第十四條申報工程的主要參建單位,是指與承建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的獨立法人單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應佔10%以上或超過3000萬元。

第十五條兩家以上建築業企業聯合承包一項工程,並簽訂聯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聯合申報魯班奬。對於大型建設工程,兩家以上建築業企業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不同標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於3000萬元的,可共同申報。

第十六條申報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發生過質量事故、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其他事件的,不得申報魯班奬。

第四章申報和初審

第十七條申報工程由承建單位提出申請,主要參建單位的資料由承建單位統一彙總申報。

(一)地方建築業企業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築業協會申報;有關行業的建築業企業向該行業建設協會申報;有關單位系統的建築業企業向該單位申報。

(二)有關行業的建築業企業申報非本專業工程的,其公共建築和住宅工程應徵求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築業協會的意見,其他專業工程應徵求相關行業建設協會的意見;地方建築業企業申報專業工程的,應徵求有關行業建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三)受理申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築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和有關單位,應依據本辦法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在魯班奬申報表中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徵求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後,正式行文向中國建築業協會推薦。

第十八條申報資料的主要內容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內容

1.申報工程、申報單位及相關單位的基本情況;

2.工程立項批覆、承包合同及竣工驗收備案等資料;

3.工程彩色數碼**20張及5分鐘工程***錄影。

(二)要求

1.申報資料由申報單位通過「中國建築業協會網」傳送電子版,並提供魯班奬申報表原件2份和書面申報資料1套;

2.魯班奬申報表中需由相關單位簽署意見的欄目,應寫明對工程質量具體評價意見;

3.申報資料中提供的檔案、證明材料和印章應清晰,容易辨認;

4.申報資料要準確、真實,如有變更應有相應的文字說明和變更檔案;

5.工程***錄影的內容主要是施工特點、施工關鍵技術、施工過程控制、新技術推廣應用等情況,要充分反映工程質量過程控制和隱蔽工程的檢驗情況。

第十九條中國建築業協會秘書處依據本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要求進行初審,並將初審結果告知推薦單位。

第五章工程複查

第二十條中國建築業協會組成若干複查組對通過初審的工程進行複查。

工程複查專家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築業(建設)協會和中國建築業協會直屬會員企業按條件推薦,經中國建築業協會遴選後組成魯班奬工程複查專家庫,每年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抽取。複查專家每年更換三分之一,原則上每位複查專家連續參加複查工作不超過三年。

第二十一條工程複查的內容和要求:

(一)聽取申報單位對工程施工和質量的情況介紹。

(二)聽取建設、使用、設計、監理及質量監督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複查組與上述單位座談時,受檢單位的人員應當迴避。

(三)查閱工程建設的前期檔案、施工技術資料及竣工驗收資料等。

(四)實地檢查工程質量。複查組要求檢視的工程內容和部位應予滿足,不得以任何理由迴避或拒絕。

(五)複查組對工程複查情況進行現場講評。

(六)複查組向評審委員會提交複查報告。複查報告要對工程的整體質量狀況做出「上好」、「好」、「較好」三類的評價,並提出「推薦」或「不推薦」的意見。

第六章工程評審

第二十二條魯班奬評審設立評審委員會,由21人組成。其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至4人。 評審委員須是具有高階技術職稱,有豐富實踐經驗,並在業內有一定知名度的專家。

第二十三條評審委員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築業(建設)協會和中國建築業協會直屬會員企業按條件推薦,經中國建築業協會遴選後組成魯班奬工程評審專家庫,中國建築業協會每年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委員每年更換三分之一,原則上每位委員連任不超過三年。

第二十四條評審委員會通過聽取複查組匯報、**工程錄影、審查申報資料、質詢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出入選魯班奬工程。評選結果在「中國建築業協會網」或有關**上公示。

第七章表彰

第二十五條中國建築業協會每年召開頒獎大會,向榮獲魯班奬的主要承建單位授予魯班金像和獲獎證書;向榮獲魯班奬的主要參建單位頒發獎牌和獲獎證書。

地方建築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和獲獎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對獲獎單位和有關人員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獲獎工程的建設單位可向中國建築業協會申請頒發魯班金像作為紀念。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複製魯班金像、獎牌和證書。如有違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交流和推廣創魯班奬工程經驗,促進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中國建築業協會組織編輯出版創魯班奬工程經驗彙編、**等。

第八章紀律

第二十九條魯班奬複查工作與評選工作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範、規程。凡參與魯班奬工程複查與評選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及有關紀律規定,嚴禁收取任何單位或個人贈送的任何禮品、紀念品和現金、有價**、支付憑證。

第三十條工程複查和評審專家實行迴避制度。複查專家不得參與複查本單位的申報工程。評審專家不得選自當年有申報工程的企業。

第三十一條申報魯班奬工程的受檢企業不得弄虛作假。申報企業和工程複查、評審專家以及參與相關工作的所有人員,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為申報工程拉選票。

第三十二條各有關方面接待複查組的安排從簡,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贈送任何禮品、紀念品和現金、有價**、支付憑證,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工程複查工作無關的參觀活動。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辦法及有關紀律規定,情節嚴重的,對申報企業取消參評資格;對複查、評審專家取消複查或評審資格,並終身不得再進入中國建築業協會專家庫;對工作人員建議所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屬中國建築業協會的工作人員,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獲獎工程如發現質量問題的,中國建築業協會要組織專家進行鑑定,經鑑定確實不符合魯班奬評選條件的,有權做出取消該工程魯班奬稱號的決定。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中國建築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國建築工程魯班奬(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2000建協字第17號)同時廢止。

附件1:

中國建設工程魯班奬(國家優質工程)

工程類別劃分

(一)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區、公寓、單體住宅、群體住宅和以住宅為主的綜合樓等工程。

(二)公共建築工程

公共建築工程包括教育科研、商業服務、醫療福利、文化娛樂、旅遊服務、體育、郵電、客運、辦公、會展、廣場及紀念性等工程。

(三)工業交通水利工程

工業工程包括鋼鐵、有色金屬、煤炭、石油、石化、化工、電力、機械、建材、核工業、機電、輕紡等工程。

魯班奬驗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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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班奬 國家優質工程 評選辦法

魯班奬申報資料 一 原件及擋描件 1 工程立項的審批檔案 2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3 國有土地使用證 4 建設用地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 工程招標及承包合同檔案 6 施工許可證 7 建設工程全面竣工驗收資料 包括土地 規劃 公安消防 環保 安全 綠化 檔案等部門出具的專項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8 工...

魯班奬要求

一 魯班奬的申報及複查流程 介紹 二 創魯班奬工程規模及申報條件 1 創魯班奬工程規模要求 1 住宅工程 建築面積5萬平方公尺以上的住宅工程。2 公共建築工程 1 3萬座以上的體育場 2 5000座以上的體育館 3 3000座以上的游泳館 4 1500座以上的影劇院 5 高度350公尺以上的電視發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