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核銷基建支出核算內容

2022-04-28 15:15:03 字數 493 閱讀 9315

待核銷基建支出是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投資完成額,不能計入基本建設工程的建造成本,但應該予以核銷的投資支出。這部分投資支出和固定資產的建造沒有直接聯絡,所以不應該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撥款單位應該在基建撥款中衝轉,投資借款單位應該轉給生產單位,由生產單位從規定的還款資金**中歸還銀行借款。

一、待核銷基建支出的主要內容

1、生產職工培訓費。指新建單位和新增生產過程的擴建單位為培訓生產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發生的各項支出。委託國外代為培訓支出也包括在本專案內。

2、施工機構轉移費。指按照規定支付給施工機構前來承建本單位工程而發生的一次性搬遷費用。

3、樣品樣機購置費。指交付驗收以前為生產單位購置樣品樣機所支付的費用。

4、非常損失。指受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如,水災損失等。

5、報廢工程損失。指由於計畫安排不當,設計方案變更、重大災害事故等原因造成工程報廢所發生的扣除殘值後的淨損失。報廢工程要經有關部門鑑定,經當地建設銀行審查簽證,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才能報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