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消防預案

2022-04-09 02:51:47 字數 1442 閱讀 5707

火情判斷

1. 發現火情後, 店長、主管迅速觀察火勢,判斷火情

2. 分析火勢及發展,迅速判定是否適合組織撲救。若火勢較大、或迅速漫延,

則不適合進行撲救

指揮協調

1. 店長負責(店長不在時,由主管負責)指揮協調撲救與撤離。

2. 主管具體負責組織員工撲救,指揮人員撤離及緊急聯絡

不適合撲救的火情

發現火情嚴重,並判斷不適合撲救

1. 理貨主管按下「緊急開關「,關閉電路(無「緊急開關「則關閉

總電源及各供電空氣開關)

2. 收銀員或財務撥打火警**119(報告火情、位址及著火物;如火情嚴重,

不得使用店內**)

3. 收銀員或財務打**報告公司,報告火情及撤離決定

4. 按疏散通道與路線,組織人員疏散,防止造成阻塞並檢查庫房、辦公

室、休息室及衛生間確已無人。疏散過程中,組織部分員工用滅火器對火

勢進行一定的阻隔

5. 組織員工按撤離路線撤出現場,確保人身安全,並注意清點人數

適合撲救火情的撲救組織

當門店內發現火情時

1. 理貨主管按下「緊急開關」,關閉門店電路及(無「緊急開關「則關閉

總電源及各供電空氣開關)

2. 收銀員或財務撥打火警**119(報告火情、位址及著火物)

3. 收銀員或財務打**報告公司,並保持**聯絡通暢

4. 店長或領班根據火情,迅速判斷撲救方向,組織員工用滅火器進行撲救。

同時,按疏散通道與路線,組織人員疏散,並封閉賣場,阻止顧客及閒雜人員

入內5. 如火勢未得到控制而使火情嚴重時,則應準確判斷,並立即組織員工撤離

現場,確保人身安全,並清點員工人數

當門店周邊發現火請時

1. 店長或主管派員工前往離火災現場較近處觀察,判斷風向及影響,並相應

做好撲救準備

2. 撥打119報警(告知火情、地點及周邊危險),如火勢較大,並對門店有一

定威脅,應派員工帶門店內部分滅火器(不超過總數1/3),前往觀察及阻截,

在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可協助撲救

3. 在門店內做好撲救準備工作,密切注意火情及發展,並報告樂購公司

4. 火勢大且威脅門店安全時,立刻切斷電源(緊急開關),組織賣場人員疏散,

並組織指揮員工進行撲救

5. 用水在門店與火場間建立隔離,並使用滅火器材全力撲救

6. 若火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組織員工撤離,並上報公司,撤離後應清點人數,

確保安全

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滅火器時,應站在著火點的上風處,並方便撤離的位置,注意保持與

著火處的安全距離,且勿站在下風或死角等不利於撤離的地方。拔掉保險銷,

按壓手柄,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噴射(部分推車式滅火器,還需扣動噴槍扳機,

並注意軟管勿扭結),直至火焰被撲滅,加以鞏固及確認後,即可停止。(應閱讀

滅火器上的使用說明,以便正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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