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裝置、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重。
二、必須聽從訊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訊號,都應立即停車。
三、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訊號後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四、當接近捲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准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五、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准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准從一台起重機跨到另一台起重機。
六、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執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七、兩台龍門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八、執行時,吊車與吊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九、檢修龍門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並掛「禁止通行」的標誌。
十、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後公升高,緩慢執行。不准同時操作三隻控制手柄。
十一、龍門吊執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執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
十二、執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准離開駕駛室。
十三、執行時由於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採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十四、露天龍門吊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後應賽墊塊卡牢。
十五、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龍門吊機除執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視和指揮。
十七、司機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2、指揮訊號不明,違章指揮,光線暗淡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規則不吊;
4、橋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性物品不吊;
8、帶稜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態或流體盛裝過滿不吊。
十八、工作完畢,橋吊應停在規定位置,公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並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一、拼裝式起重機司機與訊號員應有統一的訊號。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閘前應先把控制器轉到零位。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膠皮絕緣板。
二、拼裝式起重機工作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檢查鋼結構部件連線是否牢固。
2、檢查捲場機各轉動部分潤滑是否良好,剎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電器裝置接線是否正確,絕緣是否良好。
4、檢查並試驗各限位開關是否靈敏,照明裝置是否齊全良好。
5、檢查腳手板、欄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軌鉗(或錨固螺絲)是否緊固。
6、三角架兩后支腿銷子及卡板是否移動。
7、機房及操作室內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
三、司機操作室必須設在視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機吊重、變幅、迴轉所用的捲揚機,必須滿足「捲揚機」安全技術要求,走行用電機必須符合「電動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起重機所用的鋼絲繩必須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五、開車前檢查軌道上、地面和執行範圍內應無人或障礙物,並鳴鈴示意。大車走行須有專人拉電纜,小車來回懸掛電纜須絕緣良好,滑動自如。起吊時,應先進行空運轉,然後試吊,離地100-150mm,發現重物捆縛不正確時,應重新進行捆縛。
龍門吊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危險因素 拆除門吊時,重物傷人。可能發生的傷害 壓腫手指 砸傷身體 重物掉落砸傷頭 帶安全帽 重物壓死人。1 龍門吊拆除時,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在現場進行施工細節進行監督 並安排專人負責現場監督 巡視,發現違章行為,立即整改。吊裝拆除時,安排專人指揮,專人警戒,指揮人員要佩戴指揮...
龍門吊安全檢查及注意事項
1 制動器是否每班都進行檢查 機械檢查 試吊 2 制動輪與磨擦襯墊的間隙是否均勻一致,閘瓦開度是否超過1mm。3 制動輪表面是否沾染油汙。4 制動器各活動銷軸是否轉動靈活,如無退位 卡位 鏽死等現象,是否開口銷齊全。5 制動器的零部件是否符合報廢規定條件 槓桿 拉桿 制動臂或套板有裂紋 彈簧出現塑性...
龍門吊安全操作事項
一 人員配置 有證駕駛員1名 連續作業不超過 小時 指揮員 名。二 龍門吊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具,拆除鎖軌裝置後,小心登上直梯進入駕駛室 2.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機械部分 電氣部分是否處良好狀態 包括限位器 鋼絲繩 吊鉤 制動器 同時進行潤滑。3.龍門吊每次起動前必須行鈴提示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