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報告辦法

2022-02-28 16:18:24 字數 1062 閱讀 8516

第七條本辦法規定的報表有《職業病季報表》(一、二)(附件1)、《塵肺病年報表》(一、二)(附件2)、《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年報表》(附件3)、《有害作業工人健康檢查年報表》(附件4)、《職業病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表》(附件5)規定的報告卡有《職業病報告卡》、《塵肺病報告卡》。

第八條急性職業病由最初接診的任何醫療衛生機構在24小時之內向患者單位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發出《職業病報告卡》。

第九條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以及發生一名職業性炭疽時,接診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報告患者單位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並及時發出報告卡。衛生監督機構在接到報告後即報衛生部,並即赴現場,會同勞動部門、工會組織、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分析發生原因,並填寫《職業病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表》,報送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一級衛生監督機構,同時抄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

第十條塵肺病、慢性職業中毒和其它慢性職業病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授有職業病診斷權的單位或診斷組負責報告。並在確診後填寫《塵肺病報告卡》或《職業病報告卡》,在十五天內將其報送患者單位所在地衛生監督機構。塵肺病例的公升期也應填寫《塵肺病報告卡》做更正報告。

第十一條塵肺病患者死亡後,由死者所在單位填寫《塵肺病報告卡》,在十五日內報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

第十二條凡有塵、毒危害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在年底以前向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當年度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和工人健康體檢情況。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監督機構應於每季度後的二十日內,將本地區上季度的《職業病季報表》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勞動衛生與職業病研究所,次年二月底前,將本地區上一年度的《塵肺病年報表》、《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年報表》和《有害作業工人健康檢查年報表》報該所。上述報表應同時抄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勞動廳(局)和總工會。

,上報衛生部。

第十四條職業病報告工作是國家統計工作的一部分,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造和纂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擾職業病報告人員依本辦法執行任務。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並督促檢查執**況。對於執行本辦法好的單位和個人,應予獎勵。對於違反本辦法者,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職業病報告辦法

第十一條塵肺病患者死亡後,由死者所在單位填寫 塵肺病報告卡 在15日內報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第十二條凡有塵 毒危害的企 事業單位,必須在年底以前向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當年度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和工人健康體檢情況。第十三條省 自治區 直轄市衛生監督機構應於每季度後的20日內,將本地區上季度的...

職業病報告辦法

第十一條塵肺病患者死亡後,由死者所在單位填寫 塵肺病報告卡 在 日內報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第十二條凡有塵 毒危害的企 事業單位,必須在年底以前向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當年度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和工人健康體檢情況。第十三條省 自治區 直轄市衛生監督機構應於每季度後的 日內,將本地區上季度的 職...

職業病報告辦法

第十條塵肺病 慢性職業中毒和其它慢性職業病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授有職業病診斷權的單位或診斷組負責報告,並在確診後填寫 塵肺病報告卡 或 職業病報告卡 在15天內將其報送患者單位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塵肺病例的公升期也應填寫 塵肺病報告卡 做更正報告。第十一條塵肺病患者死亡後,由死者所在單位填寫 塵肺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