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申請書

2022-02-07 19:58:16 字數 1129 閱讀 9460

編號:申請書土地使用者

(所有者)

位址 年月日

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

(1) 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按照申請的權屬性質填寫,申請使用權登記的,將「所有者」劃掉,申請「所有權」登記的,將「使用者」劃掉。

(2) 單位性質:填「全民」,或「個體」。個人住宅填「個人」。

(3) 權屬性質:填寫:「國有土地使用權」或「集體土地所有權」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4) 主管部門:指直接負責本單位業務或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如縣農業局開辦的企、事業,上級主管部門填寫:縣農業局。

(5) 土地座落:指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申請登記的土地所在地。

(6) 使用期限:填寫**批准的使用期限,尚未規定期限的暫不填寫

(7) 國有農業用地使用權面積:指國營、農、林、牧、漁場及其它使用國有土地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土地面積。地類面積按實際面積填寫。

(8)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面積:指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面積及分類面積。

(9) 土地用途:填寫申請登記時的實際用途,如商店、學校。

(10) 共同使用權面積:指幾個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積。通常是指地面上不宜或無法劃分使用權界限的土地面積。

(11) 城鎮土地使用權面積:指單位或個人使用城市、鄉鎮、村莊內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的面積。

(12) 分攤面積:指使用者在共有使用權面積中應分攤的面積,共同使用一幢建築物可按使用的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13) 土地等級:填寫土地管理部門依法評定的土地等級。尚未評定等級的暫不填寫。

(14) 地上物類別及權屬:指申請登記的土地上的附著物建築,構築物等情況。如廠房、水塔、林木。地上物權屬填寫其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歸屬。如「本單位」或「本人」所有或使用。

(15) 家庭人口:指使用國有或集體所有土地建住宅的市民或村民中,有正式戶口的人數。

(16) 四至:填寫相鄰土地的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稱,如權屬界線上由線狀地物或附近有永久性顯著標誌、(如河流、山峰等)可填寫地物或顯著標誌名稱及權屬界線與某一標誌或地物的距離。

(19) 附圖:指申請登記宗地的宗地圖或草圖。

(20) 圖號、地號:申請變更登記時,需填原登記的圖號、地號。

(21) 變更登記申請時,各欄按變更後的情況填寫,變更前情況可以在「備註」欄填寫。

土地登記申請書 土地登記樣本

編號 土地登記申請書 土地初始 變更登記樣表 土地使用權者 人 方 成都華西聯合汽車公司 公章 通訊位址 成都市青羊區紅旗路3號郵編 610041 者 人 方公章 通訊位址郵編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土地登記申請書 編號單位 平方公尺 公頃 萬元 填寫說明 欄目填寫內容 xx者 人 方 此欄及對應欄...

土地登記申請書

者 人 方 通訊位址 者 人 方 通訊位址 申請日期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制 填表說明 1 填寫必須用鋼筆或毛水筆,不得用鉛筆 原子筆 2 填寫內容不得塗改。同一專案內容劃改不得超過兩次,全表劃改不得超過兩次 3 本表編號按國用 集用 集有 他項分類,以年度和本年度同一型別申請序號填寫 4 者 人 方 ...

土地登記申請書

編號者 人 方通訊位址 者 人 方通訊位址 申請日期 廣東省國土廳制 填表說明 填寫必須用鋼筆或毛水筆,不得用鉛筆 原子筆 填寫內容不得塗改。同一專案內容劃改不得超過兩次,全表劃改不得超過兩處 本表編號按國用 集用 集有 他項分類,以年度和本年度同一型別申請順序號填寫 者 人 方 為申請土地登記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