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管理制度

2022-01-11 08:02:30 字數 1521 閱讀 4733

彭莊中學公物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切實加強學校公物管理,落實管理責任,充分管好用好學校資產,保障全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二、公物管理基本原則

1、由校總務處牽頭,各部門及班級共同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管理,誰損失誰賠償的原則。

2、校總務處在開學時做好教師和學生使用公物的登記工作和期中、期末時檢查驗收公物使用情況。

3、校總務處負責全校的公物購買、登記、配備、檢查、維修。凡購進的所有公物,總務處必須先登記,然後再發放,並做好發放記錄,由使用人或者領取人簽字。

4、所有公物未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公物管理員及使用者不得將學校公物外借和報損。各辦公室、教室和宿舍公物不得隨意變動。

5、凡學校教職工調離我校或退休時,必須完結財產、公物等交接手續,方可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三、公物管理辦法

1、班級公物:班級內講桌、課桌凳、門窗、黑板、電燈、開關、插座、窗簾、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牌等其他公物,每學年開學初一次性配齊,學年終必須保證完好無損。如有人為損毀或者丟失,由班主任負責追查。

能追查到個人的,由個人賠償(若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追查不到個人的,由班級集體負責賠償。(班主任可根據實情,在班委會研究通過後適當收取公物管理押金)。

2、寢室公物:寢室公物在學年開學初一次性配齊,門窗、玻璃、床、水管、照明裝置、衛生工具、制度牌、樓梯等公物管理,每住一名學生交20元公物押金,由學生處統一監管,若無公物損壞,學年結束原數退還;若有寢室公物損壞,班主任配合學校進行追查,若能追查到個人,則責任人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加倍)。若追查不到責任人的,寢室內公物由全寢室人員共同承擔,陽台及樓層公物由對應的樓層所有學生共同承擔,樓梯間公物由全體住校生(男或女)共同承擔。

3、各科室公物:學年開始,各科室公物登記造冊,由各科室全部成員簽字後並張貼在各科室內,各科室使用人員為公物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科室負責人負領導責任。如科室公物由人為因素損壞或丟失,科室負責人進行追查,追查到的責任人要照價賠償,若責任不明,由科室全部成員共同承擔。

4、食堂公物:食堂內桌、凳及門窗、玻璃及用電設施,原則上由承包人負責管理。學生也應加強保護和使用,如果由師生損壞,按價賠償。

5、功能室公物:功能室包括理化生實驗室、儀器室、圖書室、微機室、備課室、留守兒童室、資料室、心理諮詢室、文印室、**室、美術室、體育器材室、門崗室、寢室值班室。學年開學時總務處與各功能室負責人進行公物交接,進行公物核對,交由功能室負責人管理,若出現人為因素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若責任不明,由功能室負責人賠償。

6、各項公物破壞或遺失的賠償**,以購進時的**為準;上級配備的物品,以上級定的**為準。

四、安全提醒

各班班主任要經常督促學生教室和寢室一定要及時落鎖,確保教室及寢室的公物安全。

各科室人員、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時離開時一定要鎖好門關好窗,門崗值班人員下自習後要及時鎖好南北樓樓梯門及大門,寢室值班人員要按時鎖好寢室大門,確保公物的安全,若出現因門未鎖而公物遺失則要負全部責任。

全校師生員工要共同愛護公物,不能隨意破壞。嚴防偷盜、火災的發生,保證公物安全正常使用,堅決同故意破壞學校公物的人和事作鬥爭。

彭莊中學總務處

二〇一四年九月

公物管理制度

一 公物使用堅持 誰使用 誰保管 誰負責 的原則,責任到人,切實加強管理,正確合理使用,不得亂拉亂用,嚴禁擅自轉讓 外借或據為己有。二 公物使用實行統一採購制。各辦公室所需辦公物品,先到局辦公室登記,並向局長請示彙報,經批准後由局辦公室統一採購和配備,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購置,否則不予報銷。三 公...

公物管理制度

一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實行嚴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層層責任制,學校所有公物責任到人,並與經濟獎勵掛鉤,促使師生管理好學校公物。學校總務主任為總負責人 班主任為主要責任人。二 各負責人負責在學期初對本班教室和學生寢室的公物觀察 核實無毀壞後,在管理承包責任書上簽字,然後由學校負責人審核,並由...

公物管理制度

蒲窩中心小學學校公物管理制度 為使學校財產 教學裝置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盡其用,體現為教育服務的宗旨,特制訂本制度。一 校產登記保管制度 對學校所有財產進行登記造冊 建帳 對課桌椅 辦公桌椅等財產,進行集中編號定位,落實到各班級 辦公室進行保管。1 課桌椅 講台 門窗 玻璃 黑板等由班主任負責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