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物流行業防爆電氣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2022-01-09 20:31:37 字數 3693 閱讀 5595

防爆電氣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防止在**危險區域中,由於防爆電氣裝置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事故,採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範措施,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 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管理。

3. 氣體**危險場所的分級

**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域等級。

3.1 0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 1級區域: 在正常情況下,**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3.3 2級區域: 在正常情況下,**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4. 防爆電氣裝置一般安全規定

4.1 **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裝置,在執行過程中,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性混合物的效能。

4.2 **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裝置,須經有資質的的鑑定單位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種防爆型別的電氣裝置,應設定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型別、等級的銘牌,在裝置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誌和防爆型別與等級的永久性標誌。

4.4防爆電氣裝置的分類、分級、分組與**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引數及符號亦相同。

4.5防爆電氣裝置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範要求,正常執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4.6防爆電氣裝置的選型應符合《**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裝置》和《**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要求。

4.7**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危險性較小的區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 防爆電氣裝置的執行與維護

5.1 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裝置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

防爆電氣裝置應按製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執行。

裝置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裝置時,嚴禁解除保護、聯鎖和訊號裝置;故障停電後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衝擊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裝置的內部必須切斷電源,並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裝置內部送電前,必須檢測內部及環境的**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後方準送電。

新裝置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投入執行。

防爆電氣裝置的執行維護檢查,分日常執行維護檢查、專業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 日常執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裝置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清除有礙裝置安全執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測裝置周圍**性混合物的濃度。

裝置執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公升的規定。

裝置執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執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定的油量,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鬆動。

檢查裝置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效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於2公釐的鋼板密封。

裝置上的各種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在**危險場所除產品規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裝置執行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可採取緊急措施並停機,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裝置執行操作人員對日常執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可以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通知電氣維修人員處理並將發生的問題或事故,均應在裝置執行記錄上進行登記。

5.3 專業維護檢查

更換照明燈泡、熔斷器和本安型裝置的電源電池,都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規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清理控制裝置的內外灰塵,進行除鏽防腐。

檢查裝置和電氣線路的完好狀況。

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種型別防爆電氣裝置的防爆結構引數及本安電路引數

檢查控制、檢測儀表和電訊等裝置和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他缺陷

檢查裝置執行記錄或缺陷記錄上提出的問題,能及時處理的應及時處理,消除隱患。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6. 防爆電氣裝置的檢修

6.1 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裝置的檢修應由指定專業修理單位負責檢修。

防爆電氣裝置的檢修和檢驗人員,應進行防爆電氣裝置修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擔檢修和檢驗工作。

防爆電氣裝置檢修後,由檢修人員填寫檢修記錄並須經防爆專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簽發合格證後方可交付使用。

在**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裝置和線路(本安線路除外),禁止約時停、送電。並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行技術規定進行。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質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必須修改更換時,應在保證裝置原有安全效能的情況下,取得對該產品原鑑定檢驗單位同意後方可改動。

在**危險場所需動火檢修防爆電氣裝置和線路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6.2 小修

小修除進行上述日常執行維護和電氣維護檢查的專案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專案:

清除裝置殼內外灰塵、汙垢;

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韌體;

修理或調整裝置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

清理隔爆麵、除鏽,塗敷薄層防鏽油脂,並檢驗隔爆麵完好程度;

測量隔爆麵間隙,檢查外殼完好情況;

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

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個別零部件;

充油裝置取油樣,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

檢查裝置各接線部位有無鬆動和其它缺陷,並進行修理。

6.3 中修

中修除進行小修專案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專案:

裝置解體檢查,徹底清掃;

處理外殼由於受外力損傷而發生的區域性變形;

全面檢驗電氣、機械結構,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麵,進行除鏽並測量隔爆間隙;

加強和處理電動機、變壓器的繞組絕緣;

根據需要改變電機、變壓器內部接線方式;

校檢、整定繼電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儀表的準確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裝置的絕緣性能試驗;

外殼空腔器壁塗耐弧漆,殼外表面塗防鏽漆。

6.4 大修

大修除進行中修專案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專案:

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

進行電機端蓋止口鑲套、更換端蓋以及轉子軸鑲套、焊補等修理;

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線;

重繞電機、變壓器的繞組;

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裝置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控制、保護裝置的調整試驗;

更換區域性範圍內的電纜線路、鋼管配線;

進行電纜線路、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除鏽刷油。

7. 建立裝置檔案

公司應建立防爆電氣裝置檔案。從裝置安裝、試車、執行、檢修、缺陷處理、事故修復、革新改造,直到裝置的防爆降級、報廢,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資料,收集齊全,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防爆電氣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防止在 危險區域中,由於防爆電氣裝置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 事故,採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範措施,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2.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 安全技術管理 檢驗檢測 檢修及維護保養管理。3.氣體 危險場所的分級 性氣體...

電氣裝置防爆管理制度

一 專案部成立防爆管理小組 組長 馬克武副組長 胡鵬朱豔 二 防爆裝置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 井下防爆電氣裝置在入井前,應由規定的經考試合格的防爆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效能,取得合格證方可下井。2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不經礦機電管理部門辦理手續便領用各種機電裝置。如遇緊急特殊情況時,需經主管部門負責人 ...

防爆電氣裝置管理制度

3 監督檢查分管單位的維護保養 定期測試 檢查檢修等制度落實執 況,及時向機電部長匯報。4 防爆檢查組對新到貨的防爆裝置按照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檢查標準及相關規定要求進行驗收,把好驗收關。5 對入井前的防爆電氣裝置 小型電器進行防爆檢查。對證件齊全 防爆效能符合標準要求的電氣裝置 小型電器由專職防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