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集鎮一中安全工作崗位職責及目標責任書

2021-12-20 05:56:08 字數 4584 閱讀 4470

一、崗位職責

1、校長趙黨軍:擔任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為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各路線各個地方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主要責任,有權處理事故的第二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領導組成員全面認真地實施學校制定的安全工作計畫,安排並組織全體領導班子成員召開有關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組織安全領導組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召開全體教職工專題會議,組織全體學生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傳達上級各項政策,有責任宣傳到位、貫徹落實到位,支援督促安全工作領導組成員開展工作,排查本校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應急處理突發事件,保證人員落實,資金落實,整改時間落實,並把排查出的隱患及整改措施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專題匯報,並協調有關職能部門支援配合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副校長張向偉:擔任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協助校長對各口各線各崗位職責落實的督察及應急處理突發事件,對飲食衛生等方面引發的事故負全責,對師生食堂、供銷點、茶爐等因**食物有毒或發生的其他事故負全責,有權處理直接責任人。

3、副校長李文林:擔任安全工作領導組成員,對學校教務工作的一切安全工作負總責。對校內教務處所組織的教學活動及各級****,實驗操作、儀器室易燃(爆),有毒物品的儲存,運輸的管理負全責,對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辱罵或侮辱學生人格,歧視差生所引發的責任事故負全責。

對校外集體活動所引發的事故負總責,校組織外出活動要提前制定詳細活動方案,安全預案,尤其是對所租車輛車況不良、牌證不全或乘坐無證駕駛人員的車輛、非客運車輛所引發的事故負全責。有權處理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4、德育處主任兼安全辦主任田明:擔任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對學生因不遵守紀律:如打架、私自外出、參加各種文體活動等自身紀律性差所引發的安全事故負全責,對校外人員入校內擾亂、打罵學生、偷盜財物或學生與校外人員拉扯所引發的安全事故負全責,對門衛、男女輔導員、炊工工作中與學生或校外其他人員發生矛盾所引發的安全事故負全責。

對學生思想品德差,不守紀律的學生所導致的安全事故負全責。負責安全工作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若有事故發生,有據可查。有權處理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處理偶發事件。

5、後勤主任朱明理:擔任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對因財物帳目經濟問題所導致的安全事故負全責,對房屋、圍牆、廁所和各種基礎設施因修建安裝不牢固而引發的安全事故負全責,對學校用電設施及所用電器的安裝、維修或因用電裝置損壞,漏電、私拉亂接、失火所引發的事故負全責,對鐵門鐵窗、學生的高低床、吊扇等因不牢固所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負全責,有權處理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及偶發事件。

6、級段長張向偉、王東方、田明:對級段一切安全工作負總責。對校內各級段的教學活動及所組織各級****,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差生所引起的事故負全責。

對級段用電、寢室,教室、學生上下樓等部位安全負全責。

7、班主任:對所任班級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處理偶發事件,班內每乙個同學凡因人為因素所引發的安全事故,都有班主任承擔主要責任。如:

打架致傷。在校期間,外出所發生的一切事故,以及其它因素違紀所引發的各種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對歧視差生,排斥差生所引發的各種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班主任有權處理班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學生,並做好事故後的善後工作。

各班主任應經常仔細排查寢教室及其它公共設施(尤其床、門、電器等)的事故隱患,查出隱患要及時果斷處理或上報,盡職盡責,利用恰當的整改辦法把隱患徹底消除,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8、任課教師:各科教師上課期間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將安全教育滲透於教學之中,凡是上課時間內,任課教師必須對該班課堂上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負全責,上課前首先應該核查班內人數,所缺學生要及時詢問清楚去向,對課堂所出現的偶發事故及時處理並上報,協助班主任做好所任班級的安全工作,無論在校內校外,何時何地發現在安全隱患,有責任上報給班主任和學校主管領導,也有責任及時處理。

9、門衛:要切實做好出入登記,把好學校的門戶,按照學校的規定履行嚴格的出入手續,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嚴格門衛制度,對學生不請假私自從門口外出的學生所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對校外要員違犯學校規定私自從門口進入校園,所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對校外的一切機動車輛不按規定時間駛入校園所致的所有安全事故負全責,有權處理引發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有責任將所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給學校主管領導,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盡全力處理好校門周圍所發生一切安全事故。

10、在樓梯口、餐廳、寢室、校園、夜間值班巡邏等崗位的教師:按時到崗,堅守崗位,不斷巡視。該崗位的教師對其值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負全責。

如樓梯擁擠而踩**,餐廳、寢室校園內打架等,對當班期間出現的偶發事故及時處理並上報。

11、電腦室:對電腦室的財物負全責,對電腦室的安全用電,排查負主要責任,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此所引發的安全事故負全責,如:學生觸電、財物丟失、發生火災等。

12、學生食堂、茶爐、代銷點、衛生室負責人:要嚴格履行承包合同,切實做好師生服務工作。對待學生盡心盡力,態度端正,服務周到,保質保量,**公平,合法經營,定點採購。

不賣剩湯、剩菜、變質食物,不使用動物油,公共碗筷,不賣給學生菸酒、凶器、易燃易爆品,變質過期的食品。不賣假藥,不購買不合格的麵粉。

學生食堂負責人:對學生因吃到本夥的飯食發生食物中毒負全責,屬直接責任人,重大事故應負一切刑事責任;對本夥炊工與學校或學生發生衝突所引發的事故負主要責任。

茶爐負責人:對師生因喝不開的水,或其它有害身體的飲水,所引發的事故負全責,屬直接責任人,對服務人員與學生發生衝突導致的事故負主要責任。

代銷點負責人,對購買本店物品所引發的安全事故負總責,屬直接責任人,對服務人員與學生發生衝突,引發的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重大事故應負一切刑事責任。

13、公寓輔導員職責:對公寓內所引發的安全事故負總責,如公共財物的丟失,清查每天就寢人數,夜間不歸或引外人進寢室等,公共設施的損壞,需及時上報給總務處,嚴禁外人出入,處理偶發事件,如打架、學生突發疾病等。

二、部分安全事故責任劃分

1、凡因學生打架所致的一切事故,該班主任屬第一責任人,德育處主任、級段長屬第二責任人。

2、凡因學生私自外出所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該班班主任屬第一責任人,門衛、夜晚值班者屬第二責任人。

3、凡是學生因觸電所致的一切事故,事先未發現隱患,沒有上報總務處者,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屬第一責任人,總務主任為第二責任人,如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上報未修者,總務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

4、凡是學生因吃學生食堂飯食中毒所引發的一切事故,該學生食堂負責人屬第一責任人,主管副校長屬第二責任人。

5、凡是學生因飲用不開的水或有害身體的其它飲水所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該茶爐負責人屬第一責任人,主管副校長屬第二責任人。

6、凡學生食用霉變或有毒麵粉造成的食物的一切事故,購買者屬第一責任人,主管副校長屬第二責任人。

7、凡學生在代銷點購買到菸酒,易燃易爆品,凶器及其它有害身體的食品所引發的事故,代銷點負責人屬第一責任人,主管副校長屬第二責任人。

8、凡學生在衛生室看病所發生的一切醫療事故,該衛生室負責人屬第一責任人,主管副校長屬第二責任人。

9、凡學生在課堂上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該節課教師屬第一責任人,教導處,級段領導,班主任屬第二責任人。

10、凡學生因違紀所引發的一切事故,該班班主任屬第一責任人,德育處主任,級段長屬第二責任人。

11、凡學生因教師體罰變相體罰,辱罵或侮辱學生入校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該教師屬第一責任人,教導處、級段長屬第二責任人。

12、凡學生因參加學校組織的文體活動所引發的一切事故,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級段長、組織部門為第二責任人。

13、凡學生就寢因床,被鋪板砸傷、寢教室電器及物品脫落所引發的一切事故,事先班主任未發現隱患,沒有上報給總務處者,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總務主任為第二責任人;如班主任上報未修者,總務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第二責任人。

14、凡學生因牆倒、屋塌、高層落物砸傷、欄杆斷裂等各種基礎設施的隱患所導致的一切安全事故,總務處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級段長為第二責任人。

15、凡學生上下樓因擁擠、踩踏所引發的一切事故,由各樓梯口時段,值班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該天值班領導為第二責任人。

16、凡學生就寢後夜間外所引起的一切事故,公寓男女生輔導員為第一責任人。當晚值班領導及值班人員、班主任為第二責任人。

17、校外活動所引起的事故,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教導處、級段長為第二責任人。因(學生)乘車外出。車況、駕駛資格等不合法手續所導致的事故。

教導處、級段長為第一責任人,乘車帶隊教師為第二責任人。

18、學生離返校的當天上午或下午所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門衛、班主任及晚上值班人員為第一責任人。門衛負責大門內外,班主任負責寢教室,晚上值班人員負責校園,當天值班領導為第二責任人。

19、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安全方面的各種檔案,材料,各種表冊的整理歸檔,若無文字材料,出現事故無處可查,為第一責任人。

校長:(簽章範集鎮第一初級中學:(公章)

主管校長:(簽章)

教師:(簽字)

2011、8

附:安全分工表

校長:趙黨軍(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有權處理事故的第二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副校長:張向偉(學校安全各種第二責任人,有權處理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副校長:李文林(對校外集體活動負總責,有權處理事故直接責任人及偶發事件。)

德育處主任:田明(有權處理事故直接責任人及偶發事件。)

後勤處主任:朱明禮(有權處理事故直接責任人及偶發事件。)

段長:張向偉王東方田明(對各段一切安全工作負總責。)

班主任:朱艷秋鄧昌震付奎停王洪明張曉璐劉坤蔣海禮李文林張向偉

門衛:陳三軍

電腦室:王東方

食堂:左寶珠

代銷點:趙留英王三喜趙豔偉

樓梯口:王洪明(西) 劉坤(東)

寢室:趙留英(女) 范超傑(男)

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二 校長1 1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2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3 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範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4 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 個人履職考核...

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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