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社會實踐團隊隊員個人責任書

2021-11-01 19:18:04 字數 497 閱讀 6064

本人自願參加廈門大學年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了解,詳細閱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023年9月1日生效)並已取得本人家長的同意。在我團隊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 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 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 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 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院系年級本、碩、博)

團隊名稱

本人簽字年月

文秘知識 大學社會實踐活動團隊守則

本守則是特別為xx大學xx年社會實踐活動制定的,立項團隊應嚴格遵守本守則。1 社會實踐活動活動實行領隊負責制,各團隊設領隊一名。2 各團領隊在申報立項 領取經費 開展實踐和總結工作中全權負責。3 各團隊應持接待單位的接收證明和團隊立項登記表在校團委學術實踐部登記立項。實踐完畢後,在開學後一周內向團委...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暑期社會實踐團隊隊員個人責任書

本人自願參加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5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 性質 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了解,並已告知本人家長。本人已詳細閱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2002年9月1日生效 本人保證參加學校組織...

大學社會實踐報告

篇一 在注重素質教育的今天,假期社會實踐作為促進學生素質教育,加強和改進青年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成才的重要舉措,作為培養和提高學生實踐 創新和創業能力的重要途徑,一直來深受學校的高度重視。社會實踐活動一直被視為高校培養德 智 體 美 勞全面發展的跨世紀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寒假期間社會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