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調課 代課制度

2021-10-08 22:18:17 字數 1383 閱讀 7733

東風小學教師調課、代課制度(徵求意見稿)

為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根據校務會議精神,對教師調課、代課,做出如下規定,請認真執行。

一、概念界定:

1、調課是指教師因公外出(開會、辦事)、因病事假或參加教育教學活動需將自己的課程與其他教師課程作適當調整的行為。

2、代課是指教師因公外出兩天及以上(開會、辦事)、因病(事)假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上課的,由學校審核批准,安排其他教師代替上課的行為。

二、原則:

1、嚴格執行學校課程計畫,按課表上課。學校調(代)課工作由教務處依據學校實際情況安排,各部門相互協調,全校教師積極配合教務處的調(代)課,私自調課、代課按曠工處理,以確保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2、凡符合我校《教職工考勤制度》規定的調課由當事人自行調整課程,並報學校教務處登記備案,教務處登記備案後為正常調課,否則一律視為私自調課,按曠工處理。

凡符合我校《教職工考勤制度》規定的代課由學校教務處按學校課程表安排其他教師代請假教師上課,教務處發放代課通知單並作好《學校教師代課情況》的統計工作。

3、學校調課遵循同班級教師為主,代課遵循同年級同學科為主,提倡教師間團結互助、相互支援。

4、調課和請假教師要安排好教學工作後再履行請假手續,其中必須在工作日內享受的政策性假(婚喪育工傷等)、重大急病或生病住院的病假(以醫院的病歷、病假條、住院證明等相關手續為準)除外,但也應先通知教務處,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5、所有教師只要當堂課無課程安排且未於工作日當天告知學校有不適合代課情況的,應主動接受代課工作安排,不藉故推諉、不拈輕怕重。凡安排的代課教師未按時到崗上課一律視為曠工,造成安全等責任事故將由其負全責。

6、任調(代)課課程的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有關教師教學常規工作方面的要求,確保每一堂課的質量。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在授課後要按學校教學常規要求布置適量作業並及時批改。

7、行管後勤人員、任課教師市內參加會議、活動等在一天以內的,一律要求調課,並報教務處備案。需調課時,首先找語文教師調,各班語文教師有此項義務。如遇到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由教務處做出代課安排。

8、教師對代課安排有異議、意見的,應在按時到崗上課的基礎上,再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反映,堅決杜絕放下課程來反映問題。

三、要求

1、所有教師都要嚴格按照此規定程式,申請調課、代課。如果是私自安排,一切後果自負,並按曠工處理。

2、代課補貼:全體教師應發揚主人翁精神,共同做好代課工作,不計較個人得失,學校給予適當補貼,調課不計酬。同學科跨年級、跨班級代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節課15元。

代其它學科,每節課10元。代課情況由代課教師在各辦公室負責人處及時填寫在《教師代課統計表》上,各辦公室負責人於每月的第乙個星期一上報教務處,不得拖延、漏報和誤報。

3、教務處負責人員對調課、代課情況要清楚、詳細做好記錄,不得有誤。

本規定一經通過自2023年5月1日起執行。

代課及調課制度

課程表是全校師生教學活動日程表,是學校課程實施的重要依據。教師的教學活動應該嚴格按照課程表的安排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為規範教學管理,確保完成學科教學任務,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訂調課代課制度。一 請假 含病假 事假 一天以內者 含一天 請假教師需事先與有關教師自行調好課,然後報教導處,不得出...

關於調課 代課制度規定

1 事假 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調課。2 公出 由學校安排公出的,連續公出2天內由年級組長批准後自行調課,連續公出2天並且調課節數在6節以上後,由學校安排代課,如需學校安排代課應事先告知學校教務處。3 病假 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但必須在病休前一天請假,報學校批准,如急診須在上課前請假。病假一律需醫院證明。...

排課 調課 代課 停課 補課制度

2 學院因特殊情況臨時調整教師的工作安排。3 教師因參加學院批准的重要活動的需要。二 調課的手續 教師因上述第一條情況需調課時,應提前三天由本人填寫 調課申請單 與有關教研室協商調課方案,報經教研室 系部 教務處審批後方可執行。若遇緊急情況應及時 報告教研室,由教研室 系部應急處理,報教務處備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