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司法考試卷二試題及詳解

2021-09-23 20:35:38 字數 5154 閱讀 4920

卷二試題及詳解

一、單項選擇題。共50 分。

1.關於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準確的?

a.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國在刑法領域的集中體現

b.權力制約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罪刑法定充分體現了權力制約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國的政治基礎,罪刑法定同樣以此為思想基礎

d.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網民對根據《刑法》規定作出的判決持異議時,應當根據民意判決

【考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罪刑法定原則

【司法部答案】d

【萬國答案】d

【解析】本題考察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刑法中的體現。對於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帽子的刑法題,各位不需要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容是否合理,只需看案件是否符合刑法的規定。符合刑法規定的,就是符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

a項:依法治國的內容是依據已經確定的法律處理國家內部的矛盾和衝突,不得超出法律的範圍行使權力。罪刑法定是指依據已經確定的法律來認定和懲罰犯罪,不得超過刑法的規定定罪和量刑。

罪刑法定本身就是依法治國在刑法領域的體現。

b項:依法治國的本質是用法律制約權力,任何權力的行使都必須有法律事先的規定,並且法律的內在追求。罪刑法定原則要求司法者嚴格遵循立法者已經制定的刑法來定罪量刑,不得隨意解釋法律,更不得隨意改變法律的規定。

這恰是對司法權力的制約。罪刑法定的實質要求,又要求立法者必須明確地、正當地規定犯罪和刑罰,不得制定模糊的法律,不得懲罰不值得或者不應該懲罰的事項,不得制定殘虐的、不均衡的刑罰。這恰是對立法權力的制約。

c項:法律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保證立法是維護人民利益的「善法」而不是戕害人民利益的「惡法」。依法治國應當依照「善法」治國,對這一目標的實現依賴於立法的民主而非專斷。

罪刑法定原則的思想基礎之一是民主主義,在我國就體現為人民民主,即立法的內容要體現民意,維護國民的正當價值和利益。

d項:真正的法律是執法者手中的法律。立法無論如何精妙,沒有被執行的法律也不能算法律。

執法為民應該是執法者依據現在國民對法律的訴求而對法律作出合乎當代價值的解釋與適用。但是解釋和適用的文字必須是已經確定的法律,否則就是違背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就是權力濫用。網民一則不是全體人民,並不一定代表大多數人的意見;二則網民容易為**所誘導,並不能作出專業的判斷。

民主並不是暴民政治,民主也要講理,也要在事先規定好的法律範圍內處理社會矛盾。所以定罪量刑的依據必須是在刑罰規定的範圍內,作出合乎社會要求和價值的結論,而不是不顧法律的規定,迎合網民的口味。因此d項錯誤。

2.某孤兒院為謀取單位福利,分兩次將38名孤兒交給國外從事孤兒收養的中介組織,共收取30餘萬美元的「中介費」、「勞務費」。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符合依法治國的要求?

a.因《刑法》未將此行為規定為犯罪,便不能由於本案社會影響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處

b.本案可追究孤兒院及其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以利於促進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c.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核准後,本案可作為單位拐賣兒童犯罪處理,以利於進一步發揮法律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以利於促進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考點】單位犯罪

【司法部答案】d

【萬國答案】d

【解析】孤兒院為牟取利益,將兒童以「中介費」、「勞務費」的名義出賣給其他人的,雖然單位不能成立拐賣兒童罪,但是策劃、實施這一行為的具體負責人成立拐賣兒童罪。注意單位犯罪的根基仍然是自然人犯罪,以單位名義實施的犯罪行為,首先是自然人實施的犯罪,只是由於刑法的特別規定才按照單位犯罪處理。所以以單位名義實施的犯罪行為,如果刑法沒有特別地將其規定為單位犯罪,則按照相應的自然人犯罪處理。

a項因為對《刑法》規定理解有誤,《刑法》已經將此種行為規定為犯罪,所以是錯誤的。

b項因為追究了單位(孤兒院)的刑事責任,違反了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主體範圍的規定,所以錯誤。

c項屬於事後立法,即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立法者即使在危害行為發生後針對性立法,也不得溯及既往。

d項說法符合,《刑法》的規定,,可以對孤兒院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認定為拐賣兒童罪。這樣的處理既符合《刑法》的要求,也符合人民對司法機關的期望和要求,更保護了兒童的合法受監護權益。

3.關於因果關係,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甲將被害人衣服點燃,被害人跳河滅火而溺亡。甲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為救嬰兒衝入宅內被燒死。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c.丙在高速路將被害人推下車,被害人被後面車輛軋死。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d.丁毀壞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覺無法見人而自殺。丁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考點】因果關係

【司法部答案】d

【萬國答案】d

【解析】因果關係的認定,是行為產生的危險被現實化,行為就是結果的原因。如果在行為和人結果之間介入其他因素的,如果介入因素與最終結果之間的相關性程度高,則可以隔斷前行為與最終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如果介入因素與最終結果之間的相關性程度低,則仍然是原行為引發了結果,介入因素不隔斷因果關係。

被害人行為作為介入因素的情況下,如果犯罪人實施的行為,導致被害人不得不或者幾乎必然實施介入行為的,或者被害人實施的介入因素具有通常性的,即使該介入行為具有高度危險,也不隔斷犯罪人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a項與b項的內容就屬於此種情形。如果被害人介入了對結果起決定作用的異常行為,則不能將結果歸責於犯罪人的行為。

d項屬於該種情形,毀容並不通常引起自殺。在介入第三者行為的情況下,如果被告人實施危險行為後,通常乃至必然會介入第三者的行為,導致結果發生的,應當肯定被告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c項屬於此種情形。

4.甲患抑鬱症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晚,甲用事前準備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當場死亡。隨後,甲向司法機關自首,要求司法機關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

對於甲責任能力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抑鬱症屬於嚴重精神病,甲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b.抑鬱症不是嚴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c.甲雖患有抑鬱症,但具有責任能力,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d.甲具有責任能力,但患有抑鬱症,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考點】刑事責任能力

【司法部答案】c

【萬國答案】c

【解析】刑事責任能力是行為人辨認(認識自己行為內容、社會意義和後果)和控制(支配自己實施或不實施特定行為)能力。行為人即使有某種精神疾病,但如果該精神病對其辨認與控制能力沒有任何影響,那麼行為人就屬於承擔完全責任能力的人。從行為人甲殺人、自首等一系列行為來看,行為人清晰地知曉自己行為的意義和後果,並在意識清晰的情況下支配自己完成上述行為,屬於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5.關於故意的認識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

b.成立販**穢物品牟利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物品的**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的是幼女

d.成立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對方是境外的機構、組織或者個人,沒有認識到而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考點】犯罪故意

【司法部答案】d

【萬國答案】d

【解析】a項:根據《刑法》第14條的規定,故意是對行為內容和危害結果的認識與意志因素的結追求(放任),並不包括對行為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認識,即刑法不會因為行為人不知法律而免責,只要行為人認識到行為的危害性(法益侵害性)就可以了。按照通俗的說法就是:

只要知道自己幹的是壞事,不需要知道違背了哪條法律,也可以成立故意犯罪。

b項:販**穢物品牟利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販賣」,行為物件是「**的物品」,並且有「牟利」的目的(主觀超過要素)。如果行為人以為是普通英文**,實際上是英文****而販賣的,會因為主觀上沒有販**穢物品的故意而無罪。

c項:嫖宿幼女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為人知道自己進行的是嫖宿行為,行為物件是(或者可能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如果行為人誤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當作已滿14周歲女子進行嫖宿的,屬於過失嫖宿幼女,不成立此罪。

d項:如果行為人認識到對方是境外的機構、組織或者個人而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成立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如果行為人對對方沒有正確認識,而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成立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

6.關於過失犯的論述,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只有實際發生危害結果時,才成立過失犯

b.認識到可能發生危害結果,但結果的發生違背行為人意志的,成立過失犯

c.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這裡的「法律」不限於刑事法律

d.過失犯的刑事責任一般輕於與之對應的故意犯的刑事責任

【考點】過失犯罪

【司法部答案】c

【萬國答案】c

【解析】依據《刑法》第15條的規定,行為人因為過失「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是過失犯罪。即過失犯罪的成立以出現危害結果為必備要件。所以a項說法正確。

行為人認識到危害結果可能發生,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成立過於自信的過失。此時行為人並不希望結果發生,即「結果的發生違背行為人意志」。所以b項正確。

《刑法》第15條第二款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表明刑法以懲罰故意犯罪為原則,以懲罰過失犯罪為例外。由於犯罪只能由刑法規定,過失犯罪也只能由刑法規定,這裡的「法律」不可能包括非刑事法律。

所以c項錯誤。

故意犯罪的行為人主觀惡性大,對應的刑事責任重,過失犯罪的行為人主觀惡性輕,在相同的法益侵害性下對應的刑事責任輕。所以d項的說法正確。

7.乙基於**故意正在對婦女實施暴力,甲出於義憤對乙進行攻擊,客觀上阻止了乙的**行為。

觀點:①正當防衛不需要有防衛認識

②正當防衛只需要防衛認識,即只要求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③正當防衛只需要防衛意志,即只要求防衛人具有保護合法權益的意圖

④正當防衛既需要有防衛認識,也需要有防衛意志

結論:a.甲成立正當防衛

b.甲不成立正當防衛

就上述案情,觀點與結論對應正確的是哪一選項?

a.觀點①觀點②與a結論對應;觀點③觀點④與b結論對應

b.觀點①觀點③與a結論對應;觀點②觀點④與b結論對應

c.觀點②觀點③與a結論對應;觀點①觀點④與b結論對應

d.觀點①觀點④與a結論對應;觀點②觀點③與b結論對應

【考點】正當防衛

【司法部答案】a

【萬國答案】無

【解析】我國傳統刑法理論認為,成立正當防衛要求具有防衛意識。防衛意識包括防衛認識與防衛意志。防衛認識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防衛意志指防衛人出於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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