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混凝土結構自防水監理細則

2021-09-20 05:52:36 字數 5095 閱讀 2705

`江蘇建科建設監理****

地下室混凝土結構既是承重結構,又要起防水作用。既關係到建築的使用功能,也直接影響建築物的使用壽命。為了確保地下室混凝土結構防水工程的施工質量,特制定本細則。

請施工單位認真貫徹執行。並希望參與本工程的各有關單位給予支援。對於本細則中未涉及到的內容,以設計要求、國家標準、規範、規程為準。

一、 混凝土結構自防水工程的特點

混凝土結構自防水是以混凝土結構本身的密實性實現防水功能的一種防水

做法。它使結構承重和防水合為一體。它具有材料**豐富、造價低廉、工序簡單、施工方便等優點。

一)、混凝土結構自防水的種類和適用範圍

1、 種類:防水混凝土一般分為普通防水混凝土、摻外加劑防水混凝土、膨

脹水泥防水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在侵蝕性介質中使用時,其耐蝕係數不應小於0.8。

2、 適用範圍:適用於地下室、水池、地下水幫浦房、裝置基礎等防水建築。

不同型別的防水混凝土具有不同的特點,應根據使用要求加以選擇使用。

普通防水混凝土適用於一般工業、民用建築和公共建築的地下室防水工程。

外加劑防水混凝土根據工程的特點、施工條件和施工季節加以選擇使用。

膨脹水泥防水混凝土適用於地下防水工程的後澆帶的施工。

混凝土結構自防水,不適用於下列工程:

1) 裂縫開展寬度大於現行《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10-89)規定的建築。

2) 遭受劇烈振動或衝擊的結構。

3) 防水混凝土不能單獨用於耐蝕係數小於0.8的受侵蝕防水工程。當在耐

蝕係數小於0.8和酸、鹼等腐蝕性的條件下應用時,應採取可靠的防腐蝕措施。

4) 用於受熱部位時,其表面溫度不應大於100℃,否則應採取相應的隔熱

防烤措施。

二、 混凝土結構自防水工程的監理工作流程

一)、審查施工單位施工方案等有關資料:

1、施工方案(混凝土攪拌、運輸、輸送、澆築、振搗、養護等);

2、原材料產品合格證書、檢驗報告、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報告;

2、計量、檢測儀器、工具的標定證明材料;

3、 圖紙會審紀要、技術核定單;

4、 分包單位資質等級(如商品混凝土公司等);

二)、檢查施工單位質保體系、安保體系是否健全

1、 施工質保體系、安保體系組織機構落實情況;

2、 施工質保體系主要規章制度;

3、 施工安保體系主要規章制度;

三)、監理驗收程式:

1、 材料抽樣及報驗手續:

1) 材料進場後,施工單位進行自檢。自檢內容包括查三證(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試驗檢測報告)。

2) 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應以書面形式(採用江蘇省建設廳統一**格式a3.2)報監理驗收。材料、裝置三證、施工單位目測、測試資料應交監理檢驗,並將影印件附在a3.2**後備存。

3) 監理在對資料、實物進行核對和必要的檢查後作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答覆。未經同意使用的材料、裝置一律不得用於本工程,亦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且必須在監理通知期限內撤離施工現場。

2、 工序檢查驗收程式

1)施工單位自檢

施工單位自檢包括班組自檢、互檢(上道工序檢查下道工序)和專職質檢員檢驗(分包單位先檢驗,總包單位後檢驗)。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應填寫驗收簽證單和質量檢驗評定表,並以書面形式(採用江蘇省建設廳統一表式a3.3)報監理驗收,施工單位自檢資料須附後。

2)監理驗收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單位的書面報告a3.3表,經審核無誤後,將及時進行驗收,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驗收合格並辦理手續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監理應在驗收單上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單位必須進行整改或返工。

整改或返工完成後,須再次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應再報監理進行複驗;施工單位在報監理驗收之前沒有進行自檢或無自檢記錄,則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

3)監理工程師在旁站、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並提出口頭指令,施工單位應及時糾正。如不及時糾正、返工,由此引起的影響工期和造價增加由施工單位自負。

4)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的要求施工。施工中發現不合理、不完善或無法實施的,應以書面形式具體闡明存在的問題及修改意見報業主和監理,通過正式渠道申請解決辦法。需要變更的,以設計單位、業主單位的變更執行。

施工單位不得自行改變圖紙施工。

三、 地下室混凝土自防水控制要點和目標值

一)監理依據

1、業主提供的設計圖紙;

2、已批准的監理規劃;

3、《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j10-89)

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4-92);

5、《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j108-87、2023年版)

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8-87);

7、其它相關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8、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二)技術、質量要求

1、 原材料

1)水泥:地下自防水工程的水泥必須滿足國標gb175-85規定;所用水泥的標號不宜低於425號,當採用325號水泥時必須摻外加劑並應經過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不得使用過期、受潮結塊及摻入有害雜質的水泥,並不得將不同品種或標號的水泥混合使用。

在不受侵蝕性介質和凍融作用時,宜採用普通矽酸鹽水泥、火山灰質矽酸鹽水泥、粉煤灰矽酸鹽水泥;如摻用外加劑,亦採用矽酸鹽水泥。

如受侵蝕性介質作用時,應按設計要求選用水泥。

在受凍融作用時,應優先選用普通矽酸鹽水泥,不宜採用火山灰質水泥和粉煤灰矽酸鹽水泥。

2)骨料:混凝土所用砂、石指標除應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79)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3-79)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石子最大粒徑不應大於40mm,所含泥土不得呈塊狀或包裹石子的表面,吸水率不大於1.5% 。

砂宜採用中砂。

3)水:不含有害物質的潔淨水。

4)外加劑: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選用減水劑、加氣劑、防水劑及膨脹劑等,其摻量和品種應經試驗確定。

2、 混凝土配合比設計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應通過試驗選定,選定配合比時,應按設計要求的抗滲

標號提高0.2mpa,其它各項指標除滿足設計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水泥標號為325號以上時,用量不得少於300kg/m3。當水泥標號為425號以上,並摻入活性粉細料時,水泥用量不得少於280kg/m3。

2)含砂率以35~40%為宜,灰砂比應為1:2~1:2.5。

3)水灰比宜在0.55以下,最大不得超過0.6。

4)混凝土坍落度不大於50mm,若摻用外加劑或採用幫浦送混凝土時,以試配試驗值為準。

5)摻用引氣型外加劑的防水混凝土含氣量應控制在6~8%。

3、 防水混凝土施工

防水混凝土工程質量的好壞不僅取決於混凝土材質本身及其配合比,混凝土

施工過程中的攪拌、運輸、澆築、振搗及養護等都將對混凝土質量有很大的影響。必須對上述各個環節嚴加控制,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的要求進行施工。

1)施工條件

a、防水混凝土施工期間,地下水位應降低至防水混凝土工程最底部標高以下,不小於300mm,直至防水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為止。

b、基坑周圍的地面水必須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

c、基坑中不應積水。如有積水,應予排除。嚴禁帶水或泥漿進行施工作業。

d、排水時應避免基土流失。

2)施工工藝流程

施工準備——混凝土墊層——立一側模板——綁紮鋼筋——封另一側模板——澆築混凝土——養護——拆模板

3)施工要點

a、防水混凝土施工,應盡可能做到一次澆築完成;對於大體積防水混凝土工程,可採取分割槽澆築、使用發熱量低的水泥或摻外加劑等相應措施,以減少溫度裂縫。

b、固定模板用的螺栓不宜穿過防水混凝土結構。結構內部設定的各種鋼筋以及綁紮鐵絲,均不得接觸模板。如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須穿過防水混凝土結構時,應採取止水措施。

一般可採取下列方法:①在螺栓或套管上加焊止水環,止水環必須滿焊,環數應符合設計要求。②螺栓端部加堵頭。

c、防水混凝土配料必須按配合比準確稱量,不得用體積法計量。稱量允許偏差:水泥、水、外加劑、摻和料為±1%,砂、石為±2%。

d、防水混凝土應採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不應少於2分鐘。摻外加劑的防水混凝土應根據外加劑的技術要求選用攪拌時間。

防水混凝土應用機械振搗密實,振搗時間宜為10~20秒,以混凝土開始泛漿和不冒氣泡為止,並應避免漏振、欠振和過振。摻加氣型減水劑時應採用高頻插入式振動器振搗。

e、防水混凝土應連續澆築,盡量不留或少留施工縫。要求如下:

頂板、底板混凝土應連續澆築,不得留施工縫。

冬季施工時,混凝土入模溫度不應低於10℃或採用化學外加劑法。

牆體一般只允許留水平施工縫,其位置不應留在剪力與彎矩最大處或底板與側壁交接處,一般宜留在高出底板上表面不小於200mm的牆體上。牆體設有孔洞時,施工縫距孔洞邊緣不小於300mm,如必須留設垂直施工縫時,應留在結構的變形縫處。

施工縫的接縫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按《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7—83)的有關要求施工。

在施工縫上連續澆築混凝土前,應將施工縫的混凝土表面鑿毛,清除浮粒和雜物,用水沖淨,保持濕潤,在鋪一層20~25mm厚與混凝土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漿。

f、在有密集管群穿過處、預埋件或鋼筋密集處,當澆築混凝土有困難時,應採用相同抗滲標號的細石混凝土澆築;預埋大管徑的套管或面積較大的金屬板時,應在其底部開設澆築振搗孔,以利排氣、澆築和振搗。

g、固定裝置用的錨栓等預埋件,應在澆築混凝土前埋入。如必須在混凝土中預留錨栓孔時,預留孔底部必須保留至少200mm厚的混凝土。

h、混凝土運輸過程中,應防止產生混凝土離析和坍落度、含氣量損失以及漏漿現象。

i、澆築混凝土的入模自由傾落高度超過1.5m時,須用串筒、溜管等輔助工具將混凝土送入,以免造成石子滾落堆積現象。模板窄高、鋼筋較密不易澆築時,可從側模預留口處澆築。

j、防水混凝土的養護對其抗滲效能硬響極大,因此,當混凝土進入終凝即應開始澆水養護,保持充分濕潤。養護時間不得少於14天。防水混凝土不宜採用蒸汽養護,冬季施工時可採取暖棚法、蓄熱法,並應保持一定的濕度,防止混凝土早期脫水。

不得採用電熱法養護。

k、防水混凝土不宜過早拆模,一般規定在48~72小時拆模。摻外加劑、膨脹水泥混凝土要求在72小時後拆模。特別是膨脹水泥混凝土,在硬化初期產生體積膨脹,在良好的約束條件下,通過水泥石與鋼筋的粘結,使鋼筋張拉,對混凝土產生壓縮應力,抵消混凝土收縮、徐變產生的拉應力。

若失去約束條件則使得混凝土自由膨脹使混凝土內部的微裂縫增加,對混凝土強度和抗滲效能產生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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