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雞街澤鴻電器家電下鄉工作自檢自查報告

2021-09-07 08:44:27 字數 2707 閱讀 6224

尋甸雞街澤鴻電器

家電下鄉工作自檢自查報告

一﹑ 本店自開展家電下鄉以來的基本情況:

本店自2023年4月份開展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及代審代墊補貼資金工作,本店銷售期間:從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經查詢,本店家電下鄉網點錄入資訊系統中的歷史銷售資料如下1)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錄入銷售系統金額為¥642945.00元(合計數)。

其中,銷售冰箱合計106臺,銷售金額合計¥205206.00元;銷售彩電合計115臺,銷售金額合計¥228726.00元;銷售洗衣機合計245臺,銷售金額合計¥203596元,銷售電磁爐合計11臺,銷售金額合計¥5417元

(2)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錄入銷售系統金額為¥724777.00元(合計數),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90192.44 元(合計數)。

其中:銷售冰箱合計 157臺,銷售金額合計¥375053.00 元,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45969.

17 元;電視機 61 臺,銷售金額合計¥184622.00

元,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22760.01 元 ;銷售洗衣機175 臺,銷售金額合計¥164164.00元,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21341.

32 元;銷售電磁爐合計2臺,銷售金額合計¥938.00元,實際墊付補貼金額121.94元。

(3)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錄入銷售系統金額為¥339128.00 元(合計數)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42608.74 元。

其中:銷售冰箱合計 103 臺,銷售金額合計¥262638.00元,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 32715.

74元;銷售電視機7臺,銷售金額合計¥19929.00元,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2540.07 元;洗衣機59 臺,銷售金額合計¥56561.

00元,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7352.93元 。

(4)2023年12月10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錄入銷售系統金額為¥10759.00元,其中冰箱合計4臺,錄入銷售系統金額為¥10759.00元。

綜上所述,從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本店錄入銷售系統金額為¥1717609.00元(合計數),實際墊付補貼金額合計¥132801.18元(合計數)。

二﹑有無借用﹑套用農戶資訊情況:

本店自2023年4月份開展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及代審代墊補貼資金工作,本店銷售期間:從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均無借用﹑套用農戶資訊。

三﹑錄入銷售系統的金額與發票金額是否一致等情況;

本店自2023年4月份開展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及代審代墊補貼資金工作,本店銷售期間:從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1)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642945.00元(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其中:

銷售冰箱合計106臺,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205206.00元,兩者完全一致;其中:銷售彩電合計115臺,錄入銷售系統金額¥228726.

00元;銷售洗衣機合計245臺,錄入銷售系統金額¥203596元,銷售電磁爐合計11臺,錄入銷售系統金額¥5717元。

(2)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724777.00(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其中:銷售冰箱合計157 臺,錄入銷售系統的銷售金額合計¥375053.

00元,實際銷售發票金額合計¥375053.00元,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 375053.00元(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電視機 61臺,錄入銷售系統的銷售金額合計¥184622.

00 元,實際銷售發票金額合計¥184622.00元,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184622.00(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洗衣機 175 臺,錄入銷售系統的銷售金額合計¥164164.

00 元,實際銷售發票金額合計¥164164.00 元,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164164.00(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銷售電磁爐2臺,錄入銷售系統的銷售金額合計¥938.

00元,實際銷售發票金額合計¥938.00元,錄入銷售系統的銷售金額=***售金額=938.00元,兩者完全一致。

(3)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339128.00 (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其中:銷售冰箱合計103臺,錄入銷售系統的銷售金額合計¥262638.

00元,實際銷售發票金額合計¥262638.00元,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 262638.00(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電視機 7臺,錄入銷售系統的銷售金額合計¥19929.

00元,實際銷售發票金額合計¥19929.00 元,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 19929.00(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洗衣機 59 臺,錄入銷售系統的銷售金額合計¥56561.

00元,實際銷售發票金額合計¥56561.00元,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56561.00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

(4)2023年12月10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錄入銷售系統金額為¥10759.00元,其中冰箱4臺,銷售金額為¥10759.00元。

綜上所述,從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本店錄入銷售系統金額=***售金額=¥1717609.00元 (合計數),兩者完全一致。

四﹑有無下屬分銷店情況:

本店自2023年4月份開展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及代審代墊補貼資金工作,本店銷售期間:從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無下屬分銷店。

五﹑其他說明情況:無

尋甸雞街澤鴻電器(蓋章)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