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撤 380臨時變電站電器裝置安全技術措施

2021-08-15 05:57:13 字數 2411 閱讀 1029

回撤-380臨時變電站安全

技術措施

安全負責人:李子江

施工負責人:褚衍恆

編制人:褚海龍

編制日期:2023年8月11日

審批意見:

機電科:

通防科:

技術科:

安監處:

排程室:

通防副總:

機電礦長:

安全礦長:

總工程師:

申報日期

回撤-380臨時變電站安全技術措施

為確保我礦井下採煤、掘進等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和生產接續需要,經礦生產排程會研究決定,需對我礦-380臨時變電站的一台kbsgzy-400/6/0.69型移動乾式變壓器、兩台真空饋電開關、my-3×70+1×25型電纜400m、myjv22-3×25/6kv型電纜900m進行回撤,保留五颱真空饋電開關和-380臨時幫浦房。為保證人身、回撤的電器裝置安全及工程質量和工期,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按照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參加人員必須貫徹學習本措施,並在安全技術措施貫徹記錄中簽字;未參加貫徹本措施者,嚴禁參加施工。

2、由機電科指派一名副科級以上管理人員到施工現場負責監督施工安全。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嚴禁盲目作業,每位工作人員都必須做到自保和互保。

3、參加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遲到、早退,班前、班中不允許喝酒,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需提前與施工負責人聯絡,以便於工作安排。

4、參加施工人員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否則視為違章。

5、施工負責人施工前將所用工具、材料準備齊全,並提前運放到位。

6、施工期間,停送電應設專人負責,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並嚴格按照電業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操作,杜絕違章現象;通防科必須指派一名瓦檢員負責在場監測,當工作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0.5%時方可進行驗電、放電等工作。

7、施工前,由電氣綜合管理組安排專人對-123軌道下山和-266軌道下山排程絞車提公升能力校驗;施工負責人負責對-123軌道下山和-266軌道下山斜巷斷面積進行測量,確認滿足提公升要求後方可提公升。

8、施工前,安全負責人負責對-123軌道下山和-266軌道下山的排程絞車和斜巷提公升的「一坡三檔」設施、提公升鋼絲繩、軌道鋪設質量、指示訊號燈和**的完好情況仔細檢查;確認處於完好狀態時,方可使用。

9、對回撤的電氣裝置、電纜裝車前,必須確認所使用的平板車和料車處於完好狀態 。

10、施工前,通知-380臨時變電所值班人員將-380臨時水倉排至最低水位,以保證施工期間礦井安全生產,並安排專人巡視水倉水位變化情況並及時匯報安全負責人。

11、施工前,辦理停電操作票,分別將-266採區變電所26#真空饋電開關、bk-4高壓配電裝置控制手把打到「分」的位置後閉鎖;停電後應進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掛反送電警示牌等操作,並通知-266採區變電所值班人員看守。

12、施工前,將-380臨時變電站母聯真空饋電開關控制控制手把打到「分」的位置後閉鎖;停電後應進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掛反送電警示牌等操作,並通知-380臨時變電站值班人員看守。

13、由瓦檢員在場監測,當工作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0.5%時方可開啟需回撤的電器裝置端蓋進行驗電、放電;確認無電後,方可拆除電纜。

14、待拆除一台真空饋電開關及my-3×70+1×25型電纜400m後,依照上述工作程式拆除移動式變壓器、myjv22-3×25/6kv型電纜900m、一台真空饋電開關。

15、根據已制定的供電方案,恢復-380臨時幫浦房正常供電。

16、確認移動變壓器上方生根可靠後,使用5t手拉葫蘆對移動變壓器進行起吊。

17、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起吊標準,遇到下列情況應不進行吊運:

(1)、起吊物體上站人或有浮放的物品不吊;

(2)、起吊物超過起重裝置額定負荷不吊;

(3)、起吊物帶病或起吊物強烈抖動不吊;

(4)、手拉葫蘆鏈不合格、起吊物體**不牢不吊;

(5)、歪拉斜吊起吊物;

(6)、違章工作不吊。

18、當變壓器裝車提公升時,物件的重心必須靠近礦車的中心偏下位置,並綁紮牢固。

19、斜巷提公升時,不得再串接其它礦車,掛好保險繩,連線好連線裝置,並由施工負責人檢查一遍無誤後再啟動絞車執行。

20、斜巷提公升時,排程絞車司機要精力集中,聽清訊號,緩慢勻速操作,嚴禁急剎車。

21、提公升時,排程絞車司機必須注意絞車運**況,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採取措施:

(1)、有異常聲響、異味、異狀。

(2)、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突然增大或突然鬆弛。

(3)、壓柱或底盤鬆動,電機有異常,有嚴重咬繩、爬繩。

(4)、突然斷電或有其他險情時。

22、提公升完畢,摘掛鉤時車輛必須停穩,嚴禁站在道心,必須站在軌道外側進行摘掛鉤。所有路線上因臨時拆除的設施在提公升完畢後後必須立即恢復原樣。

23、其他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及審批意見執行。

安全技術措施貫徹記錄

時間地點貫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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