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取樣送樣檢測制度

2021-06-26 08:49:29 字數 3081 閱讀 6199

第一節見證取樣的規定

取樣,是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範的規定,從檢驗(或檢測)物件中抽取實驗樣品的過程;送檢,是指取樣後將樣品從現場移交有檢測資格的單位承檢的過程。取樣和送檢是工程質量檢測的首要環節,其真實性和代表性直接影響到監測資料的公正性。

在當前市場經濟影響下,不少檢測單位熱衷於為其他單位提供委託試驗服務;另一方面,部分建築施工企業的現場取樣缺少必要的監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於實驗取樣的不規範,以及少數單位弄虛作假而出現樣品合格但工程實體質量不合格的不良現象,使檢測手段失去對工程質量的控制作用。因此,對工程質量檢測應加強管理。

為保證試件能代表母體的質量狀況和取樣的真實,制止出具只對試件(來樣)負責的檢測報告,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以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根據建設部建建(2000)211號《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的規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即在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人員見證下,由施工人員在現場取樣,送至試驗室進行試驗。

第二節見證取樣的範圍和程式

一、 見證取樣的範圍

(一)、見證取樣的數量

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見證取樣和送樣的比例,不得低於有關技術標準中規定應取樣數量的30%。

(二)、見證取樣的範圍

按規定下列試塊、試件和材料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

1、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

2、用於承重牆體的砌築砂漿試塊;

3、用於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線接頭試件;

4、用於承重牆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

5、用於拌製混凝土和砌築砂漿的水泥;

6、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

7、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

8、國家規定必須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其他試塊、試件和材料。

二、 見證取樣的程式

1、建設單位應向工程受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工程檢測單位遞交「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授權書」。授權書應寫明本工程現場委託的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姓名,以便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檢測單位檢查核對。

2、施工企業取樣人員在現場進行原材料取樣和試塊製作時,見證人員必須在旁見證。

3、見證人員應對試樣進行監護,並和施工企業取樣人員一起將試樣送至監測單位或採取有效的封樣措施送樣。

4、檢測單位應檢查委託單及試樣上的標識、標誌,確認無誤後方進行檢測。

5、檢測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檢測,出具公正、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並加蓋專用章。

6、檢測單位在接受委託檢驗任務時,須由送檢單位填寫委託單,見證人員應在檢驗委託單上簽名。

7、檢測單位應在檢驗報告單備註欄中註明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姓名,發生試樣不合格情況,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見證單位。

第三節見證人員的基本要求和職責

一、 見證人員的基本要求

(一)、見證人員的資格

1、見證人員應是本工程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人員。

2、必須具備初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建築施工專業知識。

3、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見證人員證書」。

(二)、見證人員的執業要求

1、必須具有建設單位的見證人書面授權書。

2、必須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檢測單位遞交見證人書面授權書。

3、見證人員的基本情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每隔3~5年換證一次。

二、 見證人員的職責

1、取樣時,見證人員必須在現場進行見證。

2、見證人員必須對試樣進行監護。

3、見證人員必須和施工人員一起將試樣送至監測單位。

4、有專用送樣工具的工地,見證人員必須親自封樣。應在試樣或其包裝上做出標識、封志。應標明工程名稱、取樣部位、取樣日期、樣品名稱和樣品數量,並由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簽字。

5、見證人員必須在檢驗委託單上簽字,並出示「見證人員證書」。

6、見證人員對試樣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有法定責任。見證人員應製作見證紀錄,並將見證記錄歸入施工技術檔案。

第四節見證取樣送樣的管理

一、 見證人員的管理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是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見證取樣工作的主管部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見證取樣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各檢測機構實驗室對見證取樣送樣檢驗的試件,無見證人員簽名的檢驗委託單及無見證人員伴送的試件一律拒收;未註明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的檢驗報告,不得作為見證檢驗資料,質量監督機構可指定法定檢測單位重新檢驗。

提高見證人員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切實加強見證人員的管理,是搞好見證取樣的重要保證。實踐證明,建立取樣員和見證人員臺帳是加強見證取樣送樣管理的有效措施。通過工作台帳可分別對取樣員和見證員各自的工作進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帳又能反映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檢測情況,也便於質量監督的日常檢查和質量事故的處理。

建設、施工、監理和檢測單位,反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或者玩忽職守者,應按有關法律、規章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 見證取樣送樣專用工具

為了便於見證人員在取樣現場對所採樣品進行封存,防止串換,減少見證人員伴送樣品的麻煩,保證見證取樣送樣工作的順利進行,下面介紹三種簡易實用的送樣工具。這些工具結構簡潔耐用,加工製作容易,便於人工搬用和各種交通工具運輸。

1.a型送樣桶

(1)用途

a.適用150mm×150mm×150mm的混凝土試塊封裝,可裝3件(約24kg)。

b.若用薄鋼板網封閉空格部分,適用70.7mm×70.7mm×70.7mm砂漿試樣封裝,可裝24件(約18kg)。

c.如內框尺寸改為210mm×210mm,可裝100mm×100mm×100mm混凝土試塊16件(約40kg)。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為174mm×174mm×520mm。

2.b型送樣桶

(1)用途

適用φ175mm(φ185mm)×150mm的混凝土抗滲試塊封裝,可裝3件(約30kg),也適用於鋼筋試樣封裝。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為φ237mm×550mm。

3.c型送樣桶

(1)用途

a.適用240mm×115mm×90mm的燒結多孔磚試樣封裝,可裝4件(約12kg)。

b.適用240mm×115mm×53mm的普通磚試樣封裝,可裝8件(約20kg)。

c.可裝砂、石約40kg,水泥月30kg,或可裝土樣月40個。

(2)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為φ300mm×400mm。

見證取樣 送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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