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維修保養制度1110

2021-06-25 21:41:35 字數 3984 閱讀 3985

塔吊使用維護保養制度

一、使用管理規定

1、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訓練,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考核合格並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效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技術。

2、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後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3、作業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鬆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鬆開夾軌並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線螺栓無鬆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

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5、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迴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

6、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後,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7、作業時,應將駕駛室窗戶開啟,注意指揮訊號,駕駛室內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8、起重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時綁紮應平穩、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裡或凍結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籠或鋼絲繩綁紮固定後方可進行作業。

10、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可進行作業。

11、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12、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杆頂端不得小於五公尺。

13、多機作業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於3公尺。

14、通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

15、作業完畢後,他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小車應依倒吊臂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須向風源,放鬆迴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16、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和交**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做好裝置〝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二、維護保養管理規定

1、塔式起重機應當經常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傳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常檢查、維修或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經常振動的零件,如塔身連線螺栓應經常進行檢查是否鬆動,如有鬆動則必須及時擰緊或更換。

2、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

(1)應每班要檢查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等安全裝置是否正常,開關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緊固。(力矩、重量限制可用手動開關檢查,高度限位器起公升吊鉤至上限位位置應能自動停止,幅度限位器開動小車至起重臂兩端與塊接觸應能自動停止。

(2)每半月應對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進行一次吊重檢測。檢查該兩種安全裝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若發現超載,應立即進行調整,檢查調整方法見說明書。

3、機械裝置的維護與保養

(1)各機構的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及調整制動瓦和制動輪的間隙,保證靈活可靠,其間隙保證在0.5~1mm之間,在磨察面上,不應有汙物存在,遇有汙物必須洗掉。

(2)減速箱、外齧等各部分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表中的要求進行。

4、維修保養措施

1)對主要受力的結構件應檢查金屬疲勞強度、焊縫裂紋、結構變形、破損等情況,對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關鍵焊縫及焊接熱影響區的母材應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應進行處理。結構件的檢查應按下列程式進行。

(1)日常檢查:塔機每工作80小時應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塔機司機在交**時,應檢查各連線部位螺栓的緊固情況,如有鬆動應及時緊固。

(2)當塔機出現異常聲響,或出現過誤操作,或發現塔機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情況時,應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

(3)當乙個工程完成,塔機拆卸後,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詳細檢查,並作好記錄。

2)在運輸過程中應盡量設法防止結構件變形和碰撞損壞。

3)日常保養

(1)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各部分灰塵;

(2)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3)檢查各減速機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應及時疏通;

(4)檢查各制動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5)檢查各連線處的螺栓,如有鬆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6)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7)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應及時處理;

(8)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新增潤滑脂。

4)小修(塔機工作1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2)拆檢清洗減速機的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3)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4)檢查和調整迴轉支承裝置;

(5)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6)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5)中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3)修復或更換制動瓦;

(4)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5)檢查迴轉支承部分各連線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採用高強螺栓;

(6)除鏽、油漆。

6)大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3)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4)修復或更換迴轉支承總成。

5、其他主要部件的維護和保養

1)制動器零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制動塊摩擦襯墊磨損量達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動輪表面磨損量達5mm ~2mm;

(4)彈簧出現塑性變形;

(5)槓桿系統空行程超過其額定行程約10%。

2)吊鉤禁止補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用20倍放大鏡觀察表面有裂紋及破口;

(2)鉤尾和螺紋部分等危險斷面及鉤筋有永久性變形;

(3)掛繩處斷面磨損量超過原高的10%;

(4)心軸磨損量超過其直徑的5%;

(5)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捲筒和滑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和輪緣破損;

(2)捲筒壁磨損量達原壁厚的10%;

(3)滑輪繩槽底的磨損量超過相應鋼絲繩直徑的25%。

4)車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車輪踏面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15%;

(3)車輪輪緣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50%。

5)操作司機必須經常檢查安全限制器靈敏程度及有效情況,如發現失靈應及時調整或維修,決不允許將限制器線路拆掉。

6、迴轉支承裝置的維護保養

1)迴轉支承的安裝支座(支承齒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於內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須有足夠的剛性,安裝面要平整。裝配迴轉支承以前支座應進行去應力處理,減少迴轉支承支座的變形。裝配時支座和迴轉支承的接觸面必須清理乾淨。

2)使用中應注意噪音的變化和迴轉阻力矩的變化,如有不正常現象應拆檢。

3)迴轉支承必須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變形。

4)在螺栓完全擰緊以前,應進行齒輪的嚙合檢查,其嚙合狀況應符合齒輪精度的要求:即齒輪副在輕微的制動下運轉後齒面上分布的接觸斑點在輪齒高度方向上不小於25%,在輪齒長度方向上不小於30%。

5)齒面工作10個班次應清除一次雜物,並重新塗上潤滑脂。

6)為確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預緊力的不足,迴轉支承工作的第乙個100 小時和500小時後,均應分別檢查螺栓的預緊扭矩。此後每工作1000小時應檢查一次預緊扭矩。

7)連線迴轉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採用高強螺栓和螺母;採用雙螺母緊固和防鬆。

8)擰緊螺母時,應在螺栓的螺紋及螺母端麵塗潤滑油,並應該用扭矩扳手在圓周方向對稱均勻多次擰緊。最後一遍擰緊時,每個螺栓上預緊扭矩應大致均勻。

9)在迴轉支承的齒圈上表面對準滾道的部位均布了4個油杯,由此向滾道內新增潤滑脂。在一般情況下,迴轉支承運轉50小時潤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須加足,直至從密封處滲出油脂為止。

塔吊維修保養制度

第1條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訓練,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考核合格並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 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效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技術。第2條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後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

塔吊的維修保養制度

1 每位塔吊司操人員,對自己所操作的機械效能,要瞭如指掌,這樣操作起來就會得心應手,不耽誤工程施工。2 每天作業之前都必須對塔吊進行自行檢查一遍,司機應該先對塔吊大臂的卡繩器進行檢查,是否有鬆動,如有鬆動,應該立即進行緊固。對起重小車限位 大臂旋轉限位進行檢驗,確定警鈴是否在大臂接近允許區域時響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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