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頂板管理制度

2021-06-25 18:40:41 字數 4773 閱讀 9032

馬邊縣老二孔煤礦****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抓好我礦的頂板管理,保持我礦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發展的良好態勢,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經研究,特制定如下頂板分析管理規定:

一、組織機構:

1、為確保本規定的嚴格執行,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頂板管理的各項工作,檢查、落實、考核本規定的執**況。

組長:礦長

成員: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機電副礦長、五科、五隊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科。

2、各採煤、掘進隊要成立相應的頂板管理和工程質量驗收小組,由主管隊長擔任組長。

三、採掘工程頂板管理規定

(一)技術管理規定

1、在設計採掘工作程前,工程部地測管理人員必須提供可靠的地質說明書。

2、採掘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符合本實際情況的作業規程。如遇情況變化,必須及時編制補充措施,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並貫徹學習。

3、支護設計必須依據工作面頂底板情況及礦壓觀測資料進行計算,並根據工作面支護密度的計算,合理確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護形式及機頭支護形式。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規定所需各種木、單體柱、梁的型號、數量及備用數量。合理確定架設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強支柱管理,實行全承載支護、迴圈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幫措施,強化檢測,保證質量。

5、巷道設計與施工應避開集中壓力區,施工時間必須在工作面停採、頂板動壓穩定之後。

6、所有掘進工作面,迎頭到永久支護之間都必須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前探梁或臨時支護形式、規格、質量標準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7、掘進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須嚴把工程質量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

(二)採煤工作面頂板管理

1、工作面切眼掘進一般情況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單體支柱配合鋼梁幫頂護嚴、支護到位。必要時單體支柱架設要穿柱鞋。支護不能一次裝備的,要制定工作面裝備支護替棚措施,明確替棚、單體支柱及頂樑架設程式和質量標準。

2、採煤工作面必須保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開工。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樑,失效的支柱和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在入井前必須逐跟進行壓力實驗;在工作面回採結束後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後的支柱必須進行壓力實驗,方可投入使用。

3、採煤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柱必須架設牢固,並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柱。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使用木支護工作面的坑木規格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碰倒或損壞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

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100mm的不得小於11.4mpa;柱徑80mm的不得小於11mpa。

4、工作面柱、梁必須編號,不許缺梁少柱;外觀缺損的柱、梁嚴禁使用。支護強度必須達到設計的支護強度要求。

5、工作面安裝結束,要經過生產技術科組織的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始生產。

6、工作面初採必須制定專項初採安全技術措施,礦上應成立專門機構,堅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採措施中,對工作面初採領導小組、工作面初採期間的支護管理和加強支護的特殊支護措施等內容,必須做出具體規定。

7、工作面初次來壓前後,要有專人觀測頂板壓力變化情況,及時採取加固措施。

8、回柱時若出現工作面大面積來壓有推棚危險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加強支護,情況緊急時立即撤出人員並向排程室和值班人員匯報。

9、為保證支柱有足夠的初撐力,幫浦站壓力不能低於設計值,液壓管路不能有竄、漏液現象。

10、在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分段回柱距離、回柱與放頂距離.

11、根據上下兩巷頂板情況合理確定超前支護形式,並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須經常維護,保證支護安全可靠、行人暢通。

12、工作面生產時要嚴格執行《採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落實採煤工作面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及敲幫問頂制度;定期分析支護質量存在問題,制定改進的具體措施。

13、工作面支柱確需穿柱鞋時,柱鞋的規格、尺寸、材質等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和說明。

14、要建立採煤工作面頂板管理統計分析表和頂板事故檔案,嚴格實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

15、採煤工作面因片幫造成最大控頂距超過規定距離時要採取安全措施;傾角在25°以上的回採工作面要採取防止大面積頂板垮落的措施。

16、採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長度要根據頂板情況在作業規程中規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無空頂、無不完整支架、無失效柱,並加固周圍地點的支架;放炮中出現頂網破損、頂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頂板來壓等現象時要及時處理;放炮後要認真檢查頂板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進行支護。

17、礦要加強採煤工作面礦壓觀測工作。要通過礦壓觀測成果,對開採的主採煤層進行頂板分類,及時制定相應的頂板管理措施。

(三)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

1、臨時支護管理

(1)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2)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工作面控頂距做出明確規定。

(3)作業規程中必須對採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錨桿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桿錨固長度不小於600㎜,頂錨桿錨固力不小於7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於150nm,幫錨桿錨固力不小於5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於120nm。

(2)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於杆體有效長度,且不大於杆體有效長度30mm。

(3)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岩面,錨桿外露托盤的長度不超過50mm,錨桿與圍岩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桿鑽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桿。

(5)錨桿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桿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桿支護巷道,掘出後,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400mm,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4h。

3、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交叉點、巷寬大於3.2m的工作面順槽、切眼,優先選用錨索支護。

(2)錨索長度應根據巷道頂板岩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定的岩層中,當穩定岩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2m以上,並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於1m,自由段長度不小於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於150mm。

(3)錨索外露長度一般不超過200mm。

(4)對錨索預緊力每班要進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補打,預緊力低於設計值80%時,必須重新預緊。

(5)錨索張拉預緊力規定:φ15.24mm不小於120kn、φ17.8mm不小於160kn。

(6)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200mm,孔深誤差不應大於200mm,鑽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於3°。

(7)錨索各元件的材質和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板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岩面。

(8)錨梁網索聯合支護巷道錨索加強支護要緊跟錨桿支護到迎頭,落後迎頭一排錨桿不大於3.2m。

4、架棚巷道頂板管理

(1)架設棚子前,當班跟班班隊長或班長必須指派有經驗的工人按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並有專人監護,將浮石活矸清理乾淨。

(2)放炮前,靠近掘進工作面10m長度內的支架必須加固。放炮後,必須對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先行修復,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裡逐架進行;迎頭作業在超前支護或臨時支護下作業。

(3)支架間必須用牢固的撐木或拉桿連線起來。可縮性金屬支架必須用金屬拉桿,並用機械力矩扳手擰緊卡纜,卡纜擰緊扭矩不得小於150n·m。支架和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接頂和背實。

(4)堅持對煤或鬆軟圍岩進行松幫卸壓,減少支架變形,降低復修工程量,對確實需要修復的巷道,要及時編制措施進行修復。

5、井巷維修的頂板管理

(1)在井巷維修前應進行現場頂板鑑定,確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履行審批手續,並向維修人員貫徹。施工中明確頂板監護人員。

(2)巷道維修作業,必須採取臨時支護措施。

(3)維修巷道應有外向裡逐段進行,回撤巷道金屬支架時應由裡向外進行,嚴禁維修人員進入維修地點裡側。

(4)維修巷道前必須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設新支架前必須護好幫頂,防止幫頂漏巖(煤),翻一架給一架,嚴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終止作業。

撤換支架的工作要連續進行,如不能連續施工,每次工作結束時必須背實幫頂。

(5)擴大斷面和維修井巷連續撤換時,必須保證有在發生冒頂堵塞井巷時能撤出人員的安全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時,必須由外向裡逐架進行,傾斜巷道維修要由上向下進行;巷道對頭維修時兩處都必須有安全出口,距離小於20公尺時停止一處作業。發生冒頂時必須木垛接頂。

(6)支架巷道變形嚴重進行修復時,一條巷道嚴禁多頭施工。

6、過斷層、裂隙帶、石門揭煤和岩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

(1)必須加強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及時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帶中掘進,必須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岩暴露時間,減小頂板出露後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的穩定性。穿煤層或遇地質構造時,應採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並噴漿封閉。

(3)施工中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交**和安全檢查制度。要經常觀察圍岩穩定狀況的變化,一旦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面臨近斷層或穿斷層時,巷道支護應採用u型鋼支架或u型鋼支架加錨網噴或錨索的復合支護,棚距比正常段要縮小。

(5)必須減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永久支護緊跟工作面迎頭。

(6)採用鑽爆法破煤(巖)時,必須少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盡量保持圍岩的穩定性。若放炮中頂板難以控制與管理,有冒頂危險,應改用風(手)鎬方法掘進。

(7)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提高支架對圍岩的支護能力,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8)當頂板特別鬆軟破碎時,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頂板。具備條件時,也可採用對頂板注漿錨固的方法。

(9)在頂板岩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離層傘簷狀圍岩要及時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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