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人事管理制度

2021-06-22 16:21:41 字數 4642 閱讀 9349

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學生會人事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學生會的人事管理,加強招聘、培訓、考核

等人力資源體系的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達到優化人員構架,提高

工作效率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指導方針和原則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正。

(二)堅持理學院黨委和團委領導,倡導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

原則。(三)依照《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學生會章程》有關規定,一切從服務同學,

團結集體的大局出發。

第三條本制度由學生會秘書處起草擬定,經#######討論通過並實施。

第四條凡理學院學生會成員的人事管理(除另有規定),悉依照本制度管理。

第二章幹部的聘任、調配及卸任

第五條聘任原則、目標

理學院學生會按照「公開、平等、按需、擇優」的原則進行錄取,滿足

人才資源短缺的需求,保證學生會各項工作正常有效的運作,招聘工作

的宗旨是吸納更多的人才進入學生會服務於同學。

第六條聘任條件

(一)幹事:熱衷於學生會的工作,團隊合作性強,吃苦耐勞,學有餘力且滿足部門需求者。一般在大一新生中競爭產生,同時歡迎為學生會繼續工作的老幹事。

新生入學後可在學生會根自己的興趣和特長報選欲參加的部門。由學生會統一時間,在主席團的監督下,各部部長確定選撥的形式和人員,選拔程式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部長、副部長:學生會經驗一年以上,上一學年期末考試無掛科現象,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溝通能力,對應聘職務有明確的工作設想和滿足部門職位者。主席團成員協商後,參照上屆部長的意見,由主席負責向團委申請部長人選。

(三)主席團:主席團的成員原則上應有兩年以上的學生會工作經驗,上屆學生會副部長及以上的幹部中產生。工作成績和學習成績相結合,工作能力和工作熱情相結合,具有出色的領導管理能力、協調組織能力以及應對突發問題的能力和決策能力,對整個學生會發展有明確的工作設想且滿足學生會需求者,經答辯後由院團委確定最後人選。

主席人選須報院黨委審批,秘書長由學院黨委確定。

(四)除有特殊原因或能力特別優異者,經學院相關領導批准可另作處理,否則一切招聘謹遵以上條件。

第七條招聘分類

(一)常規招聘

包括新生幹事招聘、部長或副部長招聘、主席團成員招聘。

(二)補增招聘

在部門人員稀缺或工作任務繁重的情況下,為滿足部門任務的需求,

則可進行補增招聘。補增招聘物件僅限於幹事和部長或副部長。

第八條招聘時間

(一)副部長以上級競聘

副部長以上級競聘時間為新生入學後7至10天,從通知到確定需要

約3個工作日。

(二)幹事納新

幹事納新時間在副部長以上級競聘結束結果公布後的第2至3個工作

日開始,預計持續時間為3個工作日。

(三)無特殊情況下,招聘時間按照以上規定展開。

第九條招聘人數有相應限制,各部門人數控制如下:

(一)幹事:各部門新生幹事招聘人數不得多於十二人,日常招聘人數不

得少於6人。

(二)副部長:一般副部長招聘人數1-2人,具體按崗位設定決議而定。

(三)部長:各部門部長招聘人數1人。

(四)主席團:主席團招聘主席1人,副主席4人,具體按照實際工作需要。

(五)如有特殊需要,各部門可向秘書處提出申請,交由主席團審批。

第十條招聘選拔制度

(一)各部門根據所在部門的實際情況,須事先擬定新部員的招募計畫(包

括新幹部的招聘職位、招聘範圍、招聘人數和聘任條件)、筆/面試

計畫(包括筆試題目、面試專案、提問內容等)、部門介紹及工作內

容簡介,並於面試前2個工作日交由秘書處備案、經主席團審批。

(二)秘書處按照學生會招聘的原則和目標制定詳細的招聘策劃。

(三)以班級為單位發放招聘申請和招聘資訊(包括招聘職位、招聘範圍、招聘要求、筆/面試時間),並於收錶時同意登記申請人資料,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交由秘書處備案。

(四)在報名截止後,學生會將通過各班負責人通知報名者,並集中組織筆/面試。

(五)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筆/面試者,需要提前通知主席團成員,否則作自動棄權處理。

(六)在名單公示三天之內,有任何異議和疑問可向相關老師反應和諮詢,理學院學生會秉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接收大家的意見和監督。

(七)給通過考試、取得任聘資格的學生授予任職證書,正式確定其職位。

第十一條試用期制度

(一)通過培訓及新幹部考核,願自覺遵守和履行《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學生會章程》內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同時履行各項規章制度。

(二)在試用期內,見習幹部若想離職,需提前三天以書面的形式向所在部門的部長提出申請。

(三)試用期為乙個月,在試用期結束後一周內,秘書處將組織各部門見習幹部進行考評,並確定各個部門最終正式成員名單。

(四)各部門正式幹部名單交至秘書處,有由秘書處進行人事檔案管理。

第十二條競選主席團、部長以及副部長等職務失敗的同學,仍可留在學生會工作,當學生會補增幹部、換屆或換任時,只要具備聘任條件,仍然可以獲得競選的資格。

第十三條各部門在招聘後乙個工作日內把新任幹部名單交給秘書處,有秘書處進行人事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幹事由所在部門的部長管理,提出任免、調配等建議時,需經過相關執行主席的同意。

第十五條副部長、部長級別幹部,有主席團統一管理,如要對其進行任免和調配,需向團總支申報。

第十六條各級幹部任職期限

(一)幹事:一般情況下,任期不超過兩年。

(二)部長、副部長:一般情況下,任期不超過兩年。

(三)主席、副主席:一般情況下,任期不超過兩年。

在特殊情況下,可按照具體輕卡un個經團總支同意對幹部的任期適當地延長或縮短。

第十七條調配

(一)個人調配

若干事由於個人原因希望調往其他部門,應該提出申請並由其所屬部門部長同意並給予書面證明,包括調配原因及調配意向,在交由秘書處審查,核實後遞交給意向部門,經接受部門部長同意,方可進行調配,部長、副部長的調配需要經過主席團的批准。

(二)小組調配

由於某些大型專案或者特殊情況,需要調配其他部門的人員組成專案小組,應想秘書處提交書面申請,包括調配原因,希望調配部門、調配人數,經申請部門的分管主席批准後方可執行。

(三)在學生會工作的下半年,各部門個採用「交換幹事」的方式進行調配,具體流程參照「(一)」當中的規定。

第十八條凡幹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免職

(一)違法亂紀,受學校記過處分及更嚴重處分者。

(二)利用職權,徇私舞弊。

(三)前一學期考試有掛科現象。

第十九條若幹部達到了免職的條件,其所在部門應及時把名單和免職理由交給秘書處神車,經核實後予以免職,部長、副部長級的免職通過主席團方可執行,主席團的免職需要上報團總支。

第二十條幹事因個人原因不能再學生會繼續工作,應先提出申請並由其所屬部門部長同意並給予書面證明,在交由秘書處審查,核實後予以辭退,部長、副部長級的辭退需經過主席團批准,主席團辭退需經過團總支老師審批。

第三章績效考核及獎懲

第二十一條考核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客觀性原則

(三)可操作性原則

(四)靈活性原則

第二十二條考核物件:全體學生會成員。

第二十三條考核程式

(一)考核頻率為一年兩次,分別在每學年上下學期完成。

(二)秘書處和資訊調研部須在每學期的期末前擬定下學期的考核計畫。

(三)考核採用自評和互評相結合的方式,參照各項客觀資料,考核一句《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幹部考核制度》進行。

(四)各部門正、副部長的各項考核由主席團執行,各部幹事的各項考核由該部部長、副部長執行,秘書處負責檢查、記錄、統計相關考核情況。

(五)各部門在考核結束後整理考核結果交至秘書處,由秘書處審查名單並交由學生會指導老師審批,最終對優秀幹部名單予以公示。

第二十四條獎勵措施

(一) 對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的學生幹部,在全體例會、部長例會和部門例會中予以表彰。

(二) 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衛組織建設做出一定貢獻的學生幹部,根據其在期末考試當中的成績,每年評選出若干名優秀學生幹部,並頒發證書。

(三) 根據《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學生幹部考核制度》或由各職能部門推薦,評選出學生會每月之星,並在學院宣傳欄中予以公示。

(四) 每學期學期末由理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成立綜合評定小組,對各部門進行綜合考評,評選出優秀學生會部門,並給予一定獎勵。

(五) 每次重大活動結束後,各部門及時對每位幹事工作情況進行考核,作為幹部考核及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五條懲罰措施

(一) 在任職期間,對長期工作熱情不高,不負責任的學生幹部,取消其當年的評優及晉公升資格。

(二) 對工作態度消極,不能完成本職工作和理學院學生會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的幹部,按照情節輕重,由主席團提出批評、警告。

(三) 對無故缺席學生會舉辦的各項重要會議及活動,工作態度不端正的學生幹部,在每月的幹部考核記錄中作好記錄,作為評比等級的重要依據。

(四) 秘書處將根據《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對在職的每位幹部的工作情況進行月終考核和年終考核,對一學期中月終考核有一次等級為差者予以警告。對一學期中月終考核有兩次及其以上等級為差者,將上報團總支老師,視其情況的嚴重程度,予以免除學生會職務。

(五) 對於出現上述情況較重的部門,將視具體情節,由主席團決定其是否參與優秀學生會部門評選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翻過去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2 山東建築大學理學院學生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經費 及使用說明 一 根據章程規定,學生會經費來自學院撥款 社會資助及其他合理收入。二 學生會經費用於舉辦學術 宣傳 文體 衛生等合法活動和業務工作及日常開支,不得用於與學生會宗旨無關的活動。三 經費的使用單位和幹部須厲行節約,堅決杜絕一切不合理和浪費的開支。四 理學院團總支對所有經費進行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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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術型學位 1.複試方式 複試採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採用閉卷形式,考試時間 小時,滿分為 分 面試對考生進行專業基礎知識和研究分析能力的考核,採用中英文雙語提問並雙語回答,滿分為 分。2.複試筆試科目 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 綜合考試 含 程式設計 統計學基礎 會計學專業 綜合考試 含 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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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10 一,名詞解釋 971 管理 2 非程式化決策 3 戰略 4 領導效能 5 管理幅度 98 1 等級鏈 2 非正式組織 3 政策 4 事業部制 5 領導效能 991 正式溝通2 目標管理 3 組織 4 計畫效率 5 激勵 001 計畫工作2 目標管理 3 組織 4 計畫效率 5 激勵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