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加強電氣臨時線路的管理,避免因不規範電氣臨時線路的使用而發生的觸電、火災等工傷事故或財產損失,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及外來施工單位的臨時電氣線路的管理,包括臨時用電審批、登記、銷案管理與考核等內容。
3. 定義與省略語
臨時用電線路是指因生產、工作急需而臨時架設計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乙個月以內的電氣線路。
4.主要內容
4.1職責
4.1.1機動部是電氣臨時線路審批的主管部門,負責電氣線路的審批,建立電氣臨時線路臺帳,負責現場驗證電氣臨時線的敷設和撤除工作。
4.1.2各使用單位負責電氣臨時線路的申報,以及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
4.2工作流程
4.2.1需要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由使用單位到機動部辦理《臨時線路申請表》和登記,經機動部、生產部安全科審批後方可施工。
4.2.2臨時用電線路的安裝必須滿足安全要求,使用單位負責懸掛警示標誌,有專人維護檢查。
臨時用電線路使用期滿後,使用單位必須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須重新申請,未經過同意,不能超期使用。
4.2.3臨時用電線路拆除後,使用單位必須及時到機部辦理銷案手續,不辦理銷案的,按延期使用來處理。
4.2.4外來施工單位需要使用臨時用電線路的,由專案的責任單位(牽頭單位)負責督促施工單位按本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專案的責任單位(牽頭單位)負責對臨時線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4.3安全要求
4.3.1臨時用電線路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線徑必須與負荷相匹配,接頭處包紮可靠、全線無裸露。
4.3.2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沿牆或懸空架設,距地面高度:戶內應大於2.5公尺,戶外應大於4.5公尺,跨越道路應大於6公尺。
4.3.3臨時用電裝置必須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為零線。
4.3.4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有乙個總開關,每乙個分路應設與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4.3.5臨時用電線路與其他裝置、門窗、水管距離大於0.3公尺。與廣播線、**線同桿假設時,臨時用電線路應在廣播線、**線的下方,且距離大於1.5公尺
4.3.6禁止在有標**和火災危害場所所設臨時用電線路。
4.3.7臨時用電線路的計量儀表必須齊全。
4.3.8已安裝好的臨時用電線路,未經同意不能任何改變或搭接。
4.4考核
4.4.1臨時用電線路未按規定進行審批按有關獎懲規定給予考核。
4.4.2在有**和火災危害的場所架設臨時用電線路,使用單位、**和火災危害場所所在的單位及機動部門均按有關獎懲規定給予考核。
4.4.3臨時用電線路未按審批要求架設,對架設單位機動部按有關獎懲規定給予考核。
5附件rh-rl-09-01 電氣臨時線路安裝申請表
rh-rl-09-02 臨時用電線路登記表
6.附件一: 電氣臨時線路安裝申請表
附件二臨時用電線路登記表
更改歷史
電氣臨時線路安裝申請表
編號rh-rl-09-01 申請時間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兩份,機動部乙份,使用單位乙份;
2、線路拆除後,使用單位立即將資訊反饋給機動部。
附件二電氣臨時線路安裝申請表
電氣臨時線路安裝申請表
編號:rh-rl-09-02
電氣臨時線審批制度
1總則1.1為加強電氣臨時線的管理,避免因不規範電氣臨時線的使用而發生的觸電 火災等工傷事故或財產損失,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規定了臨時用電審批 登記 登出管理與考核內容。1.3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內各單位臨時用電的管理。2職責2.1機動處是電氣臨時線審批的主管部門,負責電...
電氣臨時線審批制度
野寶車料工業 深圳 第一章目的和範圍 第一條為加強電氣臨時線的管理,避免因不規範電氣臨時線的使用而發生的觸電 火災等工傷事故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固定本公司各部門和外來施工單位臨時用電需要架線的審批 登記 登出管理。第三條電氣臨時線是指因生產 施工需要而臨時...
電氣臨時線審批制度
1 目的與範圍 1.1 為加強電氣臨時線的管理,避免因不規範電氣臨時線的使用而發生的觸電 火災等工傷事故或財產損失,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規定了臨時用電審批 登記 銷案管理與考核內容。1.3 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內各單位臨時用電的管理。2 職責 2.1 安委辦是電氣臨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