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惠文高階中學推展志工制度實施要點

2021-06-19 10:13:40 字數 3059 閱讀 8506

中華**94年1月17日惠中輔字第***號函

中華**96年8月30日惠中輔字第***號函修訂

中華**97年6月17日惠中輔字第***號函修訂

壹、依據:

本校輔導工作年度計畫。

貳、目的:

1、 鼓勵家長及社會人士,積極主動關懷,回饋社會,協助學校,充實支援學校人力,激發學生感恩心與行動,擴大教育效果。

2、 為學生樹立行為楷模,為家庭帶來新的活力。

3、 促進學校與社群的和諧關係,革新社會風氣。

參、實施物件:

本校學生家長、熱心地方教育人士暨退休教師均可參加。

肆、實施方法:

1、 調查志工服務志願及專長,建立基本資料,以發揮其專長。

2、 建立志工人員組織,舉辦志工座談,提公升服務效能。

3、 學校發給志工服務證,以茲識別。

4、 志工任期原則一年一任,可連續服務。

伍、實施原則:

1、 確實掌握社群內可資運用之人力資源,建立檔案以備運用。

2、 使全校師生了解志工為學校之一份子,給予應有的尊重及與配合,惟志工不應干預學校行政及教學。

3、 各處室釐定志工工作專案及責任範圍,並請志工遵從愛心志工隊工作守則(如附件)。

陸、協助專案:

柒、志工組織:

(1) 組織編制:

1. 顧問:人數不限,由歷任隊長擔任之(已離隊之歷任隊長)。

2. 隊長:一人,由隊員中經選舉投票產生。

3. 副隊長:一人,由隊長推薦產生。

4. 幹事:一人,由隊長推薦產生。

5. 組長:五人,由各組組員各自推選。

6. 組員:所有參加愛心志工工作者。

(2) 組織業務:

1. 顧問:志工隊相關隊務之諮詢。

2. 隊長:總理所有有關志工隊之隊務及隊務資料蒐集、彙整等。

3. 副隊長:協助隊長執行有關志工隊之隊務。

4. 幹事:協助隊長、副隊長帳務管理、志工通訊聯絡資料建檔等事宜。

5. 組長:策劃推展該組業務,執行隊長交付工作及資料蒐集、彙整等。

6. 組員:確實執行所擔任之工作。

(三)本校已畢業學生之家長及社群人士,得擔任本校志工,唯不得擔任志工之行政職務。

捌、志工幹部選舉辦法:

(1) 隊長、副隊長:

1. 由隊員推選人選,採無記名投票,每人圈選一位,第一高票為隊長,若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副隊長則由隊長推薦擔任。

2. 任期:一任一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3. 任期中有特殊理由必須退出志工隊時,若剩餘任期不滿半年則由副隊長**其職務;但剩餘任期若超過半年則需辦理補選,當選者,繼續擔任其未任滿之任期。

(2) 組長:

1. 全組隊員均為候選人,採無記名投票,每人圈選一位,第一高票為組長,若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組員二十人以上得設副組長,副組長由組長推薦擔任。

2. 任期:一任一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3. 組長須配合隊長執行有益隊務及校務之任務。

4. 任期中有特殊理由必須退出志工隊時,若剩餘任期不滿半年則由副組長**其職務;但剩餘任期若超過半年則需辦理補選,當選者,繼續擔任其未任滿之任期。

玖、獎勵及考核:

1、 每學期檢視志工制度實施成效並公開表揚志工之辛勞。

2、 全年度盡心盡力付出之隊員,報請市府表揚發給獎狀,另由校長致贈感謝狀。

3、 推薦表揚:以服務時數為評選推薦表揚之第一優先順位,擔任幹部為第二優先順位。若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先後順序,已接受表揚者不再重複推薦。

4、 獎勵及表揚以志工簽到為依據,各組志工組長及學校行政負責組長複核。請志工值勤務必簽到,並填寫志工工作日誌。

5、 志工在從事服務的過程中會與受服務物件、同僚、機構人員等互動,須遵行志工倫理守則。

6、 志工執勤每學期缺席三次以上,則無條件卸除其志工職務。

7、 志工不得以本隊之名義從事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退隊除名。

1. 干涉校務

2. 從事商業及招攬行為

3. 介入政治活動

拾、福利:

1、 定期辦理各項研習活動,協助志工自我成長。

2、 辦理志工保險,增加志工於執勤工作期間人身安全的保障。

3、 不定期辦理志工聯誼活動、講座,提供與促進情感交流的機會。

4、 依照志願服務法,享有全國志願服務之福利。

5、 隊務各項計畫活動均應接受學校之輔導和確定,不得擅自對外舉辦活動。

拾壹、經費:由學校年度預算支應。

拾貳、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

台中市立惠文高階中學愛心志工隊工作守則

一、服務精神與態度方面

(一)務必參與各項有關會議及活動。

(二)積極協助校務之推展。

(三)踴躍發表意見,給予建設性之建議。

(四)主動關懷隊員,接納他人意見,不私下批評別人。

(五)釐清自己的角色,全力協助學校,尊重學校工作計畫,不予干涉。

二、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優先參與學校所辦理之各項親職教育活動或有關研習。

2.可優先免費或優待參加隊員自辦成長研習活動。

3.提出個人所欲參加之研習或活動,供輔導室斟酌辦理。

(二)義務

1.每週至少值勤乙個時段。

2.遇學校辦理大型活動時,除固定值勤時間外,能機動性主動協助。

三、配合事項

(一)輪值時,盡量排除萬難準時就崗位值勤。

(二)凡有事未能準時前來值勤時,務必事前私下請人**並告知組長;值勤出席率將列入下年度續聘之參考。

(三)到校值勤時,請務必配戴「識別證」,以維持校園安全顧慮;交通組組員勤務必攜帶配件及穿著背心,以維護自身和學童安全。

(四)可至圖書館借閱書籍,以充實自己。

(五)各組隊員值勤時,請務必簽到。

(六)在校值勤時間,請勿至貴子弟教室走動,以免影響師生上課。

(七)在校所聞所談,請勿帶至校外談論,並勿以愛心工作隊之名義從事校外活動,以維護學校及自身榮譽。

(八)值勤時,若需使用物品,請至相關處室借用,並能物歸原處。

(九)除值勤或特殊事情需要,請勿進入教師辦公室;遇特殊事宜時,請與輔導室聯絡。

(十)隊中應避免任何金錢交易、買賣等商業行為。

四、本守則得依實際狀況之需要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