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94年1月17日惠中輔字第***號函
中華**96年8月30日惠中輔字第***號函修訂
中華**97年6月17日惠中輔字第***號函修訂
壹、依據:
本校輔導工作年度計畫。
貳、目的:
1、 鼓勵家長及社會人士,積極主動關懷,回饋社會,協助學校,充實支援學校人力,激發學生感恩心與行動,擴大教育效果。
2、 為學生樹立行為楷模,為家庭帶來新的活力。
3、 促進學校與社群的和諧關係,革新社會風氣。
參、實施物件:
本校學生家長、熱心地方教育人士暨退休教師均可參加。
肆、實施方法:
1、 調查志工服務志願及專長,建立基本資料,以發揮其專長。
2、 建立志工人員組織,舉辦志工座談,提公升服務效能。
3、 學校發給志工服務證,以茲識別。
4、 志工任期原則一年一任,可連續服務。
伍、實施原則:
1、 確實掌握社群內可資運用之人力資源,建立檔案以備運用。
2、 使全校師生了解志工為學校之一份子,給予應有的尊重及與配合,惟志工不應干預學校行政及教學。
3、 各處室釐定志工工作專案及責任範圍,並請志工遵從愛心志工隊工作守則(如附件)。
陸、協助專案:
柒、志工組織:
(1) 組織編制:
1. 顧問:人數不限,由歷任隊長擔任之(已離隊之歷任隊長)。
2. 隊長:一人,由隊員中經選舉投票產生。
3. 副隊長:一人,由隊長推薦產生。
4. 幹事:一人,由隊長推薦產生。
5. 組長:五人,由各組組員各自推選。
6. 組員:所有參加愛心志工工作者。
(2) 組織業務:
1. 顧問:志工隊相關隊務之諮詢。
2. 隊長:總理所有有關志工隊之隊務及隊務資料蒐集、彙整等。
3. 副隊長:協助隊長執行有關志工隊之隊務。
4. 幹事:協助隊長、副隊長帳務管理、志工通訊聯絡資料建檔等事宜。
5. 組長:策劃推展該組業務,執行隊長交付工作及資料蒐集、彙整等。
6. 組員:確實執行所擔任之工作。
(三)本校已畢業學生之家長及社群人士,得擔任本校志工,唯不得擔任志工之行政職務。
捌、志工幹部選舉辦法:
(1) 隊長、副隊長:
1. 由隊員推選人選,採無記名投票,每人圈選一位,第一高票為隊長,若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副隊長則由隊長推薦擔任。
2. 任期:一任一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3. 任期中有特殊理由必須退出志工隊時,若剩餘任期不滿半年則由副隊長**其職務;但剩餘任期若超過半年則需辦理補選,當選者,繼續擔任其未任滿之任期。
(2) 組長:
1. 全組隊員均為候選人,採無記名投票,每人圈選一位,第一高票為組長,若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組員二十人以上得設副組長,副組長由組長推薦擔任。
2. 任期:一任一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3. 組長須配合隊長執行有益隊務及校務之任務。
4. 任期中有特殊理由必須退出志工隊時,若剩餘任期不滿半年則由副組長**其職務;但剩餘任期若超過半年則需辦理補選,當選者,繼續擔任其未任滿之任期。
玖、獎勵及考核:
1、 每學期檢視志工制度實施成效並公開表揚志工之辛勞。
2、 全年度盡心盡力付出之隊員,報請市府表揚發給獎狀,另由校長致贈感謝狀。
3、 推薦表揚:以服務時數為評選推薦表揚之第一優先順位,擔任幹部為第二優先順位。若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先後順序,已接受表揚者不再重複推薦。
4、 獎勵及表揚以志工簽到為依據,各組志工組長及學校行政負責組長複核。請志工值勤務必簽到,並填寫志工工作日誌。
5、 志工在從事服務的過程中會與受服務物件、同僚、機構人員等互動,須遵行志工倫理守則。
6、 志工執勤每學期缺席三次以上,則無條件卸除其志工職務。
7、 志工不得以本隊之名義從事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退隊除名。
1. 干涉校務
2. 從事商業及招攬行為
3. 介入政治活動
拾、福利:
1、 定期辦理各項研習活動,協助志工自我成長。
2、 辦理志工保險,增加志工於執勤工作期間人身安全的保障。
3、 不定期辦理志工聯誼活動、講座,提供與促進情感交流的機會。
4、 依照志願服務法,享有全國志願服務之福利。
5、 隊務各項計畫活動均應接受學校之輔導和確定,不得擅自對外舉辦活動。
拾壹、經費:由學校年度預算支應。
拾貳、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
台中市立惠文高階中學愛心志工隊工作守則
一、服務精神與態度方面
(一)務必參與各項有關會議及活動。
(二)積極協助校務之推展。
(三)踴躍發表意見,給予建設性之建議。
(四)主動關懷隊員,接納他人意見,不私下批評別人。
(五)釐清自己的角色,全力協助學校,尊重學校工作計畫,不予干涉。
二、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優先參與學校所辦理之各項親職教育活動或有關研習。
2.可優先免費或優待參加隊員自辦成長研習活動。
3.提出個人所欲參加之研習或活動,供輔導室斟酌辦理。
(二)義務
1.每週至少值勤乙個時段。
2.遇學校辦理大型活動時,除固定值勤時間外,能機動性主動協助。
三、配合事項
(一)輪值時,盡量排除萬難準時就崗位值勤。
(二)凡有事未能準時前來值勤時,務必事前私下請人**並告知組長;值勤出席率將列入下年度續聘之參考。
(三)到校值勤時,請務必配戴「識別證」,以維持校園安全顧慮;交通組組員勤務必攜帶配件及穿著背心,以維護自身和學童安全。
(四)可至圖書館借閱書籍,以充實自己。
(五)各組隊員值勤時,請務必簽到。
(六)在校值勤時間,請勿至貴子弟教室走動,以免影響師生上課。
(七)在校所聞所談,請勿帶至校外談論,並勿以愛心工作隊之名義從事校外活動,以維護學校及自身榮譽。
(八)值勤時,若需使用物品,請至相關處室借用,並能物歸原處。
(九)除值勤或特殊事情需要,請勿進入教師辦公室;遇特殊事宜時,請與輔導室聯絡。
(十)隊中應避免任何金錢交易、買賣等商業行為。
四、本守則得依實際狀況之需要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