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2021-06-19 03:03:46 字數 1990 閱讀 1693

1. 總則

1.1 目的

為確保安全生產,避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承接的所有總承包工程專案的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1.3 交底依據

1.3.1 施工圖紙、施工圖說明檔案(包括有關設計人員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方面的註明、對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導意見,以及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特殊結構時設計人員提出的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1.3.2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1.3.3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01)、《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28-2000)、《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等國家、行業的標準、規範;

1.3.4 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 安全技術交底的基本要求

1.3.5 地方法規及其他相關資料。

2.1 逐級交底

由工程專案技術負責人向施工班組長、施工班組長向作業人員分別逐級進行交底;

工程實行總、分包的,由總包單位專案技術負責人向分包單位現場技術負責人、分包單位現場技術負責人向施工班組長、施工班組長向作業人員分別逐級進行交底;

2.2 交底內容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

2.3 交底的內容應針對施工時給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危險因素和存在的問題;

2.4 應優先採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2.5 交底應採用口頭詳細說明(必要時應作圖示詳細解釋)和書面交底確認(交底人、被交底人雙方簽字)相結合的形式。

3. 安全技術交底職責分工

3.1 工程專案開工前,由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人、審批人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包括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班組長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2 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實施前,由方案編制人會同施工員將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方法、施工工藝、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安全施工注意事項等向參加施工的全體管理人員(包括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員)、作業人員進行交底;

3.3 每道施工工序開始作業前,專案部生產副經理(或施工員)向班組及班組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4 新進場的工人參加施工作業前,由專案部安全員及專案部分線管理人員進行工種交底;

3.5 每天上班作業前,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全體作業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

4. 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

4.1 工程專案\分部分項工程\工序的概況、施工方法、施工工藝、施工流程等常規內容;

4.2 工程專案\分部分項工程\工序的危險部位、危險源;

4.3 作業條件、作業環境、天氣狀況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

4.4 勞動紀律;

4.5 針對危險部位、危險源採取的具體預防措施;

4.6 施工機械、機具、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4.7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4.8 作業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9 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範;

4.10 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採取的措施和發生事故後的緊急避險方法和應急措施;

4.11 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5. 安全技術交底的監督檢查

5.1分公司主任工程師負責監督檢查專案部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總工程師監督分公司主任工程師的監督情況。公司安全裝置部、分公司安全科在進行安全檢查時,同時檢查專案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2 專案部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副經理(施工員)、班組長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 記錄

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式》,專案部安全員須參加並監督除班組安全交底以外的所有型別安全技術交底,並負責收集、儲存交底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各保留一套交底檔案,書面交底記錄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備案。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3 安全技術交底涵蓋以下內容 1 工程名稱 2 施工單位名稱 3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4 針對危險源採取的防患措施 5 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護標準 6 施工安全紀律 7 交底人簽字 8 接受交底人簽字 9 交底時間。二 安全技術交底的物件和要求 1 參與本工程施工的電焊工 指揮訊號工 架子工 起重吊...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 生產方針 政策 規程規範 行業標準及企業各種規章制度,及時對安全生產 工人職業健康進行有效預控,提高施工管理 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 操作技能,努力創造安全生產環境。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施工企業安全檢查標準 等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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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 工程開工前,專案總工程師應將概況 施工方法 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地負責人 棟號長 工長進行詳細交底,並向專案全體員工進行交底。2 兩個以上施工隊 分包單位 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專案經理 棟號長 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底作業的安全書面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