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危險源辨識 風險評價0803

2021-06-17 15:06:07 字數 4882 閱讀 8803

1 目的

為準確識別危險源,評價其風險程度,提供風險評價的準則、方法以及風險控制措施制定的指導原則,對風險實施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式。

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sfcc範圍內的所有活動、產品、服務及裝置設施的危害識別及風險評價。

3 職責

3.1 安全監督處

3.1.1 負責公司範圍內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組織工作,提出公司的重大風險清單,監督重大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

3.1.2 負責對各單位風險評價報告進行收集和彙總,並對各單位風險評價和控制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2 其他職能部門

3.2.1 負責本系統的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參加公司組織的風險評價活動。

3.2.2 負責對本系統的工作危害分析工作的督促落實。

3.3 專業(分)公司

3.3.1 負責本單位的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開展本單位工作危害分析(jha)工作。

3.3.2 負責將危害識別和風險控制措施向職工進行培訓和交底,並檢查監督本單位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

3.3.3 負責將本單位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的結果、工作危害分析開展情況的總結向公司安全監督處上報備案。

3.4 專案部

3.4.1 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案的風險評價,編制風險評價報告,提出重大危險因素清單和相應的控制措施,並將風險評價報告報安全監督處備案。

3.4.2 負責專案施工重大及不可容忍的風險控制改進措施的落實工作。

3.4.3 負責對進入專案施工的各施工單位的風險評價活動提出明確要求,並監督各施工單位執行工作危害分析(jha)工作。

4 流程圖(見附錄8.1)

5 工作程式

5.1 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的組織和管理

5.1.1 公司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按照四個層次組織開展:

a) 第一層次的評價:公司成立由安全副總經理為組長的評價小組,小組成員應由技術、質量、安全、施工、機動等部門的專業技術知識豐富的人員組成。每年年初組織一次本單位的危害識別活動,並形成風險評價報告;各分公司、專業公司、專案部由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的評價小組,小組成員應由本單位的技術、質量、安全、施工、機動等系統人員組成,每年年初組織一次本單位的危害識別活動,並形成風險評價報告。

b) 第二層次的評價:承建的生產裝置的檢修以及大型裝置吊裝等重大危險性施工生產作業前的風險評價,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評價小組進行評價,編制單獨的風險評價報告,專案總工程師審核,專案經理批准,專案部施工經理負責組織評價報告內容的交底和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專案部hse監督員負責對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c) 第三層次的評價:一般性施工作業由本單位施工負責人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作業前的風險評價,形成單獨的風險評價報告或在施工技術方案中以「危險因素分析」的方式列單章節體現,專案部hse工程師或hse負責人負責審查危險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專案部總工程師審核,專案經理批准,施工負責人負責組織評價內容的交底和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在施工作業前組織實施,專案部hse監督員負責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d) 第四層次的評價:施工現場日常施工過程中的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以工作危害分析的方式開展,由施工任務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評價,施工負責人負責組織分析結果的交底和控制措施的落實,在每項施工任務作業前進行,,風險值大於15者由專案部hse監督員負責監督檢查。

5.2 危害識別

5.2.1 選擇和確定危害識別的範圍和物件

a) 評價小組可以按照以下單元或業務活動,組織危害識別:

按施工生產的各階段;

按地理區域或部門;

按裝置、設施;

按作業任務。

b) 危害識別應全面、系統、多角度、不漏項,重點放在能量主體、危險物質及其控制和影響因素上,主要考慮以下範圍:

常規的活動(如施工準備活動、建築工程施工、鋼結構安裝工程施工、裝置安裝工程施工、管道安裝工程施工等)和非常規的活動(如檢修施工、臨時搶修等);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包括正式員工、合同方員工和訪問者);

生產作業設施,如建築物、裝置、設施等(包括單位所有和所租賃)

c) 在確定危害識別範圍後,確定危害識別的物件, sfcc範圍內的危害識別主要按以下施工生產管理和作業活動作業安全性、工業衛生、環境影響三方面而展開,但不限於此:

大型裝置吊裝;

生產裝置的檢修和改擴建施工;

危險品倉庫等危險部位的管理;

可能引發職業病的施工生產作業;

可能發生環境汙染的場所;

射線作業、電氣作業、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受送電作業、夜間作業、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載人吊籃作業、防腐作業、試壓試車作業等;

機動車輛和交通管理;

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緊急情況等。

d) 對所確定的評價物件,可按作業活動進一步細分,以便對危害因素進行全面識別和評價。同時應對下列工作活動的相關資訊有所了解:

作業活動的清單;

承包方和**方的清單;

所執行的任務的期限、人員及實施任務的頻率;

可能用到的機械、裝置、工具;

用到或遇到的物質及物理、化學性質;

工作人員的能力和已接受的培訓;

作業指導書或作業程式;

發生過有關的事故經歷、險肇事件、違章情況的統計結果;

有害作業環境的監測資料,近幾年來員工健康體檢結果檔案。

5.2.2 選擇危害識別方法

評價人員應根據所確定的評價物件的作業性質和危害複雜程度,選擇一種或結合多種評價方法, 工業衛生評價主要採用檢測儀器檢測後,依據國家工業衛生標準、規範進行分析評判;作業安全性評價主要包括安全檢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預危險性分析(pha)、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lec)、事件樹(eta)、事故樹(fta)、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等。環境影響評價主要針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和檢測,依據相關規範、標準、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評判。

在選擇識別方法時,應考慮:

作業活動或操作性質;

工藝過程或系統的發展階段;

危害分析的目的;

所分析的系統和危害的複雜程度及規模;

潛在風險度大小;

現有人力資源、專家成員及其他資源;

資訊資料及資料的有效性;

是否是法規或合同要求。

一般情況下,各單位應運用安全檢查表(scl)對作業場所、裝置設施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運用工作危害性分析(jha)對日常作業活動、工藝操作等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運用預危險性分析(pha)對專案策劃、施工方案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運用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或預危險性分析(pha)對關鍵裝置設施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特別是以前經常發生事故的或類似裝置設施發生過人身**、機械事故等重大事故的關鍵裝置設施如起重機械、塔吊等。

5.2.3 識別危害根源和性質

a) 危害識別要考慮以下問題:

存在什麼危害(傷害源)?

誰(什麼)會受到傷害?

傷害怎樣發生?

b) 評價人員應通過現場觀察及所收集的資料,對所確定的評價物件,識別盡可能多的實際的和潛在的危害,包括:

物(設施)的不安全狀態;

人的不安全行為;

可能造成職業病、中毒的勞動環境和條件;

管理缺陷。

c) 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發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質:

衝擊與撞擊、觸電、輻射、墜落等;

暴露於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人機工程因素(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疲勞作業等);

裝置設施未能及時進行維修;

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洩露。

d) 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活動、產品和服務可能產生的後果:

死亡、人身傷害(包括失明、**病、割傷、挫傷、擦傷、肢體損傷等);

財產損失;

工作環境破壞;

公司形象受損。

e) 危害識別應考慮由於過去或將來的活動、產品或服務可能造成的職業安全健康危害,應考慮異常和緊急情況(如火災、**、人員**事故、**及其他自然災害)下可能造成的職業安全健康危害。

f) 危害識別的結果應包括:

危險因素的分布;

危害的方式和途徑;

重大危險因素。

5.3 風險評價

5.3.1 風險評價的要求

a) 各單位評價人員應對所識別的危害加以科學評價,確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響的最大範圍,採取有效、適當的控制措施,把風險降低或控制在可以容忍的程度。

b) 根據評價危害及影響後果的嚴重性(s)取分標準評價所識別的危害發生的後果的嚴重性程度,重點考慮人身**程度、財產損失、停工持續時間、法規及規章制度的符合情況以及對本公司形象受損程度。(見附錄8.2)。

c) 根據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取分標準評價發生危害事故的可能性,重點考慮後果發生的頻率、是否有安全檢查、現場是否有控制措施(包括個人防護品、應急措施、監測系統、操作規程/技術方案、員工培訓)、員工勝任程度(意識、技能、經驗等)(見附錄8.3)。

d) 根據所辨別的危害發生的可能性及後果的嚴重性,決定其風險的大小(風險度r)以及其是否是可以容忍的風險,風險評價的結果可分為以下幾種:(見附錄8.4)

輕微或可忽略的 (l*s<4)

可容忍的(l*s=4-12)

重大的(l*s=15)

不可容許的(l*s=20-25)

e) 專業(分)公司、專案部對本單位所識別的重大及以上風險進行彙總,並編制本單位的《重大危害因素清單》,並上報安全監督處。安全監督處根據各單位的重大危害因素清單,分析彙總,編制公司級的重大危害因素清單。

5.3.2 各單位評價小組在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的基礎上編制的風險評價報告,應於每年1月15日前(新開工專案部在專案施工前)上報公司安全監督處備案。

公司風險評價小組在審核、彙總和分析各二級單位風險評價報告後,編制公司的年度hse管理方案和重大危險因素清單。風險評價報告的編制包括以下內容:

a) 主要施工作業描述;

b) 風險分析、事故**;

c) 針對危害的控制與削減措施;

d0 危險性作業異常或事故發生情況下的應急預案。

5.3.3 風險控制

32危險源辨識 風險評價0803

1 目的 為準確識別危險源,評價其風險程度,提供風險評價的準則 方法以及風險控制措施制定的指導原則,對風險實施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式。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sfcc範圍內的所有活動 產品 服務及裝置設施的危害識別及風險評價。3 職責 3.1 安全監督處 3.1.1 負責公司範圍內危害識別和風險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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