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客運安全「五項制度」基本內容和要求

2021-06-17 08:40:11 字數 1562 閱讀 5180

附件一、安全告知制度

(一)水上客運航運企業應製作符合本企業所經營船舶特點的安全告知宣傳片,內容至少應包括:船舶核載能力、抗風等級、航線、航行時間等基本情況及救生衣存放位置、正確穿著方法、應急逃生路線等安全須知。

(二)有條件的客運航運企業可製作簡明扼要的本船應急逃生須知卡放置在乘客座位處,以便乘客能隨時學習,指導乘客在應急情況的行動。

(三)船舶應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於規定的時間內利用船載電視、乘務人員演示等載體,向旅客告知,並做好相應的記錄;暫時沒有條件的船舶應將告知內容在醒目位置上牆張貼,供乘客閱看。

(四)水上客運航運企業應經常維護所**或展示的安全告知資訊的準確性,當船舶裝置或航線變更時應及時進行更新,以確保安全告知資訊與實際相符合。

二、客船開航前複誦制度

(一)客運航運企業和船舶應根據客運航線的實際情況,確定複誦的具體內容,編制符合本船實際的《客船開航前複誦表》,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船舶關鍵性裝置技術狀況、人員到位情況、氣象資訊等。

(二)船長和主要船員在開航前嚴格按制度的要求,對航行安全事項逐一進行複誦、檢查、確認並記錄,確保開航前客船航行安全準備到位、船員安全意識到位。

(三)客運航運企業和船舶定期對開航前複誦制度的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必要時可對原《客船開航前複誦表》進行更新,使內容更加簡明扼要,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安全舉報制度

(一)客運船舶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公布安全舉報**,包括轄區海事機構、企業內部和企業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舉報**,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二)跨地區航行的船舶應同時張貼公布出發港和目的港海事機構的安全舉報**。

(三)企業在接到舉報,要在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和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並將調查處置結果及時反饋給舉報人。

(四)企業應建立舉報受理臺帳,記錄所接收到的舉報內容及相應的處置措施。

四、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督察制度

(一)客運航運企業應結合安全隱患排查的要求,編制符合公司所管理船舶和航線特點的自查表,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船舶的技術狀況、船員適任情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運**況等。

(二)客運航運企業應根據所營運航線的特點確定應自查的時間節點,在確定自查時間節點時應考慮春運、國慶長假及其他重要季節性旅客運輸高峰期等因素,自查及整改必須在船舶接受海事管理機構船舶安全檢查前完成。

(三)客運航運企業應指定專人負責按自查表的內容和時間節點要求進行自查,對於自查中發現的缺陷應及時進行整改,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在自查中發現客船存在關鍵性裝置故障、缺少主要船員或主要船員明顯不適任、公司安全管理存在嚴重缺陷等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整改尚未落實前,客船應暫時停航。

(五)客運航運企業主要領導要定期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進行督察。

五、應急救助協調制度

(一)客運航運企業要建立完善客船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細化反應程式和處置辦法,特別是要明確向海事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報告程式和****,確保一旦發生事故險情能及時組織科學施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命財產損失。

(二)客運航運企業要明確規定定期開展客船事故險情應急演練,提高企業和船舶的應急能力。

(三)客運航運企業要明確應急設施裝置和應急物資的配備標準,明確指定一艘客船作為應急值守船舶,並保證應急人員能及時到崗。

房地產公司五項基本制度

一 培訓制 提高綜合素質,做到出類拔萃與眾不同的基本保證1 法律知識 定期邀請司法界人員講課 自學2 專業知識 自學 外出參加培訓學習3 政策法規知識 自學 財稅人員授課4 思想品德 自學 人員交流 集體討論二 客戶代表制 消除衝突 爭取好口碑的基本保證。1 隨機抽聘客戶代表,定期召開客戶代表座談會...

安全「兩項達標」「四項嚴禁」「五項制度」

交質監發 2007 145號文 一 兩項達標 1 施工人員管理達標 一線人員用工登記 施工安全培訓記錄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施工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等符合有關規定。2 施工現場防護達標 一線人員個人防護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等符合有關規定。二 四項嚴禁 一 嚴禁在泥石流區 滑坡體 洪水位下等危險區域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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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質監發 2007 145號文 一 兩項達標 1 施工人員管理達標 一線人員用工登記 施工安全培訓記錄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施工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等符合有關規定。2 施工現場防護達標 一線人員個人防護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等符合有關規定。二 四項嚴禁 一 嚴禁在泥石流區 滑坡體 洪水位下等危險區域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