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霍煤鴻駿鋁電公司自備電廠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2021-06-11 02:38:09 字數 4706 閱讀 4800

霍煤鴻駿鋁電公司自備電廠規章制度發布通知

2023年制度發布第11號

自備電廠《霍煤鴻駿鋁電公司自備電廠安全生產會議規章制度》,已於2023年5月23日通過審核,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廠長:劉振敏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規章制度控制表

霍煤鴻駿鋁電公司自備電廠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 綜述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會議的目的、適用範圍、各種安全會議的要求、參加人員及程式。

2. 目的

為認真落實中電投集團公司及蒙東能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則》和《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月度電視**會議細則》,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提高霍煤鴻駿鋁電公司自備電廠(以下簡稱「自備電廠」)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自備電廠安全生產會議制度,請各執行分廠、部室、通遼發電總廠霍林河檢修公司(以下簡稱「檢修公司」)遵照執行。

3.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自備電廠各部室、執行分廠和檢修公司及外包、外委單位。

4. 收聽中電投集團公司、蒙東能源集團公司和發電事業部月度安全生產電視**會議

4.1 召集單位:安全生產質量監督部(以下簡稱「安監部」)。

4.2 **除錯:綜合部。

4.3 每月第二週周二下午14時30分,或根據蒙東能源集團公司具體時間安排,在自備電廠化學二樓**會議室。

4.4 參加會議人員:自備電廠廠長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廠長(或總工程師),檢修和執行副總,綜合部主任和兼職安全員,計畫與物資部主任、物資庫兼職安全員和統計員,安監部主任、副主任和安全專工,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部(以下簡稱「生技部」)主任、副主任、值長、統計專工、可靠性專工、節能專工、機爐電燃化專工和兼職安全員,發電

一、二分廠主任、副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燃料分廠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水化分廠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檢修公司經理,檢修公司安監部主任、專工,檢修公司工程部主任、專工,檢修公司各專業部經理。

4.5 要求:參加會議的人員提前五分鐘到場,自帶記事本,履行簽到手續,無故不參加會議考核100元,會議遲到考核50元;會議期間要遵守會場紀律,嚴禁走動,手機打振動或關閉。

會議結束後,安監部要及時將集團公司會議情況傳達下發至各部室、基層單位,各部室、基層單位按職責分工分解落實,同時,安監部按規定時間上報落實會議情況反饋單,各基層單位、各部室給予配合。

5. 自備電廠月度安全生產會議

5.1 召集單位:安監部

5.2 會議材料準備:安監部和生技部

5.3 會議時間:每月第二週周一上午10時30分。

5.4 參加會議人員:自備電廠廠長、黨委書記、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廠長、經營副廠長和總工程師,檢修和執行副總,綜合部主任和兼職安全員,計畫與物資部主任、物資庫兼職安全員和統計員,安監部主任、副主任和安全專工,生技部主任、副主任、值長、統計專工、可靠性專工、節能專工、機爐電燃化專工和兼職安全員,發電

一、二分廠主任、副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燃料分廠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水化分廠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檢修公司經理、書記,檢修公司安監部主任、專工,檢修公司工程部主任、專工,檢修公司各專業部經理。

5.5 月度安全生產會議的程式

5.5.1 會議由廠長或委託生產副廠長主持

5.5.2 基層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匯報的順序是:發電一分廠→發電二分廠→燃料分廠→水化分廠→檢修機專業部→檢修爐專業部→檢修電專業部→檢修燃土專業部。

匯報的主要內容:一是上月安全分析會上需要落實的問題落實情況;二是本單位上月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問題所採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三是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建議或意見,需要廠部協調解決的問題。

5.5.3 生技部對上月執行、檢修維護的整體情況進行總結、講評。

主要內容有:一是匯報上月安全生產會議涉及本部門問題的落實和解決情況;二是通報生產指標完成情況、標準化作業執**況及裝置的健康狀況。三是通報並講評各單位在裝置維護過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和技術管理問題;四是匯報反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技術監督執**況;五是對當月重要檢修維護工作提出要求。

5.5.4 安監部對上月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分析、講評。

主要內容:一是匯報上月安全生產會議涉及本部門問題的落實和解決情況;二是通報上月安全指標及不安全事件情況,通報安全生產獎懲、違章糾察與查處情況;三是重點講評安全生產上崗到位、責任制落實、「兩票」執行等存在的問題和糾正措施;四是匯報「安措」落實及安全設施完善情況;五是對本月安全重點工作提出要求。

5.5.6 其他各部室對基層單位提出的與本部門有關的問題給予答覆和協調解決。

5.5.7 廠領導講話。

5.6 要求

5.6.1 各單位匯報的材料要提前準備,內容要簡明扼要,抓住重點。安監部和生技部匯報不超過十分鐘,其他基層單位匯報不超過三分鐘。

5.6.2 安監部與生技部匯報的材料資料要準確,提出的問題要有針對性,採取的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

5.6.3 安監部應對會議提前一天預通知,並負責會議的簽到和會議內容的記錄;會議結束後要整理形成會議紀要,主管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簽發後,傳達下發至各部室、各執行分廠和檢修公司,對提出的問題和要求要積極落實整改。

5.6.4 參加會議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議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必須向安監部主任請假,無故不參加考核100元,遲到考核50元。會議期間手機要打振動或關閉。

6. 自備電廠月度安全監督網會議

6.1 召集單位:安監部。

6.2 會議準備單位:安監部。

6.3 會議時間:每月5日前。

6.4 會議內容:總結上月安全工作情況,重點通報和講評上月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布置本月安全重點工作。

6.5 參加人員:發電

一、二分廠安全專工,燃料分廠安全專工,水化分廠安全專工,綜合部主管車輛交通安全、治安保衛的負責人(或兼職安全員),計畫與物資部主管物資的負責人(或兼職安全員),安監部主任、副主任、安全專工,生技部主管安全專責人(或兼職安全員),檢修公司安監部主任、專工,檢修公司各專部兼職安全員,泰豐物業保潔公司、嘉誠中介公司、雙信公司、公路公司等(裝置委託維修單位)外委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

6.6 會議程式

6.6.1 會議主持:安監部主任(或副主任)

6.6.2 各部室、基層單位安全工作匯報

匯報的順序是:發電一分廠→發電二分廠→燃料分廠→水化分廠→檢修機、爐、電、燃專業部→泰豐物業→嘉誠中介→雙信公司→公路公司→裝置委託維修單位→綜合部負責人→計畫物資部負責人→生技部負責人→檢修安監部主任→安監部主任。

匯報的主要內容:一是匯報上月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問題所採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二是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建議或意見,需要協調的問題。

6.5.3 綜合部負責人要對治安保衛、交通情況進行通報講評;布置本月治安、交通工作重點。

6.5.4 安監部安全專工根據所管專業和分工對範圍內發生的問題進行通報講評,布置所管專業的重點工作。

6.5.5 主持會議的主任全面總結上月安全工作,通報上月安全網例會問題落實情況,協調平衡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布置本月安全重點工作。

6.5.6 參加會議的廠部領導講話。

6.6 要求

6.6.1 各單位匯報的材料要提前準備,內容要簡明扼要,抓住重點。匯報時間不超過3分鐘。

6.6.2 安監部的材料資料要準確,提出的問題要有針對性,採取的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

6.6.3 安監部應對會議提前一天預通知,並負責會議的簽到和會議內容的記錄;會議結束後要整理形成會議紀要,傳達下發至各部室和基層單位。

6.6.4 參加會議人員請提前5分鐘到達會議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必須和安監部安全專工請假,無故不參加考核100元,遲到考核50元。會議期間手機要打振動或關閉。

7. 安全生產專項活動動員會議

7.1 召集單位:安監部

7.2 會議材料準備:安監部

7.3 會議時間:按安全生產專項活動實施方案規定時間進行。

7.4 參加會議人員:自備電廠廠長、黨委書記、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廠長、經營副廠長和總工程師,檢修和執行副總,綜合部主任和兼職安全員,計畫與物資部主任、物資庫兼職安全員和統計員,安監部主任、副主任和安全專工,生技部主任、副主任、值長、統計專工、可靠性專工、節能專工、機爐電燃化專工和兼職安全員,發電

一、二分廠主任、副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燃料分廠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水化分廠主任、技術專工和安全專工,檢修公司經理、書記,檢修公司安監部主任、專工,檢修公司工程部主任、專工,檢修公司各專業部經理,檢修、執行班組長以下全體員工。

7.5 安全生產專項活動動員會議的程式

7.5.1 會議由生產副廠長或委託執行副總工程師主持

7.5.2 檢修副總傳達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活動通知和實施方案。

7.5.3 安監部主任宣貫自備電廠安全生產專項活動實施細則。

7.5.4 由廠長或廠長委託生產副廠長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活動動員講話。

7.6 要求

7.6.1 安監部應對會議提前一天預通知,並負責會議的簽到和會議內容的記錄;會議結束後要整理形成會議紀要,主管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簽發後,傳達下發至各部室、各執行分場和檢修公司,對廠領導動員講話提出的要求要積極落實貫徹。

7.6.2 參加會議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議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必須向安監部主任請假,無故不參加考核100元,遲到考核50元。會議期間手機要打振動或關閉。

8. 支援性檔案和圖表

8.1 支援性檔案

8.1.1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運營月度電視**會議管理辦法》(2023年第71號)

8.1.2 《中電投蒙東集團公司發電事業部參加大型會議(活動)組織規範》(發電綜合[2008]19號)

8.2 圖表

8.2.1 制度執**況反饋意見表(見附件一)

附件一制度執**況反饋意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