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煤工作面作業規程管理制度

2021-06-07 01:03:57 字數 1758 閱讀 4794

一、總則

1、採煤工作面投產、開工前必須有批准的作業規程(含安全技術措施);工作面撤除、安裝必須有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礦井運輸和採區運輸必須有批准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

2、作業規程必須經礦總工程師的審查批准後執行。

3、施工單位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規定施工作業。

4、根據情況的變化,作業規程每月進行一次複審。

5、作業規程必須根據工作面的具體實際情況,制訂出針對性措施,真正起到指導生產的作用,促進技術進步,確保安全生產,提高整體經濟效益。

6、作業規程編制要積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採用現代化的管理技術,合理進行勞動組織,實現正規迴圈作業。

7、作業規程內容清晰明了,通俗易懂,敘述簡練,資料準確,圖表清晰。

8、作業規程必須在會審5天後,由施工單位列印完畢,列印後的規程皮面整潔,內容與原規程一致。

二、作業規程的管理

(一)作業規程的編制

作業規程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制,編制依據為工作面設計圖、地質說明書、《煤礦安全規程》、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等,編制人員必須熟悉機電裝置的規格效能、採區及工作面的供電、排水、通風、運輸系統,熟悉工作面施工工藝和作業程式。

1、編制作業規程必須具備的技術檔案,沒有特殊情況,必須按時提供,按時完成。

(1)施工工作面設計圖紙,必須提前乙個月提供。

(2)總工程師批准的採煤工作面地質報告及說明書,工作面底板等高線圖、剖面圖、井上下對照圖,開工前乙個月提供。

(3)供電系統圖、通風系統圖(包括風量計算)開工前乙個月提供。

2、技術人員編制前,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編寫,編寫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專業技術資格。

3、作業規程編制內容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編制。

4、作業規程必須在開工前兩周編寫完畢,送交生產技術部門先進行把關審閱,對質量差的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編制。

(二)作業規程的會審

1、編寫完的作業規程必須由總工程師或分管領導組織會審,提出會審意見,由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2、會審工作面安裝、撤除作業等措施時由安監科、技術科、通風科、機電科和排程人員參加。各單位會審人員為主管技術的領導。

3、會審作業規程必須對規程規定的全部內容仔細通過一次,各單位主管技術領導對所規定的條款和內容進行專業把關,並要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會審意見,將會審意見及規程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4、會審工程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術資格,並能做到認真把關。

(三)作業規程的貫徹和考試

1、經批准的作業規程開工前不少於一周的貫徹學習時間,貫徹學習規程由施工區隊技術人員或區長組織,貫徹學習後人員必須簽字。

2、貫徹學習後人員必須進行考試,考試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負責組織,考試合格人員方可上崗。考試不合格人員,須進行補考,補考合格後方可上崗。

3、考試後的試卷必須由技術人員留存,只有在規程使用結束後,考試卷作廢。

三、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

1、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大型裝置的安裝撤除、過特殊地質構造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2、安全技術措施經各科室技術主管領導傳閱簽字,並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3、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地編寫,條理清晰,文字簡練,但必須保證各道工序安全生產。

4、安全技術措施貫徹不少於三個班的貫徹時間,貫徹由技術人員組織貫徹。

四、考核

1、礦每年對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並進行整改落實。

2、施工區隊沒有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施工,視為違章作業,給予技術人員200元罰款,給予施工區隊長100元的罰款。

3、不參加規程會審的責任人罰款100元。

採煤工作面作業規程

目錄礦審批意見3 作業規程學習和考試記錄5 作業規程複查記錄6 第一章概況7 第一節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關係 7 第二節煤層8 第三節煤層頂底板9 第四節地質構造9 第五節水文地質11 第六節影響回採的其它因素13 第七節儲量及服務年限13 第二章採煤方法14 第一節巷道布置14 第二節採煤工藝17 ...

採煤工作面作業規程

目錄第一章概況3 第一節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關係3 第二節煤層3 第三節煤層頂底板4 第四節地質構造5 第五節水文地質5 第六節影響回採的其他因素7 第七節儲量及服務年限7 第二章採煤方法8 第一節巷道布置8 第二節採煤工藝9 第三節裝置配置13 第三章頂板控制15 第一節支護設計15 第二節工作面頂...

煤礦採煤工作面作業規程

沐川縣宇業煤礦 礦井名稱 沐川縣宇業煤礦 工作面名稱 2607機道對拉採煤工作面 礦長 朱曉東 總工程師 王強 安全副礦長 王萬雲 生產副礦長 林鳳軍 生技科 王強 編制人 朱兵 批准日期 2013年5月15日 執行日期 2013年6月1日 會審意見 一 存在主要問題 二 處理意見 會審單位及人員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