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2021-06-06 21:37:53 字數 4004 閱讀 4489

1、加強對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護環境,保證安全生產,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各單位應當建立本制度。

2、危險物品是指**品和民用**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自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有害和腐蝕物品。

3、單位在工作中需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要嚴格用火管理制度;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4、盛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後必須進行檢查,不得隨意放置或丟棄,防止火災,**,中毒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5、危險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或專用儲藏室(櫃)內,並設專人管理,嚴格進出庫手續。

6、在人員聚集的場所、單位內,禁止****爆竹等危險物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燃放;限制燃放區域,要有嚴格的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7、單位在接待服務過程中,發現客人攜帶上述危險物品的,要及時制止,並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必須提高防火意識,加強防火警惕性,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制度。

2 對易燃易爆的工作現場和工序,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 對於消防器材、專用工具等設施,必須要有專人負責,不得隨意作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要經常保持良好狀態。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亂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時拿到消防工具滅火。

4 各生產單位要定期認真組織防火檢查,排除隱患。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強調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點防火單位。

5 發生火災時,由當班領導或專人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防止混亂。對不同的**物質,要採用正確的滅火工具和正確的滅火方法。同時要做好人員的疏散和國家財產的搶救工作。

6 對火災事故,除積極搶救外,同時要及時地向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火災事故的處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並做好整改措施。

7 進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時,除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現場管理制度外,還要事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準備,現場要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隨時便於取用的位置。

8 對違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災的責任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構成火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規定

1、電氣裝置、元件、材料等應購置、使用國家許可生產的廠家合格的產品。

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醫生鑑定智力正常,無妨礙電氣安全工作的疾病。

3、電工應按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培訓、考核,並取得主管部門的電工操作資格證,才准操作。調換崗位的電工,必須熟悉新崗位的系統接線和電氣裝置效能,才能開始工作。電氣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工作中嚴禁喝酒。

4、電氣線路、裝置的裝、拆、修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嚴禁非電氣工作人員進行操作。

5、裝、拆、檢、修電氣裝置和線路,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電氣安全規程、規章制度並符合規範,要做到裝得安全、拆得砌底、檢查正常、修理及時。

6、電氣裝置和線路絕緣必須良好,安全可靠。

7、電氣裝置的安全外殼、金屬構架,必須根椐條件採用保護性接地(零)的措施。

8、電氣裝置必須裝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

9、在發生大量蒸汽、粉塵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裝置;有**、燃燒危險的氣體、粉塵工作場所和儲存易燃物質的倉庫、廠房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10、定期對電氣裝置、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測試,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業在配電室裝置,線路上的工作必須停止進行。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嚴禁登桿作業。

二、變配電管理

1、建立出入登記制度,除配電值班人員,裝置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和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外,其他人員進入變配電室,應按重點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批准手續。

2、變配電室內要保持整潔衛生,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在變電室內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種電氣裝置,母線應經常清掃,門窗、電纜間要有罩網,以防小動物進入而發生事故。

3、變配電室必須有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夾鉗、絕緣體、測電筆、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變配電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鉀操作票制度。

三、移動電器管理

1、凡可移動、使用380伏以下工程電壓電器具,均屬移動電器。

2、凡是移動電器均應絕緣良好、金屬外殼要有接地保護,電源的相線上應裝有熔斷保護。

3、移動電器的引線、插頭和插座應無損,並採用國家現行的標準產品,引線應使用額定電壓不低於500伏的橡膠電欖,截面應按電器的容量選定,中間不得有接頭,並用三孔接頭或四孔插頭。插頭和插座的接線應正確、牢固,外殼無破損,防止因接線錯誤或鬆動而造成外殼帶電的危險。

4、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井下、鍋爐等金屬容器內或其他特別潮濕和周圍都是危險金屬的場所,行燈的電壓應使用12伏,行燈的電源由專用行燈變壓器供給,變壓器的外殼、鐵芯和二次線圈的一端應可靠接地。嚴禁使用自耦式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5、移動電風扇、電焊機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檢測,並把測定記錄上報裝置部門審核,安全部門備案。

6、移動電器在使用時應注意工作環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電扇不准用於易燃爆氣燃爆粉塵場所。

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電動機為動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時用手握持的電動工具,均屬手持式電動工具。

2、電動工具均應絕緣良好,定期檢測,並有檢測記錄。

3、電動工具的開關應無失靈、缺損、破裂,插頭無破損,規格應相符。防護罩、蓋和手柄無破損、變形或鬆動。

4、電動工具在使用中,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如裝設安全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否則使用者必須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5、無插頭和插頭額定電流小於工具額定電流手持電動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職責

1、裝置部門應對各單位的動力照明箱、櫃、板統一進行編號。各單位應定期進行檢查,破損和缺件應及時修理。

2、裝置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的電氣和電器裝置檢查、維修、絕緣測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高層建築、存放易燃爆物資的建築物,均應按規定裝設接地裝置或避雷裝置。負責維護保養避雷裝置的單位,必須在每年春季前對接地電阻測試完畢,做好記錄,報裝置部門審核,交安全部門存檔。

4、裝置部門必須嚴格按週期對避雷器、繼電器、電纜等電器裝置和線路進行有計畫的檢修和預防性試驗,保證電器裝置的安全執行。

5、電氣管理必須由電氣專業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各種機械裝置包括其零部件的設計、安裝和修理,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2、各類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易接近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飛輪等危險的機械部分均要安設防護裝置。

3、各種輾壓、剪斷等壓力機械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有對人體發生傷害危險的機械部分都要有安全設施。

4、未封閉、隔離的運轉裝置,未封閉的傳動危險部位,人體不能觸及;嚴禁未停機清掃、維修裝置以及從運轉裝置外延、上方傳遞工具、物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停機後再檢查維護或清掃。嚴禁從正在生產作業或執行的皮帶、輥道等裝置上行走或跨越。

5、機器的轉動摩擦部分要設自動加油裝置或蓄油器;如用人工加油,應使用長嘴注油器,對運轉中的裝置應先停車再注油。

6、輥道、傳動皮帶等要設定供跨越的且有欄杆的安全橋,職工只准從安全橋上通行。

7、起重機應標明起重噸位,要有訊號裝置。必須保證捲揚限制器、起重控制器、行程限制器、自動連鎖裝置、緩衝器等裝置齊全和靈活好用。

8、起重機械必須由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職人員操作。

9、起重機械應按規定統一的指揮訊號作業,並嚴格執行下列「十不吊」:

(1)斜吊、斜拽或吊拔埋在地下與凝結在地面上的物體;

(2)五人指揮或訊號不明;

(3)掛鉤不當;

(4)物體有尖銳楞角未墊好;

(5)重量不明或超負荷;

(6)起重機械有缺陷或安全裝置失靈;

(7)懸臂下及其轉動範圍內站人;

(8)光明陰暗,視物不清;

(9)懸臂與高壓電線未保持應有的距離;

(10)人站在起吊物上、起吊物下或與吊物安全距離不夠。

10、嚴禁用燒燙、生鏽、打結、斷股和磨損嚴重的各種鋼繩吊掛物品,也不准將空鋼繩擔在吊鉤上。

11、各種起重機械的效能不准隨意改變。

12、各種機械裝置必須建立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制度,不准超溫、超壓、超負荷、超期和帶「病」執行。

13、安裝機器和起重機械的地基、地樁和纜繩都必須穩固,能安全地承受執行時的最大負荷。

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化學試劑 化學危險品的管理,根據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等法規,特制訂本管理制度。一 採購 1 危險品的採購必須根據 化學危險品憑證經營採購暫行辦法 的規定辦理。2 危險品設有專人採購,採購人員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安排。3 需要購買危險品 劇毒品 品 易燃品 高壓氣瓶 有害放射性物品等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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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品管理制 度制訂審核核准 一 加強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點之一,易燃易爆品的儲存庫是公司防火要害部位,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工作。二 倉庫課保管的易燃易爆品,必須在專倉儲存。三 倉庫課易燃易爆品專庫專人負責保管 嚴格控制儲存數量,少進貨 少儲存,保持合理庫存 堅持生產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