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南陳集中學校舍定期檢查維修制度
校園校舍定期檢查維修是我校總務後勤日常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校園校舍定期檢查維修工作主要是為了使校園校舍設施得到充分的利用,更好的服務於教育教學,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為使檢查和維修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使制度、防範、責任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檢查制度
(一)檢查工作由總務處主任分管,總務處副主任負責實施。
(二)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週不定期檢查,每月定期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三)水電、門窗及課桌椅的不定期檢查由學校的專職水電工、木工負責實施。
(四)定期檢查結果均須學校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參加的檢查人員和相關人員簽字。檢查中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主要的定期檢查專案:
1、校舍的屋面、屋頂、門、窗、樓板、樓梯有無異常情況。
2、校舍的牆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3、校舍的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
4、各疏散口、大門、圍牆是否有隱患。
5、供電裝置、設施及供水裝置、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6、體育場所、器材、設施是否齊全。
7、防火、防盜裝置設施是否齊全。
8、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二、維修制度
(一)維修工作由總務處主任分管,總務處副主任負責實施。
(二)維修原則:「誰使用,誰管理、誰報修」
1、各功能室:由各功能室管理員填寫報修單。
2、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負責人)填寫報修單。
3、教室由各班主任直接向總務處提出書面申請。
4、宿舍:由宿舍管理員填寫報修單。
(三)零星維修(1000元以下)工作程式:
1、填單:由請修部門或個人填寫報修單,交至總務處。
2、派工:由總務處指派相關維修人員到現場檢視,並將維修記錄單交給維修人員。(學校在無泥水工、鐵件維修工人的情況下,有關維修一般集中修理,由總務處向申請人員解釋)。
3、材料:維修人員在維修記錄單裡填寫維修所需材料,由採購員實施採購。
採購員完成採購任務後,維修人員應及時向保管員領取所需材料。
4、修理:水電、門窗等小修應當天完成,確因客觀條件限制不能完成的應說明情況並務必於次日完成。
5、驗收:申請人對維修專案進行查驗,並在維修記錄單中填寫驗收情況。
6、收單:申請人把維修記錄單交至總務處。
(四)中型維修(1000-5000元)工作程式:
1、編制預算。
2、確定施工方。
3、簽定施工合同(按標準定額或協商議價)。
4、組織實施。
5、監督驗收。
6、結算。
(五)大型維修(5000-20000元)工作程式:
1、編制預算。
2、報教育局計財股和紀檢組。
3、報財政局基建審核中心備案。
4、組織簡易招投標、簽定包乾合同。
5、組織實施。
6、監督驗收。
7、結算(不發生簽證變更的可不再決算審核)。
(六)重大型維修(20000元以上)工作程式:
1、編制預算。
2、報教育局計財股和紀檢組。
3、報財政局基建股審核。
4、組織招投標、確定施工方、簽定包乾合同。
5、組織實施。
6、監督驗收。
7、報審計局基建審核中心決算。
8、結算。
三、附則
(一)學校教職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做好校舍維修工作。
(二)學校對在校舍工作方面做出成績的人員,視貢獻大小,將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因工作不負責,違反制度規定,致使維修工作延誤而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情節嚴重的,在查清責任後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本制度為內部控制制度,如與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相牴觸,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
(四)本制度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
淮安市南陳集中學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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