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汪小學學生資助管理制度

2021-06-02 19:17:27 字數 1552 閱讀 6050

為了加強和規範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貧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物件

資助物件:一是.小學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

是我校學前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兒、殘疾學生、貧困軍烈屬家庭子女、殘疾家庭子女、享受農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戶)的家庭子女、貧困單親家庭子女、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農村計畫生育獨生子女及雙女戶家庭學生、移民貧困戶子女是重點資助物件。貧困程度相同條件下,品學兼優學生優先。

二、資助專案

貧困生資助專案: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寄宿貧困生生活費補助;二是學前教育保教費。

我校資助貧困生的具體方式是在核定資助物件時,根據貧困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我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方式對資助物件進行資助,不隨意改變資助方式,更不隨意更換資助物件。

三、資助程式

資助物件按下列程式及要求核定:

(一)指標下達。我校貧困學生資助名額、經費由中心學校確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級進行上報、審核、公示、發放、備案。

(二)資訊公開。學校通過召開學生大會、班會、在校內醒目處張貼公告等方式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開資助資訊,包括資助條件與名額、資助方式與標準、申請時間與評審辦法等。

(三)資助申請。學生或學生家長(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資助申請,填寫由學校發給的《特殊家庭困難學生教育資助申請審核表》。《資助申請表》經受助學生所在村委會,民政辦公室分別審核、確認、簽字蓋章後,送交學校作為評審確定資助物件的依據。

(四)評審公示。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成員不少於7人),按資助名額,依據《資助申請表》所記載的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確定資助物件。資助物件確定後,學校應在《資助申請表》上簽署明確的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然後將資助物件名單分別在學校和學生家庭所在的村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天。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學校及評審小組要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核實。

(五)彙總上報。公示期結束後,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資助物件彙總,報送中心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助經費

資助經費,由市教育局同鄉財政局按核定的資助物件和標準核撥到我校。學校財務室按資助花名冊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或學生家長。

五、資助管理

我校德育處負責全校貧困生資助工作。並成立貧困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貧困生資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並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這項工作,確定專人具體負責貧困生登記、核實及資助物件的公示、報送等工作。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貧困生資助工作制度,建立有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從制度層面保證公開、公正、規範、有序地做好貧困生資助工作。

六、資助監督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將貧困生資助政策、資助工作程式、資助物件及資助方式、標準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接受廣大教師、學生的監督。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方面的人員,對學校貧困生資助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確保有限的資助資金用於最急需的貧困學生。學校年終督導考核內容將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納入,並佔一定權重。

七.資助機構

組長:柯昌華

組員:黃月娥(負責貧困生登記,核實及資助物件的公示,報送工作)

汪昭顯楊慶國秦煥軍黃新民尹細平

小學學生資助管理制度

五 彙總上報。公示期結束後,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資助物件彙總,報送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四 資助經費 資助經費,由區教育局同區財政局按核定的資助物件和標準核撥到我校。學校財務室按資助花名冊及時 足額發放到學生或學生家長。五 資助管理 我校德育處負責全校貧困生資助工作。並成立貧困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學校校長...

學生資助管理制度

x中學學生資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學生資助管理的原則是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 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乙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

小學學生放學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放學排隊管理,規範排隊安全職責,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防止和消除學生放學後各項安全事故發生,聯絡學校的實際,特制定學生放學管理制度。1 學生放學,嚴格按學校的作息時間執行,任何班級或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提早或推遲學生放學時間。2 如學生放學時間,遇惡劣天氣,學生放學時間和放學組織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