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技術方案

2021-06-02 14:16:20 字數 3931 閱讀 4477

附件為確保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方案》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技術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全面查清可開墾土地、可復墾採礦用地等耕地後備資源的面積、型別、權屬和分布情況;結合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補充開展二次調查「不穩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調查,落實到地塊,上圖入庫。建設國家、省、市、縣各級調查評價綜合資料庫,為下一步耕地的開發與利用奠定基礎,為科學制定相關耕地保護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二、工作任務

在上一輪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和二次調查工作基礎上,開展新一輪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通過充分研究,在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調查評價技術標準和資料庫建設標準,建立調查評價技術體系,指導和規範各省(區、市)開展調查評價和資料庫建設工作。主要任務包括:

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二次調查「不穩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調查。

(一)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

以二次調查和2023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為基礎,結合土壤普查、農業普查、全國國土規劃綱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成果和資料資訊,綜合考慮區位、交通等開發條件,以圖斑為單元,調查評價可開墾土地和可復墾採礦用地的宜耕性;以縣為統計單位進行資料彙總,建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資料庫,掌握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體狀況;分析耕地後備資源開發的經濟、生態、社會效益,提出合理開發利用的政策建議。在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基礎上,開展可復墾為耕地的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潛力規模調查。

(二)二次調查「不穩定耕地」調查。

以二次調查標準時點資料庫為基礎,以二次調查中各省報送的「不穩定耕地」面積作為參考,經實地核定位置、範圍、質量等級、利用狀況等,形成「不穩定耕地」調查結果,實現「不穩定耕地」的上圖入庫。對「不穩定耕地」後續利用條件進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三)二次調查新增耕地調查。

以二次調查標準時點資料庫為基礎,對比二次調查與2023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確定耕地增加的省份。對二次調查增加的耕地,經實地核定位置、範圍、質量等級等,形成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墾的新增加耕地面積調查結果,實現對這部分新增耕地的上圖入庫。並對二次調查新增耕地利用條件進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三、技術路線

(一)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

圍繞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目標和任務,依據統一的調查評價技術標準,充分利用二次調查、2023年度變更調查和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成果,結合土壤普查、農業普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成果,按照內業為主、外業為輔的原則,以2023年度土地調查資料庫為基礎,採取「限制性因子」評價法,調查評價耕地後備資源的宜耕性,形成縣級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成果,經逐級檢查、核實和彙總,形成國家、省、市、縣各級調查評價成果。

(二)二次調查「不穩定耕地」調查。

二次調查中上報「不穩定耕地」的有關省份,以二次調查上報的「不穩定耕地」面積作為參考,以二次調查標準時點資料庫為基礎,經實地核定型別、位置、範圍、質量等級、利用狀況等,形成調查結果。對與二次調查上報「不穩定耕地」面積不一致的,必須單獨標註,並徵求省級二次調查辦公室意見後,由省廳以專報報部審核。國家對地方成果進行核實確認,形成國家、省、市、縣各級「不穩定耕地」調查成果。

(三)二次調查新增耕地調查。

二次調查與一次調查耕地面積對比增加的省份,以2023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為基準,以二次調查標準時點資料庫中的耕地圖斑為控制範圍,依據國家下發的參考面積,將屬於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墾的且符合一定條件(未在2023年以來歷年變更調查中反映且標註的耕地,未納入2023年以來土地開發整理專案庫的耕地,不屬於調查精度提公升、耕地係數調整、國家停徵農業稅等釋放出來的耕地,以下略)的新增耕地,形成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墾的新增耕地面積;經實地核定位置、範圍、質量等級等,形成調查結果。國家對地方成果進行核實確認,形成國家、省、市、縣各級新增耕地調查成果。

四、調查評價物件

(一)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

包括可開墾土地和可復墾採礦用地兩大類。

可開墾土地主要是指自然形成的尚未開墾的未利用地,也包含因生產建設或自然災害損毀等造成的廢棄的未利用地。包括土地調查資料庫中的其他草地(043)、沿海灘塗(115)、內陸灘塗(116)、鹽鹼地(124)、沼澤地(125)、沙地(126)和裸地(127)7個二級地類。

可復墾採礦用地是指廢棄的採礦、採石、採砂(沙)場,鹽田,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尾礦堆放地,土地調查資料庫中的採礦用地(204)。

(二)二次調查「不穩定耕地」。

二次調查成果中,處於林區、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範圍內和受沙化、荒漠化等因素影響的耕地。

(三)二次調查新增耕地。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完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中耕地增加或減少有關政策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70號)要求,屬於2023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訂施行後,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墾且符合一定條件的新增耕地。

五、程式與方法

(一)準備工作。

為保證全國順利完成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在工作方案、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制定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定、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綜合資料庫標準(建議稿)、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綜合資料庫建設規範、成果提交辦法等相關技術標準,規範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保證調查評價成果的科學性和統一性。通過試點完善相關技術標準,並對各地進行技術培訓。

(二)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

1.劃分評價區。

參照《農用地分等規程》全國標準耕作制度分割槽,將全國耕地後備資源劃分為12個一級區,分別為i.東北區、ii.黃淮海區、iii.

長江中下游區、iv.江南區、v.華南區、vi內蒙古高原及長城沿線區、vii.

黃土高原區、viii.四川盆地、ix.雲貴高原區、x.

橫斷山區、xi.西北區、xii.青藏高原區。

2.設定評價指標。

評價指標涉及生態環境、立地條件、氣候條件、區位指標等4個方面,具體包括:生態條件、年積溫、年降水量和灌溉條件、土壤汙染狀況、排水條件、土層厚度和母質條件、地形坡度、鹽漬化程度、土壤質地、土壤ph值、耕作便利度等評價指標。根據各評價區耕作特點,採用不同的評價指標。

耕地後備資源的不宜耕評價指標表

3.製作調查評價底圖。

國家組織隊伍,在2023年度土地調查資料庫中提取其他草地(043)、沿海灘塗(115)、內陸灘塗(116)、鹽鹼地(124)、沼澤地(125)、沙地(126)、裸地(127)、工礦用地(204)等地類圖斑,作為調查物件圖層。

評價指標中,年積溫、年降水量相關資料由國家收集,與調查物件圖層疊加,標註不滿足年積溫和年降水量要求的圖斑,製作調查評價底圖。

4.收集資料和整理。

地方收集土壤普查、農業普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生態保護區規劃等成果和資料,獲取生態環境、地形地貌、氣象、水文、土壤等耕地後備資源宜耕性評價指標資料。對有數位化條件的評價指標進行數位化,並根據2023年正射遙感影像圖或土地調查資料庫進行糾正,建立評價指標圖層。

5.補充調查。

若現有資料不能滿足地方調查評價工作要求,包括資料不足、不實、不詳、陳舊等,應進行外業補充調查,補充、修正評價指標資料。

6.宜耕性評價。

通過內外業調查,將每一評價指標資訊填註到評價物件圖斑屬性資訊表中。如評價物件圖斑某一指標評價結果不同,則需要進一步細分圖斑,保證圖斑屬性相對均一,形成評價單元。

採取「限制性因子」評價法,對評價單元進行評價。評價單元參評指標中,有任何指標項不符合宜耕條件的,劃分為不宜耕,其餘為耕地後備資源。

7.評價結果屬性資訊標註。

將評價過程中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標註在評價單元屬性資訊表中。依據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建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圖層「hbtc」,分型別對圖斑屬性進行標註。不宜耕土地標註為「fhb」,宜耕土地標註為「gdhb」。

可復墾為耕地的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標註為「lsyl」。

所有評價單元的屬性資訊,應包含綜合評價結果,以及所有單項指標評價結果。

(三)二次調查中「不穩定耕地」調查。

1. 調查省份及參考面積。

二次調查中,上報「不穩定耕地」的河北、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慶、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8個省(區、市),以上報面積作為參考開展調查(見附表1)。

2.資料收集和整理。

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技術報告

目錄前言 3 一 耕地後備資源調查技術方案的制定 4 1.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 5 2.二次調查 不穩定耕地 調查 5 3.二次調查新增耕地調查 5 二 縣級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 6 1.準備工作 6 2.室內作業 6 2.1劃分評價區 6 2.2設定評價指標 6 2.3製作調查評價底圖 7 2.4...

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報告提綱

調查評價報告是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與評價工作的總結,是對區域調查評價成果的情況匯報。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 前言 概述任務 背景和依據,調查評價的目的 意義,工作起止時間,工作進展和完成總況,闡述本次調查評價的主要特點,獲得成果及其應用價值,以及撰寫報告的目的 內容和其他必要說明。二 調查評價技術方案 ...

4 縣 市 區 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表

附件4 縣 市 區 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表 行政區名稱行政區 填表說明 1.序號 耕地後備資源圖斑以縣為單位順序編號。2.標識碼 填寫該圖斑新生成的標識碼。3.原標識碼 填寫該圖斑在土地調查資料庫中的標識碼,應與國家掌握的一致。4.圖斑號 填寫該圖斑在土地調查資料庫中的圖斑號 如圖斑需要拆分,要用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