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消防安全制度

2021-05-28 02:35:38 字數 2191 閱讀 9604

(四)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五) 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於2次。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畫,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於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消防裝置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方,周圍不准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管理制度

(一)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准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定疏散指示標誌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五)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台等部位不得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後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後,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並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並在校園網路、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十)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記錄,並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裝置者必須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裝置,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交用電說明並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後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裝置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 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興隆中心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之中,制定如下制度 1 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長為學校的安全責任人,下設分管安全副校長,並由教師或保衛責任人作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學校教職工成立義務消防隊。2 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的...

烏山中心小學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保護公共財產 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1 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 消防法 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 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 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

塗嶺中心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 滅火機,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義務消防員要學習 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機,會報警。經常檢查滅火機,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4 總務處要經常檢查電器 電線的使用情況,不准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不定期地對班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