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區被徵地農民參加城保
實施徵地保障制度政策宣傳手冊
蘇州市相城區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蘇州市相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八年三月
相城區被徵地農民參加城保
實施徵地保障制度政策知識問答
一、相城區徵地保障政策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以2023年12月31日為時間點,被徵地農民劃分為4個年齡段:
第一年齡段被徵地農民(16周歲以下),實行一次性定額補償辦法。
第二年齡段被徵地農民(女性16-35周歲、男性16-45周歲),應統一置換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然後按規定繼續參加城保繳費,到達退休年齡時,按城保政策規定按月享受養老待遇。
第三年齡段被徵地農民(女性36-55周歲、男性46-60周歲),可任選一種辦法:
【辦法一】與第二年齡段被徵地農民一樣置換城保。
【辦法二】選擇按月領取生活補助金,到達退休年齡後,按月領取徵地保養金,不再享受農保養老待遇。
第四年齡段被徵地農民(女性55周歲、男性60周歲以上),統一按月領取徵地保養金,不再同時享受原有的農保養老待遇(兩者就高)。
二、被徵地農民是怎樣置換參加城保的?
答:2023年12月31日前的被徵地農民置換城保時,每人換算城保的額度統一確定為28760元,以每月750元為城保繳費基數,按28%的繳費比例(年城保繳費額為2520元),為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一次性換算城保繳費年限11.4年(137個月)。
對於列入2023年1月1日以後的被徵地農民置換城保時,按每人置換城保的額度,以被徵地方案批准時上年度蘇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繳費基數,按28%的繳費比例,一次性換算城保繳費年限。具體換算城保年限額度、年限另行公布。
三、被徵地農民原來沒有參加城保、農保的,這次置換城保後是怎樣記載繳費年限的?
答:被徵地農民換算的城保繳費年限,採取向前推計參保時間的記載辦法。
【舉例】張先生屬於2023年12月底之前的被徵地農民,這次可按規定換算城保11.4年(137個月),具體的計算記載城保繳費年限的時間,是從2023年12月向前推計11.4年(137個月)至2023年8月。
與此同時,由區勞動保障局社保中心為張先生從2023年8月起記載參加城保的繳費年限,建立相應城保個人賬戶。
四、被徵地農民原來已參加城保的,這次置換城保後是怎樣記載繳費年限及前後連線的?
答:原來在企業參加的城保或者自費參加的城保,可以與這次換算的城保年限連續合併計算。計算記載參保的辦法,以首次繳費參保時間,向前推算記載城保繳費年限。
【舉例】馬先生屬於2023年12月底前的被徵地農民,且已在2023年1月在企業參加過城保,到2023年12月時已繳納城保6年(72個月)。這次被徵地農民可以換算11.4年(137個月)繳費年限,則馬先生計算城保繳費年限的時間,可以從2023年1月向前推計11.
4年(137個月)。與此同時,由區勞動保障局社保中心為馬先生從2023年8月起記載參加城保的繳費年限,建立相應城保個人賬戶。
五、被徵地農民原來參加的農保與這次置換的城保是怎樣記載繳費年限及前後連線的?
答:被徵地農民原參加的農保,可以按規定先折算為城保繳費年限,再與這次換算的城保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舉例】李先生屬於2023年12月底前的被徵地農民,且已在2023年7月參加農保,到2023年12月時已繳納農保3.5年(42個月),按規定可以折算城保繳費年限1.3年(15個月),再將折算的1.
3年(15個月)與這次統一換算的城保繳費年限11.4年(137個月),合併為12.7年(152個月)。
與此同時,由區勞動保障局社保中心為馬先生從2023年5月起記載參加城保的繳費年限,建立相應城保個人賬戶。
六、被徵地農民中的年齡偏低人員如何置換城保年限和納入城保管理?
答:對於年齡還很輕(16-27.4周歲)的被徵地農民,向前推計的參加城保繳費年限不能低於16周歲,剩餘的城保換算年限,暫作封存。
在到達退休年齡時,再與本人繳費參加城保的年限合併計算。合併計算的累計繳費年限男性最長不超過44年,女性最長不超過39年。
【舉例一】小王(男性)2023年12月年齡為20周歲,換算城保推算記載的繳費年限為4年,剩餘的7.4年暫作封存。如小王於20周歲起參加工作不間斷繳納城保至60周歲,連續參保繳費時間為40年,加上已記載的4年,累計繳費年限已達到44年。
封存的7.4年不再計算,到退休時實際計算繳費年限為44年。
如小王於26周歲參加工作並不間斷繳納城保至60周歲,連續參保繳費時間為34年,加上已記載的4年僅為38年,到達退休年齡時,可在暫作封存的年限中再記6年,累計繳費年限為44年。
【舉例二】小李(女性)2023年12月年齡為20周歲,換算城保推算記載的繳費年限為4年,剩餘的7.4年暫作封存。小李於26周歲起參加工作不間斷繳納城保至55周歲,連續參保繳費時間為29年,累計繳費年限是40.
4年。到退休時實際計算繳費年限為39年。
七、到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被徵地農民置換城保後,養老待遇是怎樣享受的?
答:置換城保的被徵地農民距離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繼續參保繳費不足5年的人員(男59-55周歲、女54-50周歲),可以通過補足繳費或續繳滿15年後,按月享受過渡期城保養老待遇。
具體待遇標準對照下表:
(注:1、補繳金額是以750元/月×28%為補繳依據;續繳金額是以繳費年度城保最低繳費基數×28%為續繳依據。
2、表中續繳補繳金額是以2023年7月參加農保的物件,根據2023年度城保最低繳費基數、每年遞增10%應繳額進行測算。)
【舉例一】老陳屬於2023年12月底前的被徵地農民,這次置換城保時年齡為59周歲,可以換算城保繳費年限為11.4年(137個月);他從2023年7月參加的農保,可以折算城保繳費年限1.3年(15個月);2023年1月至12月(59-60歲),按城保政策規定,應該繼續繳費參保1年(12個月)。
這三段相加,到達60周歲退休時,對照繳費必須滿足15年(180個月)的城保政策規定,還缺的1.4年(16個月),由本人按相對較低的標準繳費(每月210元)補足後,可以按月領取367元養老金。
【舉例二】老王屬於2023年12月底前的被徵地農民,這次置換城保時年齡為58周歲,可以換算城保繳費年限為11.4年(137個月);他從2023年7月參加的農保,可以折算城保繳費年限1.3年(15個月);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58-60歲),按城保政策規定,應該繼續繳費參保2年(24個月)。
這三段相加,到達60周歲退休時,對照繳費必須滿15年(180個月)的城保政策規定,還缺的0.4年(4個月),由本人按相對較低的標準繳費(每月210元)補足後,按月領取397元養老金。
【舉例三】老張屬於2023年12月底前的被徵地農民,這次置換城保時年齡為57周歲,可以換算城保繳費年限為11.4年(137個月);他從2023年7月參加的農保,可以折算城保繳費年限1.3年(15個月);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57-60歲),按城保政策規定,應該繼續繳費參保3年(36個月)。
這三段相加,到達60周歲退休時,城保繳費年限是15.7年(188個月),不需再補繳就可以按月領取437元養老金。
【舉例四】老李屬於2023年12月底前的被徵地農民,這次置換城保時年齡為56周歲,可以換算城保繳費年限為11.4年(137個月);他從2023年7月參加的農保,可以折算城保繳費年限1.3年(15個月);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56-60歲),按城保政策規定,應該繼續繳費參保4年(48個月)。
這三段相加,到達60周歲退休時,城保繳費年限是16.7年(200個月),不需再補繳就可以按月領取487元養老金。
【舉例五】老許屬於2023年12月底前的被徵地農民,這次置換城保時年齡為55周歲,可以換算城保繳費年限為11.4年(137個月),他從2023年7月參加的農保,可以折算城保繳費年限1.3年(15個月);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55-60歲),按城保政策規定,應該繼續繳費參保5年(60個月)。
這三段相加,到達60周歲退休時,城保繳費年限是17.7年(212個月),不需再補繳就可以按月領取547元養老金。
【女性被徵地農民,退休年齡為55周歲,續繳補繳費和養老金的測算額,參照以上舉例中的男性人員標準】
八、被徵地農民置換城保後,連續參保繳費超過5年以上的,養老待遇是怎樣享受的?
答:置換城保後,到達退休時,連續參保繳費滿5年以上的人員按《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辦法,按月計發城保養老金(2023年最低養老待遇標準為612.3元/月)。
九、被徵地農民置換城保後,是不是不再需要繼續參保繳費了?
答:換算城保(11.4年)後的被徵地農民,納入城保管理後,應該按照江蘇省和蘇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繼續繳費參保,直至本人到達退休年齡時,才能按月享受城保養老金。
繼續參保繳費辦法有二種:一是進企業就業的,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承擔繳費;二是通過自謀職業,按規定自行繳費。
十、原來參加農保後,已經享受農保養老金或農保養老補貼的被徵地農民,是不是可以同時享受徵地保養金?
答:不能重複享受。按規定可以就高享受徵地保養金(2023年標準為200元/月)。農保養老待遇同時終止發放。
十一、如果是2023年12月31日前,被徵地農民中的第四年齡段人員,已經按月領取城保養老金的,怎樣享受徵地保養待遇?
答:繼續按月領取原來的城保養老金。另外,每人一次性補償徵地保養待遇8208元,不再列入徵地保障範圍。
十二、被徵地農民參加城保後,能不能享受城鎮醫療保險?
答:置換城保後的被徵地農民,首先按政策規定繼續繳費參加城鎮養老保險,之後再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然後可按規定享受城鎮醫療保險待遇。
沒有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享受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
十三、被徵地農民中的第
二、三年齡段人員,是怎樣領取失業補助費或生活補助費的?
答:置換城保後的被徵地農民,每月領取失業補助費(目前標準為每月160元/人),最長期限不超過2年。
如果不選擇置換城保的第三年齡段被徵地農民,退休前每月領取生活補助費(目前標準為每月160元/人),到達退休年齡後,每月領取徵地保養金(目前標準為每月200元/人).
《武漢市關於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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