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2021-04-27 20:02:22 字數 1569 閱讀 4605

一、車輛使用管理

1、中心車輛由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和調配,各科室因業務需要用車須提前一天向行政管理科預約。

2、每日出車按派車單路線出車,不能擅自改變路線,否則後果自負。確需改變路線、**請示行政管理科。

3、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勞駕駛,不准酒後駕車。

4、駕駛員手機24小時開機。對領導或行管科的**不得拒接。

二、車輛維修

1、駕駛員應鑽研車輛維修技術,爭取自己能解決一些車輛故障。經常保養車輛,做到小修不進廠,每次出車前,對車輛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2、維修審批程式:車輛需要修理,先由駕駛員填報申報單交行政管理科科長審定。預計修理費較大的,必須向主任請示,批准後,駕駛員要按審定專案進行維修,超出專案進行維修,多發生費用全部由駕駛員負擔。

未經批准修車,修理費全部由駕駛員負擔。

3、結算審批程式:車輛修理後,憑廠方發票、修理專案單、批准通知單,由駕駛員簽字,經行政管理科長審核簽字後再報主任簽批後,方能報賬,更換的零件應以舊換新。

4、車輛因公出差,途中需要修理的,修車後更換的零部件由行管科集中處理,修理回來後按上述程式報批。

5、購買車上用物由行政管理科統一購買。車輛上的所有設施不得隨意拆換,所配工具不得遺失,如造成損失,購買費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6車輛統一到中心指定廠家維修。

三、油料管理

1、駕駛員應每日記載行車里程,加油實行定點,油卡管理,嚴格公里耗油,並統一使用派車單,由使用人或使用科室核對里程後簽字,由行政管理科審核後方可報銷。

2、非公務用車,費用一律自理。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受行政管理科領導。 駕駛員應嚴格執行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斷學習,提高綜合素質,作風正派嚴格要求自己,愛護車輛及公共財物,勤儉節約。同時做好各項服務工作,保守秘密。

2、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工作時間沒有外出任務時應在行政管理科待命,不得擅自外出和離崗,確有急事需外出的,應向領導或行政管理科長請假。未出車又未在辦公室待命的,按曠工處理。

3、駕駛員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行政管理科派車,無正當理由不出車或不參加中心及行政管理科有關會議的,按曠工處理 。

4、駕駛員未經同意出私車,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同時承擔一切造成的後果。

5、駕駛員應愛護車輛,經常加強車輛保養,保證車輛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妥善保管車輛的保險、年檢等各種必備手續,及時洗車,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6、處罰

(1)凡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結論按下列原則處理:駕駛員無責任,不處罰,安全獎照發;駕駛員負次要責任,取消全年安全獎;負同等責任,取消全年安全獎,並負擔本單位實際經濟損失的10%;負主要責任,取消全年安全獎,並負擔本單位實際經濟損失的50%;負全部責任,取消全年安全獎,並負擔本單位實際經濟損失的100%。上述賠償在個人基本工資以外的所有收入中扣除,扣完為止。

(2)未經批准,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任何交通事故,駕駛員除承擔全部經濟費用外,還應扣發全年安全獎,並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3)駕駛員無故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罰款,費用自行負擔。

五、駕駛員待遇:專職駕駛員,每月享受180元的出車補助,並享受績效工資平均獎,駕駛員兼職的每月只發180元補助

⑷年度安全獎為績效工資平均獎。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機關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 車輛使用管理 1 中心車輛由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和調配,各科室因業務需要用車須提前一天向行政管理科預約。2 每日出車按派車單路線出車,不能擅自改變路線,否則後果自負。確需改變路線 請示行政管理科。3 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勞駕駛,不准酒後駕車。4 駕駛員手機24小時開機。對領導或行管科的 不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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