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變電所停送電制度

2021-04-23 12:07:37 字數 1241 閱讀 5974

第一部分一般規定

第1條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裝置。

第2條在停電的裝置或線路上進行作業,停送電操作必須由持證上崗的電工操作。

第3條電氣裝置的檢查、維護和調整,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高壓電氣裝置的修理和調整工作,應有工作票和施工安全措施。 第4條單純的起停電氣裝置的操作,可以由專職值班人員進行停送電操作,但專職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本職範圍內的供電設施,經考試合格後上崗。

如:主扇司機、主提公升司機,都屬於專職值班人員。

第5條開關送電前,送電操作人應檢查本開關是否有故障,若顯示短路或漏電嚴禁送電,若是因過載引起的跳閘,復位後可以復送電一次。

第6條所有的停送電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7條開關進行分閘後,不管在在井下任何地點,進行驗電、放電之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小於1%時,方可操作。

第8條所有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必須經礦主管分管機電領導批准,並以檔案的形式報在機電室,由負責供電的專人員進行存檔。

第9條負責停送電的電工,必須熟悉維護範圍內的供電系統,裝置運**況、結構效能、保護原理、電纜分布和觸電急救知識等。

第10條當發生人身觸電、電氣火災等危及安全事故時,當事人有權立即停電,斷開有關控制裝置的電源,避免事故擴大,但事後要迅速匯報給排程室。

第二部分變電所的停送電操作

第11條在10kv高壓電氣裝置及電纜上進行的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兩票」制度,憑票停送高壓開關。(詳細內容請參見本礦制訂的「停送電兩票制度」)

第12條停送電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工作監護人和工作票簽發人的資質規定:

1) 由工作負責人做操作員(操作員)的監護人。

2) 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裝置情況,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主管機電領導,或經批准的機電主任、副主任擔任。

3) 工作負責人(監護人):由主管機電區隊隊長、副隊長、技術員擔任。

4) 工作許可人(巡查員):由礦資訊組值班人員擔任。

5)。礦排程員必須做好停送電前的協調聯絡工作,停送電前必須詢問好停送電地點負責人,徵得同意後方可對停送電操作員下達命令,未徵得停送電地點負責人同意堅決不能下達命令,整個過程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

第13條高壓線路的停、送電工作票,必須提前1天辦理;凡是停電影響井下重要負荷的工作票,必須經排程室同意後簽發;需要到66kv變電站辦理的工作票,應提前1-2天辦理。

第14條變電所在無人操作或檢修時,前後門必須同時上鎖,防止閒雜人員進入,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

井下變電所停送電制度

貴州玉馬能源礦業 井下變電所 變電站 停送電操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井下安全供電,規範井下停送電操作,杜絕各類供電事故發生,現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有計畫的檢修停送電及試驗 1 正常檢修申請停電時,必須按停電申請批准時間進行停電檢修,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推延。2 變配電工在接到檢修停電申請後,應注意審查停...

變電所停送電制度

1 變電所停電時,必須提前一天到機電科辦理 停電工作票 2 停電前值班員憑 停電工作票 填寫 操作票 按所填 操作票 的順序核對模擬盤。3 停送電時要嚴格執行一人操作 一人發指令的監護制度。4 嚴格按照 操作規程 執行停送電制度。5 停電後必須掛 有人工作 禁止送電 牌 6 嚴格執行 誰停電 誰送電...

變電所停送電制度

一 值班人員在停送電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二票 工作票 操作票 三制 工作許可制 工作監護制 工作轉移終結制 二 變電所值班人員接到停送電計畫或通知後,必須認真填寫好停送電操作票。三 值班人員將操作票填寫好後要認真檢查核對與停送電開關負荷情況,同時還應在模擬圖版上做模擬操作。四 停送電時只允許值班人員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