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021-04-23 03:39:34 字數 638 閱讀 6514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宿舍(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濟南市消防條例》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禁止在宿舍(公寓)內使用水烏龜、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慰鬥、電吹壺、電開水壺(熱得快)、幹鞋器等電熱器具。

2. 嚴禁在宿舍(公寓)內私拉亂接電源線,接線板和檯燈不得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檯燈燈泡不能超過40瓦。

3. 禁止在宿舍(公寓)內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

4. 禁止私自拆裝宿舍(公寓)內的天燃氣熱水器設施或改變天燃氣設施使用用途。

5. 嚴禁在宿舍(公寓)內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6. 嚴禁躺在床上吸菸,亂丟菸頭。

7. 宿舍(公寓)內禁止存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8. 宿舍(公寓)內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9. 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並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宿舍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日

學生公寓管理規定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為加強對學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和引導,保障學生在公寓內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在公寓內的正常學習和生活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包頭服務管理職業學校學生公寓內所有在校學生。為體現我校良好的育人氛圍,為了能夠為住宿...

學生公寓公物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生公寓的公共物品設施的管理。提高學生愛護公共 財物的自覺性特作如下規定 一 學生公寓所有房屋,室內家具及室外設施等均為學院財產。任何人不得任意損壞和破壞 二 公物管理工作由宿管辦人員專職負責,班主任配合,每個人都是公物使用者,又是公物保管的責任者。三 公寓住宿學生要按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要求自己...

學生公寓衛生 內務管理規定

1 保持室內清潔,做到 六無 無果皮 無紙屑 無雜物 無痰跡 無蜘蛛網 用具無灰塵汙染,達到窗明地淨。2 禁止在牆上訂釘 亂貼 亂掛 亂拉繩子,不得汙染牆壁。3 不得在走廊或房間裡洗臉刷牙,不准向窗外 樓下 樓道扔雜物或潑水。4 不准往廁所 水池扔雜物。5 臉盆 水桶 水瓶 口杯 洗漱用品 鞋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