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委託支付協議

2021-04-21 07:51:36 字數 926 閱讀 1044

(參考文字)

甲方:(總承包人

乙方:(勞務分包企業或專業分包企業

專案農民工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和《關於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農民工工資委託支付事宜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勞務分包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質量缺陷等理由拒付農民工工資。

二、乙方委託甲方代發農民工工資,承諾每月按時將施工班組簽字確認的農民工工資清單報專案部農民工維權工作組審核,農民工實名登記、工資金額、農民工個人銀行卡申請資料等資訊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三、農民工工資應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農民工工資作為甲方每月勞務分包工程進度款的依據,並從中扣除。

四、農民工工資發放及考勤

1、農民工進入施工現場,乙方應將進駐人員資訊(包括勞務公司與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人身份證影印件等)上報甲方,甲方應及時核對,沒有上報的視為未進入施工現場。

2、乙方要對進入專案施工現場的農民工進行登記造冊,註明工種、所在班組、工資標準等。

3、甲方委派勞資專管員每天進行農民工出勤統計,並會同乙方勞務負責人簽字認可,乙方授權

為施工現場負責人代表其簽字。出勤統計單未會簽的,視為當日無農民工出勤。

四、違約責任

施工期間,如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按下列方式處理:

1、甲方未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其無條件支付所欠農民工工資,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偽造出勤資訊、提供虛假身份資訊套取工資、高估冒算農民工工資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資。經核實,高估冒算超出費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從剩餘勞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諾,對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切實落實 湖南省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辦法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三條 公司專案部負責每個入場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將考勤表報送公司財務部,對於承包工程量的,由預算科算出當月工程量,報送財務部門,由財務部門制定每月農民工工資花各冊...

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工作總結 公司年初召開專案管理會時在會上專門針對農民工工資支付作了要求,要求農民工工資必須安時 足額發放,各工程處 專案部在支付各種款項時,必須首先保證農民工工資的發放,不得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今年各專案開工以來,我公司人力資源部堅持每月通知專案部返回工資發放表,對使用農民...

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

發包人 全稱 承包人 全稱 勞務分包人 全稱 工程於年月日竣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之規定,經三方協議,現就農民工工資支付事宜承諾如下 一 發包人承諾在竣工之日起1個月內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二 承包人承諾在收到工程款後10日內付清全部農民工工資。三 勞務分包人承諾在收到農民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