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標準要求及考核管理辦法

2021-04-18 11:39:44 字數 4820 閱讀 3523

目錄第一章說明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安全內務管理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五章道路、車輛運輸管理

第六章安全用電管理

第七章火工產品儲存、使用和油庫安全管理

第八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九章金屬結構製作、安裝安全管理

第十章防汛管理

第十一章消防管理

第十二章危險作業管理

第十三章綜合管理

第十四章協調管理

第十五章安全文明施工考評

附表:《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考評評分表》

第一章說明

1、為規範公司在建工程專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工程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要求制定本標準和考核管理辦法。

2、本規定中的有關標準和要求為公司管理標準,各參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1、有工程建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業主單位)牽頭組建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主任有業主單位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各參建單位負責人。各參建單位必須服從安委會的統一領導,接受業主和監理單位在安全、健康和環保方面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並全面遵守安委會、業主和監理單位制定的和各項安健環管理規定及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應付和拒不執行。

2、施工作業中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監理工程師和安委會安監人員有權制止並可根據其性質予以經濟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指令先行停工,後由安委會研究處理。

3、發現事故苗頭、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推諉、迴避。由此發生事故的,應承擔事故責任。

4、施工作業面的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拒不執行監理工程師和安委會安檢人員停工指令的,處以500~1000元罰款;由此而發生事故的,除按照合同規定處罰外,處以10000~50000元罰款,並追究施工單位責任。

5、業主安監部門對工地範圍內存在的各類安健環隱患和管理漏洞以書面整改通知形式下達,整改單位如有異議則應在通知下達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委會申訴,安委會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或研究後予以認定和批覆。

6對於未按通知要求整改(包括安委會重新認定須整改的)單位處置如下:

6.1整改到期限時,未書面向監理和安監部門反饋整改情況的,每延遲一天罰款200元;

6.2未按規定期限整改或未達整改要求的按已頒發相關條款給予經濟處罰,並允許在限期內再次整改;

6.3在規定的再次整改期限後,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即責令其停工整改;

6.4工程承包商如對停工整改專案仍不加強管理力度,安委會有權建議中止工程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工程承包商負責。

7施工區內,凡經監理認定的安全隱患、事故苗頭,自書面通知下達之日起,三日內必須無條件執行。否則,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0元;十天後,由業主、監理強制實施,費用由被整改方負責並追究其責任。

8施工作業面使用的防護設施不符合要求,經監理和業主安檢人員認定後,必須立即整改,五天內整改完畢,每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拒不整改的,監理有權責令其停止工作。

9危險地段作業,必須將《安全施工防護措施》在施工前5天送監理單位審批,經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經監理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未報施工方案(含安全施工措施)不許開工,擅自開工者,責令立即停工,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2000元~10000元;情節嚴重的,由安委會研究從重處罰。

11各施工單位一旦在施工中發生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報監理和業主。每月24日前,必須將當月安全工作月報上報監理和業主。

12交通肇事、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超時不報視為隱瞞不報,處以罰款10000元~100000元。安全月報表遲報一天,處以罰款200元,跨月遲報處以罰款1000元;跨兩月遲報,建議撤換該單位安全部門負責人。

13凡涉及事故、重大未遂或嚴重違章行為,必須有書面調查報告和書面處理決定。

14對發生安健環事故的責任單位按以下條款處罰:

14.1根據事故類別和責任大小,重傷事故處以罰款20000~50000元/人;

14.2根據事故類別和責任大小,死亡事故處以罰款100000~200000元/人。如本款與合同中相關條款不符,以合同為準;

14.3根據事故責任和損失大小,重大裝置事故、一般火災事故處以罰款50000~100000元(有人身**的按14.1、14.2款並處);

14.4發生食物或職業中毒事故,根據事故性質和責任大小,處以罰款10000~100000元。

14.5因廢料、廢氣造成環境汙染的根據事故性質和責任大小,給予10000~100000元的罰款。

15對未經批准在工地範圍內擅自進行清雜焚燒的單位,每次處以罰款5000~10000元。如造成事故,則另按相關規定處罰,直至追究人員和單位的法律責任。

16本辦法未涉及到的違背安全、健康、環境的其它行為、事件、事故,由安委會研究處罰。

第三章安全內務管理

業主安檢人員針對各參建單位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除提出整改要求外,並依據以下條款予以經濟處罰。

1各單位在每年年初,根據業主安全目標,制定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標和計畫,並對安全工作目標進行層層分解。

1.1每年年初,未制定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標或計畫的,各處以500元的罰款;

1.2未按照有關規定,對年度安全工作目標進行層層分解,並體現在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2各參建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程、制度。根據本單位的性質和工作範圍,及時完善本單位內部必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對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臺帳的單位,每缺一項,處以200元的罰款。具體制度、臺帳目錄參見《

3各參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和各崗位的安全職責,並與各部門(對、工區)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3.1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或安全生產責任制極不完善的,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限期整改;

3.2未簽訂相應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處以500元的罰款,並責令限期整改;

3.3安全目標責任書中沒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雙方責任、考核及獎懲內容的,處以罰款200~500元,並責令限期整改。

3.4未對本單位各部門(隊、工區)安全職責履**況和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的,處以罰款500~1000元。

4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網路組織,並保證安全網路的正常運轉。

4.1為組建以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為首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的,處以罰款1000元,並責令限期整改;

4.2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未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或會議內容無完整記錄的,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4.3未按有關規定設定單位安檢人員、部門(隊、工區)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的,處以500元的罰款,並限期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處罰。

5各單位應嚴格貫徹執行****「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確保全員(尤其是新入場人員)受到應有的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制度和相應得安、健、環知識教育、培訓。

5.1未建立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處以罰款500~1000元。

5.2新入場人員未按有關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而上崗的,每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5.3未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年度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制度的學習、考試,處以罰款500~1000元。

5.4安全教育培訓內容不具體,缺乏針對性,處以罰款200~500元;

5.5安全教育培訓弄虛作假,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0元;

5.6臨時招用的民工在施工前,施工負責人未講解工作範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方法,宣講安全施工作業票和安全監護制度,並做好安全監護工作的,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500元;

5.7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每發現一人,處以罰款200~1000元。

6各施工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安全施工的實際需要,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嚴格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審定、監督實施程式。

6.1在編制單位(分部)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業施工組織設計時,未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的,處以罰款1000~2000元;

6.2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中,未明確本單位重要、重大、一般施工專案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批、交底程式的,處以罰款200~500元;

6.3在編制施工專案安全施工措施時,未對該施工專案進行工作危險分析的,處以罰款500元;

6.4施工專案安全施工措施的針對性不強,敷衍了事的,處以罰款200~500元;

6.5施工專案為編制安全施工措施並按程式審批、交底的,處以罰款1000元;

6.6施工人員未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或交底無記錄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

6.7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弄虛作假的,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1000元;

7各單位必須完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制度,將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實行統一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7.1未對分包商進行安全資質審查並辦理審查手續,或分包商安全資質審查不嚴的,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7.2分包合同中無完整的安健環協議的,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7.3未建立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或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極不完善的,處以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限期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按要求整改的加倍處罰;

8各施工單位應堅持日常現場值班檢查制度、施工隊和班組檢查以及定期的綜合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安全檢查制度,保留檢查、整改等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複查,做到閉環管理。對不認真組織安全檢查並記錄檢查情況的單位,每發現一次,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9各單位應執行上崗人員體檢制度,形成醫療檢查制度,建立員工的醫療檢查臺帳。

9.1未經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從事施工的,每發現一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9.2未定期對有毒有害作業員工進行職業病普查的每發現一次,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10各施工單位應對本單位各類裝置、安全工器具進行科學的管理。

10.1為制定裝置的購置、安裝(拆除)、驗收、檢測、使用、保養、維修、改造和報廢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不齊全。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手冊

總則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直接映了施工單位的風格和現場管理水平,是向社會展示自身工程質量最直觀的形象品牌 也是對業主信譽的保證,直接影響社會和業主對房地產商的正確評價。本標準為管理性標準,有關技術引數應執行國家和地方規範 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武漢市大成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建工程專案的施工現場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標準 手冊

總則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直接映了施工單位的風格和現場管理水平,是向社會展示自身工程質量最直觀的形象品牌 也是對業主信譽的保證,直接影響社會和業主對房地產商的正確評價。本標準為管理性標準,有關技術引數應執行國家和地方規範 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武漢市大成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建工程專案的施工現場管理,...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一 臨時設施 1 採用不燃的彩鋼房或磚砌體建築,高度最低處不低於2.5公尺,嚴禁使用不阻燃或可燃物品搭建的臨時設施。二 安全防護用品 1 配電箱必須採用省推薦產品並在安全使用期內 三年 2 防護網必須採用推薦產品,並有備案手續,實驗證明,化驗報告。3 以上產品必須有生產廠家發票 機打 三 施工用電 ...